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评价这位台湾军事专家对火箭弹的看法?
说的很对,超远程火箭弹的确没什么卵用。
首先,解放军陆军一直对“超远程火箭炮”和“超远距离打击”缺乏兴趣。
我军合同战役战术原则中规定:“队属炮兵应打击本级任务内的全纵深”。也就是说,集团军的任务纵深应到敌第一梯队师,步兵师的任务纵深应达到敌第一梯队旅/团,步兵团的任务纵深达到敌第一梯队营。在这一思想指导下,陆军各军、师、团属火器的射程“够用”即可,不应过分追求远射程。
我军步兵团的进攻和防御战斗,主要作战纵深为5—8公里。过去著名的63式107毫米火箭炮,就是按团级战术要求研制的,最大射程8公里,部队内常称其为“八公里火箭”。现在普遍在团级配备96式122毫米牵引榴弹炮,最大射程也仅为15公里,常用交战距离在8~10公里左右。
步兵师的主要作战纵深为15—20公里,常见的师属身管火炮——66式152毫米加榴炮,最大射程17公里;常见的师属火箭炮——81式122毫米火箭炮,最大射程20公里,完全可以满足步兵师作战的纵深火力支援需求。
而为军迷津津乐道的“远火旅”,即军属远程火箭炮旅,配备的PHL-03式300mm远程火箭炮,实用中的最大射程也就是70公里(部分弹种可能拓展到150公里);同时配备了侦察航程150公里、作战半径70公里的ANS-206无人侦察机。可见,远火旅的各项装备,均是为了实施70公里内的火力打击(适当兼顾一百公里上下的目标)。
至于射程超远的“卫士”系列火箭弹,解放军从未列装过,只是用来忽悠中东油霸。
各级单位装备的火器,应当与战斗任务和观通条件相适应:就算是军级单位的远程火箭炮。既没有打击超远距离目标的需求,也没有装备远距离长航时无人机的条件,就算是给你一门能打300公里的“卫士”,看不到打不着,还抢了航空兵和火箭军的活,费力不讨好,何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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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解放军为什么不装备能“超远程打击”的“卫士”呢?
要知道火箭弹有一个常识:射程、精度、造价是火箭弹的三个最重要属性,但一种火箭弹不可能同时拥有以上三者。那么可知:
1、射程远且精度高,那么造价必然居高不下。
新浪微博上“科罗廖夫”称,300毫米远火搭载巡飞弹和末敏弹战斗部时,造价可达数百万人民币;
2、射程远且造价低,那么精度一定惨不忍睹。
目前解放军已经为122mm的中口径火箭炮研制了40公里远程火箭弹,但未广泛使用,因为这种弹药的精度实在太差。标准的122毫米20公里火箭弹,在20公里最大射程上的密集度可达纵向1/222,横向1/150,纵横向共算偏差在100 -20米水平,可以满足师级单位的作战需求。
而40公里远程弹,其密集度下降到纵向1/150、横向1/100,为追求远射程在精度上做了很大牺牲。
3、精度高且造价低,那么射程一定大大缩水。
以63式107mm火箭炮为例。早期107火箭弹的密集度仅为纵向1/140、横向为1/85,精度比较成问题。70年代末期,我国科研工作者在火箭弹头部加装了一个阻力环,显著提高了精度:在4.9公里最大射程以内,精度直逼同口径迫击炮。但加装阻力环以后最大射程降低到4.9公里。精度问题解决后,射程又大为缩水。
综上可见,火箭弹的设计,应当坚持在控制造价的同时,平衡好精度与射程的关系,既不让太远的射程破坏精度,也不让太高的精度拖累射程。总之,够用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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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对台军事斗争的“火海”,靠的不是火箭弹,而是火箭军和航空兵。
DF-11/15等近程战术导弹和“长剑”巡航导弹对台军机场、码头、雷达站、防空导弹阵地、关键通讯节点等重要目标进行压制,让台军的航空兵难以起飞、防空导弹降效运作、指挥系统支离破碎,为后续的航空兵打击争取一点时间,也就够了,“点穴”嘛。
这种精确打击,需要的高精度和高威力的近程战术导弹,我们最不缺这个,就不劳烦“卫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