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知识产权考试
知识产权
什么是知识产权,范围。
知识产权是指民事主体基于其智力成果和工商业标记、信誉及其他无体财产而依法享有的支配性无体财产权。 1 知识产权客体是无体财产;2 知识产权是无形财产权;3 知识产权是一种支配性的无体财产权。
我国现行法律所规定的范围:
1 专利权;2 著作权;3 商标权;4 发现权;5 植物新品种权;6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7 反不正当竞争;8 发现权及其他科技成果权
2 知识产权的性质
1 私权,知识产权是私权,表明知识产权不能由于权利主体或客体不同而有任何歧视。
2无体财产权。
3某些知识产权具有人身权的属性,如著作权。
3 知识产权的特征
1 知识产权的无体性。知识产权客体无形无体。
2知识产权的专有性。是一种专有性的民事权利,具有排他性或独占性的特点;
3知识产权的地域性。是根据一国法律取得的知识产权,仅在该国领域内有效,在其他国家原则上不发生效力。 4知识产权的时间性。是指知识产权仅在一个法定的期限内收到保护,一个超过法定期限,这一权利自行消灭,有关知识产品即进入公有领域,成为整个社会的共同财富。
4 知识产权的基本原则
1鼓励和保护以专利创造为主的知识产品创新活动原则。通过建立知识产权法律制度,调整有关社会关系,确认并保护知识产权创新者的合法权益,充分调动人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2知识产权法定原则。知识产权的种类和权利的内容都必须由法律统一确定。
3知识产权公示原则。知识产权的产生、内容及其变动、终止或撤销都必须以一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开,使他人能够获知该权利的真实情况。
4知识产权限制原则。基于社会公共李玉的考虑,对知识产权的权利内容及权力行使做出合理而适当的限制,以促进全社会共同进步。
5 知识产权的法律关系
法律关系是由法律关系为主题,法律关系内容和法律关系客体三要素组成。
知识产权法律关系:指经知识产权法规范和调整而形成的,以权力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
著作权法
1什么是著作权
著作权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作者及其他著作权人对作品及相关客体依法享有的权利。通常有狭义和广义之分,前者指各类作品的作者及其他著作权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后者除了狭义著作权外,还包括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组织和出版者依法享有的权利,常称为邻接权或相关权。
著作权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基于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而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 著作权的性质
1 著作人身权的性质:
不可让与性。
永久性。著作权的保护期间,分永久保护的无限主义和限定保护期间的有限主义两种,我国采取的是无限主义原则。
2 著作财产权的性质
可让与性。
有期限性。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可继承性。
3 著作权与商标权的区别
1 著作权和商标权在取得保护的方式上有所不同。作品只要是各自独立完成的,不论他们之间是否相同、类似,
都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商标权则不同,凡与注册同类商品或类似商品的商标相同或者相近的商标,往往不能取得商标权。
2著作权和商标权在一定情况下还可能发生交叉关系,即商标设计图案可以作为商标收商标法的保护,也可以构成一件艺术作品而受著作权法的保护。
4 著作权与专利权的区别(必考)
1著作权并不保护作品的思想,而只是保护作品的表达方式,专利权所保护的是作者创造的思想内容,如果发明人就一项技术成果获得专利,其他人未经他的许可,不能随便在生产中实施这项技术,这是思想内容与其表达方式的区别。
2著作权并不要求保护的作品是首创的,而只要求他是独创的,任何作品只要是独立创作的,不论是否与已发表的作品相似,均可获得独立的著作权,对于同一内容发明,专利权只授予先申请人,这是首创性和独创性的区别。 5 著作权客体
著作权的客体就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作成果,即作品。 6 作品类别
1文字作品;2口述作品;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4美术、建筑作品;5摄影作品;6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7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8计算机软件;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7 著作权客体的排除领域
1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例如反动、淫秽。色情和暴力等;
2法律、法规及官方文件,例如社会性质、社会公众和国家整体利益;
3时事新闻;
4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8 著作权主体:原始主体和继受主体
原始主体:是指在作品创作完成后,直接根据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著作权的人。 继受主体:是指通过受让、继承、受赠或者其他方式取得全部或一部分著作权的人,一般只享有著作财产权。 9 著作人身权的内容有哪几种
1发表权;2署名权;3修改权;4保护作品完整权;5收回作品权。
10 自动取得制度
著作权自动取得,是指当作品创作完成时,作者因进行了创作而自动取得作品的著作权,不再需要旅行其他任何手续,这种方法称为无手续主义或自动保护主义,我国采取自动取得制度。
11 著作权的保护期限
著作权的保护期限是作者终生和死后50年,截止于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12 邻接权
