上海师范大学2016年研究生缴费须知
上海师范大学2016年研究生缴费须知
为方便2016级研究生新生办理报到手续,我校实行由学生预存费用报到前扣除的方式收取相关费用,具体操作如下:
一、研究生新生随录取通知书发放平安银行借记卡,以下简称“银行卡”。研究生在校期间的培养费、住宿费、学生津贴及进校后的无现金报销均以此卡为载体,进行代扣和代发,请务必保存好该银行卡,并在毕业后再保留一段时间,以保证校园一卡通余额顺利退入银行卡内。若您不同意上述条款,请于2016年6月30日前来信,寄至“上海师范大学财务处桂林路100号,邮编200234”,否则视为同意上述条款。为配合银行实名制开卡,请新生报到时将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交给辅导员。
二、请在2016年9月1日前将各项费用的合计数存入“银行卡”。
2016年研究生收费一览表(单位:元)定向就业新生非定向就业
收费项目
新生自行缴费单位缴费
学费(见我院网站2016年录取研
学费
究生收费标准)
住宿费(准备金1200元/学年最
1200
高标准的住宿费,按实结算)
校园一卡通(银行扣款成功后校
100
园卡内可使用金额为100元)
预存合计
存款方式:(各银行的客服电话附后)
1.平安银行网点进行存款(柜面、自动存取款机皆可)。
2.通过各银行网上银行跨行转账。学费+1300学费+[1**********]学费若由单位转账支付学费,则卡上不必存钱,报到当天可以现场刷卡缴纳住宿费
3.直接持“银行卡”到招商银行、广东发展银行、中信银行、民生银行、华夏银行、光大银行、兴业银行、渤海银行、宁波银行、浙商银行、杭州银行、北京银行、南京银行、泰隆商业银行、江苏银行等上述15家银行柜面办理“柜面通”业务,进行存款(仅限上海地区)。
4.在上海前往其他银行(如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等),通过同城贷记凭证划入“银行卡”。
贷记凭证中请注明以下要素:
收款人:学生姓名收款账号:银行卡上19位卡号
收款银行:平安银行上海虹桥支行银行交换号:175426
5.在外地前往其他银行(如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等),通过填写电汇凭证的方式
存入“银行卡”。电汇凭证中请注明以下四项要素:
收款人:学生姓名收款账号:银行卡上19位卡号
收款银行:平安银行上海虹桥支行大额支付号:[1**********]7
三、扣款成功的研究生新生在报到时无需办理缴费手续,扣款未成功的新生,必须先办理相关费用的缴纳手续后,才能进入其他环节办理手续。
四、完成缴费后,学生可通过校园网指定网址(具体操作请关注财务处主页学费收据学生自助打印流程)查询、下载或打印《上海市高等教育学杂费电子票据》。需要使用电子票据进行报销的,可凭学生证和打印下来的电子票据,到财务处盖“上海师范大学财务处收款专用章(徐汇校区:行政楼303室;奉贤校区:行政楼223室),盖章后的电子票据可作为报销单位的入账凭证。电子票据每次收费只能盖章一次,不可重复盖章。
五、缴费过程中若有疑问,可通过http://cwc.shnu.edu.cn/网站的“留言咨询”进行提问,我们会及时答复,也可拨打财务处咨询电话:021-64322939。
文章来源:文彦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