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2
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
甲方(委托单位):------------------------ 资产(占有单位):李月兵
乙方(评估机构):浙江方舟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资产评估,双方经协商,就委托事项协议如下: 一、 业务内容:
资产评估项目名称:专利权 资产评估目的: 投资
资产评估范围:柴油乳化剂及其乳化柴油的制备方法 资产评估基准日: 2011年9月20日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 应及时为评估机构提供所需的会计资料、产权证书及有关资料,并对其真实性、完
整性负责;
2. 在乙方的指导下,按时间进度要求完成所评估资产范围的清查工作;按评估要求填
写各资产、负债清查申报明细表及有关申报资料;对清查中产生的资产损溢,提供有关鉴定依据,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并按现行会计制度调整帐户;
3. 配合乙方进行现场查勘,如实提供机器设备、房屋建筑物维护保养、扩建拆除记录,
如实反映库存物资质量状况和帐外实存资产等情况。 4. 对评估基准日前后重大事项做充分揭示;
5. 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指派专人配合工作; 6. 按评估业务约定书,及时足额支付评估费用。
二、 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 按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管理法规、资产评估操作规范及市场公允价格,对所委托评估
范围的资产出具独立、公允的评估报告;
2. 委派并组织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实地勘察,实事求是地处理评估中各具体事项; 3. 对在评估过程中知悉的关于委托方、资产占有方的商业秘密保密; 4. 在甲方提供全部清查申报资料之日起9日内,递交评估报告书。
三、 评估收费:
1. 收费标准:按规定标准经双方协商,本次评估费用为人民币 元。在提供评估报
告时全部结清;
2. 结算方式:现金或支票
3. 如因特殊情况,需进行专项调查、检测、鉴定等,由双方协商酌情增加评估收费。
甲方离乙方所在地较远,由甲方负责交通和住宿费用。 四、 评估报告的使用责任:
乙方向甲方递交评估报告书共计3份,这些报告由甲方分发使用;资产评估报告书及其附件供委托方用作了解评估有关情况并报送直接审批机关审查,未经评估机构同意,资产评估报告书及其附件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向使用范围之外的单位和个人提供,不得发表于任何公开媒体上。
五、 约定书有效期:
本约定书自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
六、 约定事项的变更:
由于出现不可预见的情况,影响评估工作如期完成,或需提前递交评估报告书时,甲乙双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经协商变更约定事项。
七、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八、 其他有关事项的规定:
涉及国有资产占有单位的资产评估项目,须按规定,由甲方报送审核资产评估报告、确认资产评估结果。
本约定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签约地址: 签约时间:2011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