邻接权是作品的传播者就其传播作品的过程中付出的创造性劳动和投资所享有的权利。在我国,邻接权包括表演者权、录音录像制品制作者权和广播组织权三种。
13 邻接权和著作权的区别
1主体不同,著作权主体多数为自然人,邻接权除表演者权以外,通常为法人和其他组织。
2客体不同,著作权保护的客体是作者创作的作品,邻接权保护的是表演活动、录音录像制品和广播电视节目 3权利内容不同,著作权的范围比邻接权广,邻接权除表演者权外不包括人身权,财产权范围也较小。
4保护期限不同,著作权的保护期限是作者终生和死后50年,邻接权是首次制作完成时起算50年的保护期。 14 著作权集体管理
著作权集体管理是指著作权人授权有关组织代为集中管理著作权、邻接权的制度。
著作权的集体管理对权利人的权利实现和保护有着重要的实际意义。
1 协调著作权人与社会公众的利益关系。
2保证著作权人权利的实现。
3减少和避免纠纷。
15 侵权行为的第五条和第七条
第五条--擅自使用他人作品: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变、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这种行为侵犯了展览权、摄制权和演绎权。在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的情况下则不属于侵权行为。
第七条--剽窃他人作品:就是讲他人作品据为己有,不仅以自己的名义发表,而且加以财产性利用。包括原封不动完全照抄和将他人作品进行改头换面。
16 合理使用
合理使用是指在特定的条件下,法律允许他人自由使用享有著作权的作品,而不必征得著作权人的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的合法行为。
合理使用的情形:
1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发表的作品。
2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引用他人发表的作品。
3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4报纸、期刊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是作者声明不得刊登、播放的除外。
5报纸、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得刊登、播放的除外。
6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少量复制已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7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8图书馆、档案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
9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
10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等
11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发表的以汉语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 12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版。
17 法定许可
著作权的法定许可,是指在法律规定的情形下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向其支付稿酬,冰尊重著作权人其他各项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制度。
我国法定许可使用的情形:
1作品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资料刊登,应当支付报酬。 2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的录音制品的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
3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
4为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除作者事先声明不许使用外,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在教科书中编绘已发表作品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等,但应当支付报酬。
商标权
商标
广义的商标是指区别自已的商品或服务与他人的商品或服务的任何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商品形状或者商品包装、音响标志、气味标志、光线标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及各要素组合。
2 商标的特征
1商标与一定的商品或服务密不可分,是区别相同或类似商品或服务的标志。
2商标是一种具有显著性特征的识别性标志。(能否被核准注册的实质性条件)
3商标具有排他性:任何人未经商标权人的许可,不得擅自在相同或类似商品或服务上使用与该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
4商标是一种无体财产: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
3 商标的构成要素
1 文字商标,指由文字、字母、数字或其组合所构成的商标。
2 图形商标,指仅由图形构成的商标。既可以具体也可以抽象甚至是虚构。
3 三维商标,立体商标,由长、宽、高三种度量组成的标志。以下不能作为商标的三围标志:仅仅由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蜡烛、筷子为获得技术必须具有的商品形状,剃须刀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轮胎。三种都属于商品共有的形状,不具有显著标志。
