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源地贷款办理流程
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规定,凡是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省市区家庭经济困难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一律不办理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必须在当地县资助中心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目前已有重庆、陕西、甘肃、江苏、湖北、贵州、河北、内蒙古、山西、四川、宁夏、青海、云南、山东、江西、安微、湖南、广西、海南、福建、北京等21个省市区开展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
(一)贷款学生申请条件及时间:
1、贷款学生申请条件:
今年贵州籍普通高校大学新生的申请审查工作前移到高中教育阶段,即只有在高中阶段享受了国家助学金的学生,才能申请生源地信用贷款,对于有特殊情况的学生,须出具有关部门证明材料才能申请贷款。
外省籍学生及贵州籍在校生的申请审查工作按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和去年的申请条件进行。
2、申请及办理时间:
2011年7月1日至10月14日。
从2011年起,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只需持“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到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电子回执,无需再邮寄纸质回执。学生如10
月14日以后还未在学校办理电子回执,将不再办理贷款。
(二)贷款申请流程:
1、初次申请流程:
(1)申请流程:申请学生登录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sls.cdb.com.cn/)在网上按以下流程自助办理。
(2)所需资料:盖章的申请表、本人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和高校录取通知书(在读学生持学生证)及上述材料复印件;本人及共同借款人户口簿只需出示,不需要复印件。
2、 续贷流程:
(1)续贷流程:续贷学生登录生源地助学贷
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ls.cdb.com.cn/)在网上按
以下流程自助办理。
(2)所需资料:本人签名的申请表和学生证复印件。如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一方不能前往受理现场,另一方可可持《授权委托书》办理申请。从2011年起,新版生源地助学贷款合同条款约定,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默认为互为授权委托关系,故不需再签订《授权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