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被害人权利保护
07-17
浅析刑事诉讼被害人的权利保护
摘要:随着人权保护思想的发展,刑事诉讼中的人权保障备受各方关注。被害人作为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平等的诉讼地位,也应当享有相应的诉讼权利。但在我国《刑事诉讼法》中,对被害人的诉讼权利却缺乏足够的保障。因此,应从立法上完善对被害人的权利保护,建立被害人诉讼权利保护机制,以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利。
关键词:刑事诉讼;被害人;权利保护
目前无论是在学界还是司法实践中,人们都将关注的重心放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身上。毫无疑问,在刑事诉讼中,由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被追诉对象,面对的是强大的司法机关,因而需要给予他们较全面的诉讼权利以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但是,在笔者看来,我们在强调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利的同时,也应看到,在刑事诉讼中,被害人作为当事人,其在刑事诉讼中也应享有相应的权利并给予足够的重视。
一、被害人法律地位的演变
刑事诉讼中的被害人, 是指其人身权利、民主权利、财产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直接遭受犯罪侵害并参与诉讼的人, 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刑事被害人的诉讼地位在历史上经历了曲折的变化过程。在古代的弹劾式诉讼制度中, 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不加区分, 被害人拥有独立的起诉权。没有被害人的起诉, 法院不会自行发动审判活动, 被害人实际上居于原告人的地位。而随着国家追诉原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