4 颜色组合商标,指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色彩排列组合而成的商标。必须具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
5 组合式商标,由图形、文字、颜色、三维标志的任意组合构成的商标。
6 非视觉商标,通过听觉、嗅觉、触觉才能感受到的商标。
4 商标的分类,注册商标和未注册商标两者的区别
按照是否经商标主管部门核准注册,可以把商标分为注册商标和未注册商标。
二者的区别:
1、法律保护依据不同。未注册商标只受《商标法》的有限保护,主要受民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保护,如驰名商标和未注册但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2、排他性不同。注册商标权人享有独占使用权。未注册商标除驰名商标外只享有先使用权。(原商品或服务上继续使用该商标)
3、法律保护方式和目的不同。《商标法》赋予注册商标所有人专有权、转让权、许可使用权和设定质权等权利,并追究商标侵权人的民事、行政和刑事责任,目的是保护注册商标权人的商标专有使用权,排除他人的非法使用。 5 集体商标
集体商标也称团体商标,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属于该组织成员的标志。特殊性:赋予成员以某种共性来区别、注册人和使用人相分离、注册申请人和申请文件有特定的要求、禁止许可使用、转让受限。(沙县小吃)
6 联合商标与防御商标
联合商标:指同一商标权人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服务商注册的一系列近似商标,其中主要使用的商标为正商标,其余商标为该商标的联合商标。目的是扩大最先创设的商标保护范围,防止他人使用近似商标来假冒,影射其商标,防止商标被淡化。
防御商标,指同一商标权人在不同类别的商品、服务上注册同一个相同的商标。防止他人在不同类别的商品或服务上注册、使用与其驰名商标相同的商标,使其驰名商标淡化。(宝马、QQ)
7 商标商号
商号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商号是商事主体从事商事活动时使用的名称,狭义的商号就是企业的字号。 商标与商号的区别:
1 适用法律不同,商标适用于商标法,商号适用于民法通则 公司法,反不正当竞争法。
2 标示的对象不同,商标标识商品的来源,商号标示生产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企业。
3 使用数量不同,一个企业只能有一个商号,可以有多个商标
4 排他效力不同,商标注册在全国范围内享有专有使用权,具有唯一性,商号专有适用范围仅限于等级注册机关的辖区。
8 商标与地理标志区别
1 权利特征不同,商标权具有独占性,时间性和转让性,地理标志不可转让,并不得许可该地理标志区域外的其他经营者使用。
2 功能不同,商标的功能是标示商品的生产者或者服务的提供者,地理标示的功能是标示商品来源于何地。 3 权利归属不同,商标专属于商标权人,具有排他性,地理标示属于集体共有。
9 商标法基本原则
1、自愿注册与强制注册(全面注册:如烟草制品)相结合原则。(第六条 2013修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必须申请商标注册,未经核准注册的,不得在市场销售。
2、申请在先原则为主,使用在先原则为辅。
3、行政审查与司法审查相结合的商标确权原则。
4、保护商标专用权与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相结合的原则。
5、商标的独立性原则。《巴黎公约》;例外:一国已获得合法注册,在其他成员国申请就不应当被拒绝;公共
秩序(日本菊花)。
10 商标权主体
商标权主体,是指实际使用商标或者申请商标注册并对该商标(包括注册商标和未注册商标)拥有所有权或使用权的人或组织。
商标权的主体不受其行为能力限制,但主观方面必须有使用商标的意思;客观方面必须有实用的事实---即商业活动。商标权主体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还包括注册商标权共有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受让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继承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被许可人)
11 客体
商标权的客体主要是商标,国外立法还可能包括商号、地理标志、商品装潢、域名等商业标记。
商标权客体的构成条件:
(一)使用或申请注册的商标必须具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即足以使相关公众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的特征。
(二)使用或申请注册的商标必须是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的组合,及上述要素组合构成。
(三)使用或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四)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未注册商标。(这里的有一定影响的未注册商标不是驰名商标---商标先用权制度)
(五)使用或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违反《商标法》的禁用规定。
12 禁止作为商标的内容标志
1 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团相同的。
2 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等相同或近似的,但经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3 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相同或相近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4 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5 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的。
6 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7 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
8 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其他不良影响的
9 将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作为商标使用和注册的。
13 恶意注册
就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与他人在先使用的未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申请人与该他人具有前款规定意外的合同,业务往来关系,或者其他关系而明知该他人商标存在,该他人提出异议,不予注册。 1
驰名商标为在市场上享有较高声誉并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
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15 驰名商标的认定因素5个要素 必考
1 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2 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3 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4 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5 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16 注册主义
注册主义是指只有申请注册并经核准才能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制度,在注册主义下,商标注册是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必经法律程序,未经注册的商标,原则上不受法律保护。
17 自愿注册原则
自愿注册原则是指商标使用人申请商标注册与否完全基于其意愿,法律不予干涉,我国采用自愿注册原则,该原则也有一定限制,对某些商品实行强制注册,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必须申请商标注册,未经注册的不得在市场销售。
18 一商标一申请原则,一标多类 判断题
以前采用一商标一申请原则,现在最新固定一标多类,即通过一份申请就多个类别的商品申请注册同一商标。
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在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规定的,都可以提出异议。人人都可以对违反禁止性规定提异议,但其他异议必须是在先权利人和利害关系人。
我国采用先申请原则,以最早日为准,一般以邮戳日为准。
1 合理使用。是指善意且合理使用的方法表示自己的姓名,名称或者其商品的名称,形状,品质或将其作为商品本身的说明,附记于商品之上,以使消费者对商品本事有更多的认知,而不是作为商标使用,不受他人商标专用权拘束的法律制度。
2 权利丧失.商标所有人或其他在先权利人在法定时间内知悉他人对自己的商标申请注册或将其他民事权利客体作为商标注册,不提出异议或申请撤销的,则无权禁止他人继续使用该商标或权利的制度。
3 商用权用尽或商品平行进口。商标权用尽是指商标所有人或经其同意将带有商标的商品第一次投入市场后,其他人在贸易活动中在使用或销售该产品,商标权人无权禁止。
4 非商业性使用。新闻报道及评论,滑稽模仿。
21 混淆的含义
商标法上的混淆是指已经或可能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及有关方面发生误认,包括现实混淆和可能混淆,显示混淆即购买者客观上已经发生了误认误购的事实,可能混淆则不要求已经产生混淆的事实,而是足以发生混淆即可。 22 淡化理论
淡化含义:是指减损,削弱著名商标识别性和显著能力的行为,而不管驰名商标所有人和使用人之间是否存在竞争关系,或者存在混淆或误解的可能性。
淡化的主要表现:冲淡和玷污,冲淡是指无权使用人将相同或者近似商标用在与驰名商标商品不相或不类似的商品上,从而使该驰名商标与其他商品之间的特定联系弱化。 玷污是指一个商标被用于某些服务或商品上或用于某种环境下,可能使该上边的良好信誉被贬低,毁损。
23 侵权行为第三条,第五条
侵权行为第三条: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侵权行为第五条: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反向假冒行为)
专利法
专利:本质上是发明创造者在法定时间内依法享有的一种垄断权。
专利权的定义
专利权是指民事主体就一定的发明创造依法获得的,在一定范围内和期限内所享有的独占权利。特点: 1 法定授权性(依法申请并被授权而使用,区别于著作权自动产生)
2 专有性或独占性(合法垄断、非绝对;强制许可,计划许可)
3 地域性和时间性
2 专利主体的概念
专利权的主体即专利权人,是指已发货的专利权的单位或个人,而任何单位或和人取得专利权的基础是发明创造。 3 确定相同发明创造专利权主体的原则
1 先发明原则,是指当有多个人就相同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时,专利权授予先完成发明的人。
2 先申请原则,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最先申请,以最先递交申请或邮戳日。
4 发明创造人
是指实际完成发明创造的人,具体包括发明人,实用新型创造人和外观设计人。
5 专利申请人的确认
1 职务发明创造专利申请人,又称雇用发明,职务发明人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其发明创造活动是单位交给的任务,且是在特定的时间内完成的。
2 非职务发明创造专利申请人,他包括公民个人独立完成的非职务发明创造专利申请人,委托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人,合作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人
专利申请权人与专利申请人的关系:申请人即有权申请权利的人,如果有权申请专利的人依法提出专利申请,则成为专利申请权人,并依法对其专利申请享有权利,否则专利申请人不可能转变为专利申请权人,。可见申请人是成为申请权人的基础,而申请人依法提出专利申请,则是申请人转变为申请权人的前提。
7 专利申请权人的权利
1 依法享有专利申请权的转让权
2 享优先申请权
3 享有要求优先权
4 享有临时保护权(授予前他人实施有权要求支付适当费用)
8 发明
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而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发明必须是一种技术构思或者技术方案。发明是一种具体的,可重复的技术方案。
9 产品发明和方法发明的区别 判断
产品本身还是制造方法,权利内容不同“方法发明不保护制造权,方法本身不能被制造
10 实用新型概念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使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12 外观设计
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团或者其介个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集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与发明和实用新型不同,外观设计不涉及技术方案。
13 新颖性 必考
新颖性:授予发明、实用新型必须在申请专利之前是现有技术中没有的,未被公知公用的。
14 创造性 必考
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15 实用性 必考
实用性又称工业实用性或者产业实用性,是发明创造获得专利必须具备的实质条件之一
16
销售权是指专利权人享有独自销售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产品的权利,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专利权人的许可均无权销售专利产品。
许诺销售权是指专利权人明确表明愿意愿意出售具有权利要求书所述技术特征的产品的行为,许诺销售权即专利人许诺销售专利,专利人除依法享有自己行驶许诺销售权外,还有权禁止他人未经许可进行许诺销售。
区别:销售是一种双方行为,许诺销售是一种单方意思表示。销售是特定当事人之间的交易,双方意思表示的对象是特定的,许诺销售不必向特定人为之;销售是实际的买卖行为,许诺销售只是一种销售表示,没有实际交易行为。 17 放弃不是转移方式之一 判断
四、专利
专利:本质上是发明创造者在法定时间内依法享有的一种垄断权。
专利权:指民事主体(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一定的发明创造(自己或者他人完成)依法获得的、在一定范围和期限内所享有的独占权利。特点:
1 法定授权性(依法申请并被授权而使用,区别于著作权自动产生)
2 专有性或独占性(合法垄断、非绝对;强制许可,计划许可)
3 地域性和时间性
专利制度的特征:相对的垄断性;绝对的公开性。
专利权人是指依法获得专利的单位或个人,而任何单位或个人取得专利的基础是“发明创造”。
发明创造人与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的联系与区别:发明创造人与专利申请人可以分离;专利申请人申请并被授予才成为专利权人。
确定相同发明创造专利权主体的原则:
1 先发明原则,是指当有多个人就相同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时,专利权授予先完成发明的人。2 先申请原则,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最先申请(递交申请或邮戳日),同一天应当协商。不考虑先发明人的利益而只保护先申请人的利益,在公平和效率之间更倾向于效率。
先发明原则保护最先完成发明创造的人,从鼓励发明创造的角度看,这一原则优先于先申请原则。缺点: 1 它可能助长发明人长期保守其发明创造的秘密,不利于发明创造的尽早公开和传播。
2 当两个以上的人就相同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时,判断谁最先完成发明创造的人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
3 发明人为了证明自己是最先完成发明创造的人需要保留大量的证据,因为在专利权授予后,也可能由第三人提出证据证明其是最先完成发明创造的人,要求将专利权授予他,假如不保留足够的证据,就有可能丧失该项专利权。这将增加科研人员的负担,并使获得的专利权不稳定。
职务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创造人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完成的发明创造;
判断要件:
1 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2 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人是发明创造人所属的单位,实际发明创造人具有获得奖励、报酬和有关专利文件上著名的权利
专利权人与发明创造人、专利申请人、专利申请权人的关系:发明创造人→专利申请人(有例外:职务)→专利申请权人(依法提出申请)→专利权人(申请成功)
专利权人与发明创造人的关系:发明创造人只能是自然人,任何专利的获得都必须以相应的发明创造为基础。发明创造人可能是专利申请人,如个人独立完成并依法提出专利申请获得专利授权而成为专利权人,职务发明创造的的情况下,专利申请是单位而不是发明创造人,此时专利权人不是发明创造人;
专利权人与专利申请人、专利申请权人的关系:专利申请人依法申请并获得专利权后,专利申请人转化为专利申请权人进而转化为专利权人。当专利申请未成功,或未提出专利申请,那么专利申请人就不能转化。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而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特征:技术特征:
1 必须是一种技术构思或技术方案(运用自然规律解决技术问题的具体构思或使之产生一定效果的方案) 2 发明是一种具体的(可行性)、可重复的技术方案
3 发明是一种新的技术方案,必须是前所未有,与现有的技术方案有一定进步,而不是技术重复或简单的变化。
法律特征:发明必须是一种符合法律要求的技术方案,其成为专利权的客体并依法受到保护不是自然生效,而是依法申请和审查的结果
分类:产品发明、方法发明、产品或方法的改进发明
实用新型:是指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特征:1 实用新型必须是关于一种产品的技术方案,以方案或者程序为内容的技术方案不是实用新型;
2 实用新型只适用于具有一定形状、构造的有形产品,不适用于无形状构造的产品;
3 适用于实用的技术方案,即应是一种具有应用性的技术方案,在产业上有实用价值,并可以工业方法再现; 4 必须有一定的创新性,即属于一种新的技术方案,它与现有技术方案相比具有一定的创造性,但对实用新型的创造性低于发明专利。
实用新型专利与发明专利的区别:
1创造性要求不同。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申请专利的发明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应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而实用新型只要求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显然,专利法对发明的创造性要求明显高于实用新型。 2 保护对象的范围不同。获得发明专利保护的发明创造包括产品发明、方法发明和改进发明。而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仅限于对产品(具有一定形态和固定的三维构造)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不包括产品的制造方法,也不包括没有固定形状和构造的物品;没有确定形状的物品(如饮料、面粉等)和以平面图案设计为特征的产品(如扑克牌上的图案)不能被授予实用新型专利。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较窄。
3申请程序不同。我国专利法要求申请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均应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但是,申请实用新型专利无需进行实质审查。
4 保护期限不同。根据我国专利法,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是10年,发明专利的保护期是20年,均自申请日起开始计算。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态、图案的结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与发明、实用新型的区别:外观设计不涉及“技术方案”
特点:
1 外观设计必须与产品相结合,即外观设计必须以产品的外表为依托,构成产品和设计的组合。
2 外观设计是关于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单纯色彩不构成专利法上的外观设计。
3 外观设计是适用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与外观设计相结合的产品能够在工业设计大量复制生产。
4 外观设计必须富有美感
外观设计与实用新型:二者都涉及产品的形状。但是,实用新型是一种技术方案,它所涉及的形状是从产品的技术效果和功能的角度出发,着眼于物的使用价值;而外观设计所涉及的形状是从产品美感的角度出发,着眼于产品的外表艺术欣赏价值,不考虑实用目的。既有技术效果又有美感效果,看谁主导;
外观设计与商标:商标是一种区别商品或服务的标记,虽然有时也有美化产品的作用,但其特点是显著性,不要求美感,一般来说,单纯的商标不能成为产品的外观设计,但是以一定的组合图案可以对产品起到美化作用并适用于工业上的应用,即包含商标在内的图案和色彩可作为外观设计专利并予以保护。即商标可以成为外观设计的组成部分
外观设计与作品:外观设计可能是一副很好的美术作品,但是外观设计必须适用于工业上的应用,与物质消费产品相联系。而作品作为一种智力成果,不要求与产品相联系,其作用是给人以精神享受。两者的应用领域和价值有明显区别,法律对外观设计的条件比作品更严格——新颖性和明显区别。著作权要求只是创造性,内容相同或相似的作品同样受法律保护。两者的期限也不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期限短于著作权
新颖性:授予发明、实用新型必须在申请专利之前是现有技术中所没有的,未被公知公用的。
判断新颖性的标准:以现有技术为参照
1现有技术:申请日前在国内外所为公众所知的技术
时间界限:发明创造完成之前(申请之日之前-我国)已经公开的技术为现有技术
2地域标准:绝对新颖性(全世界范围内出版物或实际活动);相对新颖性标准(要求发明创造没有在该国相对时间内被公开过);混合新颖性(出版物方面在世界范围内是否公开为标准,而实际活动方面则在一国范围内分析) 影响新颖性的抵触申请:在先的专利申请未被公布,为避免重复授权,在后提出的申请在学理上称为抵触申请,因丧失新颖性而不能被授予专利权。
不丧失新颖性的法定情形(6个月:公开之日到申请之日):1 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 2 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 3 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
我国《专利法》对专利的新颖性要求:1 不属于现有技术;2 不同于他人在先申请:先申请原则。
创造性: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创造性的判断标准:1 参照申请日以前的现有技术(时间标准)2 判断创造性的人应为发明创造所属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人员标准),减少主观性。3 判断创造性的客观标准,发明应以“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性进步”,实用新型应以“实质性特点和进步”为标准
实用性:又称工业实用性或产业实用性,是发明创造获得专利必须具备的实质条件之一。
判断实用性的标准:1 可实施性;2 重复再现性;3 效益型
《专利法》对不同专利的实用性要求:对发明和实用新型有要求
外观设计授予的积极条件:
1 不属于现有设计
2 不同于他人在先申请
3 具有适用性和美感性
4 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冲突
不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
1 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
2 不授予专利权的对象:科学发现,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针对人或者动物的诊断、治疗和外科手术方法
3 暂不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动植物新品种,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做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且无法说明原始来源的
专利申请的原则:是指专利申请人及专利管理机关在专利申请阶段应该共同遵守的准则。
1 书面申请原则(例外:电子形式-电子申请网站)
2 单一性原则(例外:关联发明创造)
3 先申请原则
专利申请应当提交的文件:
申请发明或实用新型:1 请求书 2 说明书及其摘要 3 权利要求书
申请外观设计专利:1 请求书 2 图片或者照片 3 简要说明 3 使用外观设计的产品样品或者模型
专利申请的审查和批准
1 初步审查 也称“形式审查”,“格式审查”。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对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是否具备形式条件进行的审查
2 早期公开:是指经过初步审查,对符合形式条件的发明专利申请,在尚未经过实质审查前进行的公布
3 实质审查:它是对申请专利的发明是否具有专利性所进行的审查,我国对发明专利采用早期公开,延期审查的审批制度
4 授权登记公告: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发明专利的决定,发给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发明专利自公告之日生效。
5 复审和起诉 复审是指由专利复审委员会对当事人不服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有关处理决定的请求进行的审查。如果申请人对复审结果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起诉
专利权:是指国家依法授予专利申请人对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所拥有的垄断权利。专利权的内容是专利权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之一,它是指专利权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及应承担的义务。
专利人身权利:是指与发明人或设计人人身不可分割且没有直接财产内容的权利
专利财产权利:是指具备经济内容,能为专利权人带来直接经济或物质利益的权利,一般包括制造权、使用权、许诺销售权、进口权、标记权等。
制造权:是指专利权人享有独占的制造专利产品的垄断权。制造专利产品是指专利权人自己或许可他人将权利要求书所说明的产品在实践中再现,如果权利要求书的内容可以解释为包括与其说明的产品类似的产品,专利权人的制造行为也可以扩大到制造专利产品的类似产品。
使用权:是指专利权人对专利产品、专利方法使用的垄断权。对于产品发明创造,其使用权指权利人对制造出的专利产品付诸应用的权利;对于方法发明创造,其使用权指专利权人有权为了实现权利要求书中所说的目的,使用具有权利要求书中所说的某种特征的方法制造出某种产品。其他人未经权利人许可,不得以生产经营为目的使用专利产品和专利方法。
销售权:是指专利权人享有独自销售专利产品或销售专利方法直接获得产品的权利。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专利权人的许可均无法销售专利产品。
许诺销售权:专利权人明确表明愿意出售具有权利要求书所述技术特征的产品的行为。许诺销售权即专利权人许诺销售专利产品的权利,专利权人除依法享有自己行使许诺销售权外,还有权禁止他人未经许可而进行”许诺销售“ 进口权:专利权人在专利有效期内依法享有自己进口或禁止他人未经许可制造、许诺销售、销售、使用等生产经营目的而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进口依照其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权利
标记权:是指专利权人有权在其专利产品或该产品的包装上注明专利标记和专利号的权利(人身权)
专利权人的义务主要有全面公开专利内容、依法缴纳专利年费、不得滥用专利权。
1 全面公开专利内容:专利说明书的形式将受保护的技术方案或设计全面、充分的公开,以使社会参考或利用,从而推动社会科学技术的进步与发展
2 缴纳专利年费
3 不得滥用专利权
4 依照国家需要推广应用专利
5 对发明创造人给予奖励
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为10年,均从申请日起算。
专利终止:也指专利权消灭,是指专利权因保护期届满或其他原因在保护期届满前失去法律效力。
专利权终止的原因:
1 保护期届满,专利权有特定的保护期限,一旦保护期限届满,专利权自行终止,专利技术进入公有领域,社会上任何人都可以无偿使用(有其他法律保护:外观设计—著作权,商标)
2 没有按期缴纳年费
3 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方式放弃(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必须协商,原则上不能放弃专利权)
专利实施许可特点:
1 专利实施许可以专利权有效存在为前提:部分或全部权利,但不是专利所有权
2 专利实施许可是许可方对专利使用权的有偿转让
3 许可方式是定力实施许可合同
专利实施许可的方式:按权利人限制程度不同,获得许可使用费的额度,合同中应明确许可方式。
1 独占实施许可。对权利人的限制最大,即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地域内,专利权人不得许可第三人使用该专利,专利权人自己也不得使用该专利。
2 独家实施许可。仅排除第三人实施该专利,不排除专利权人自己的实施。
3 普通实施许可。既不排除其他人实施该专利,也不排除专利权人自己实施。
4 相互交换实施。相互交换实施许可合同是指许可方与被许可方就相互允许使用彼此的专利而订立的协议,也称交叉实施许可。
5 分实施。分实施许可和同事相对于正本的实施许可合同而言的,在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中,如果许可方允许被许可方就同一专利再与第三人订立许可合同,由第三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和地域范围内实施该项专利,则被许可人与第三人签订的后一种实施许可合同就是分实施许可合同
专利转让合同的特征:
1 专利转让合同的标的是专利权
2 专利权转让是专利所有权转让
3 专利权转让必须以书面合同方式进行,还应报国家专利行政部门登记,专利转让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国家专利行政部门登记之后还必须依法公告
4 专利权转让必须履行法定手续
合同主要条款:专利权的申请日,申请号,专利号,发明创造名称,价款,支付方式等
转让与许可使用的区别:许可他人使用专利权,专利权人并不因此丧失专利权,但许可合同终止时,专利权人可以再次许可他人使用。转让会丧失专利权的所有权。
专利实施的限制:
1 强制许可。也称“强制许可使用”。是指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依照法律规定,可以不经专利权人的同意,直接允许申请人实施专利人的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的一种行政措施(如为公共健康目的对药品专利的强制许可) 类型:请求不能的强制许可;紧急状态时的强制许可;专利关联的强制许可;药品专利的强制许可。
强制许可程序:申请,审查,决定,登记和公告,起诉
被许可人的权利和义务:取得强制许可的单位不想有独占实施权,也无权允许他人实施,同时还要支付使用费,可协商,不成由国家专利行政部门裁决
2 计划许可:是指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经国务院批准,无需取得权利人的同意,直接指定特定单位实施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发明专利。
与强制许可的相同之处:都不适用于外观设计专利
强制许可与计划许可的区别:
1 适用对象不同,强制许可的对象是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计划许可仅局限于发明专利
2 许可决定机关不同,强制:国家知识产权局。计划: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3 许可人(专利权人)范围不同:被强制许可人可以是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集体所有制企业和个人或外资企业,私营企业。计划许可:国有企业事业单位
4 有关许可使用费确定要求不一样。计划许可直接按国家规定支付,不能协商。
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及其认定原则:
保护范围:司法保护、行政保护。
保护范围的原则:一般来说确定保护范围的依据是“权利要求书”,对于权利要求书在确定专利权保护范围中的作用,存在不同主张:
1 周边限定原则:必须严格按照权利要求书所记载的范围确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任何扩大解释都是不允许的 2 中心限定原则:不必局限于权利要求书的文字记载,而应全面考虑发明创造的目的、参照说明书和附图,在权利要求书的基础上向外作适当的扩大解释
3 折中原则:原则上以权利要求书为准,但出现权力要求书所表述的技术特征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引用说明书和
附图来予以解释,然后确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我国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的内容(折中原则)
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简要说明可以用于解释图片或者照片所表示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周边限定原则)
专利侵权行为的概念和构成要件:
1 侵害的对象应是有效的专利:时间性、地域性
2 侵权行为人必须以生产经营为目的:财产利益
3 侵权行为人没有取得专利权人的许可:未被专利权人的意愿,侵犯了其可得的市场利益
4 侵权行为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专利侵权的种类:
(1)直接侵权行为:①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的侵权行为 ②假冒专利
(2)间接侵权行为:
①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制造出售专门用于专利产品的关键部件或者专门用于实施专利方法的设备或材料
②未经专利权人授权或委托,擅自许可或者委托他人实施专利。
专利侵权认定的适用原则:全面覆盖原则、等同原则、禁止反悔原则、多余指定原则
专利侵权的诉讼时效:2年
专利侵权的责任类型:有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专利侵权纠纷涉及新产品制造方法的发明专利,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即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提供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的证明。
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诉前禁令、停止侵害、赔偿损失、消除影响。
行政责任主要有:责令改正并公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刑事责任针对假冒专利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