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国际会计准则看我国的公允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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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国际会计准则看我国的公允价值
□黄碧英
(厦门华厦职业学院,福建
摘
厦门361024)
要:我国新会计准则引入了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在整体上与国际会计准则保持了高度的趋同性。本文主要从公允价值的运用范
公允价值
围和具体运用角度比较了我国会计准则公允价值运用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差异,对公允价值在我国会计实务中的运用进行了综合分析。
关键词:国际会计准则我国会计准则
公允价值在国际会计准则中运用的领域十分广泛,同时,公允价值在企业合
并中的运用也越来越普遍。财政部在2006年2月发布的新企业会计准则中,对会计计量属性进行了修订。除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和现值四个计量属性外,特别增加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并在具体准则中运用基本实现了与国际趋同。这也使得在国内更多的企业有了选择公允价值模式的机会。下面笔者就学习国际会计准则和国外对公允价值的运用等方面,分析在我国会计准则中如何运用公允价值。
准的现场总线。包括PROFIBUS-DP、PROFIBUS-FMS、PROFIBUS-PA三部分。其中PROFIBUS-DP为用户规范主要用于自动化系统通过快速串行链接与输入/输出设备、传感器、执行机构和智能设备连接。PROFIBUS-FMS意为现场总线报文规范,适用于楼宇自动化、可编程控制器、低压开关等一般的自动化。
PROFIBUS现场总线采用了ISO的OSI开放系统互联模型的物理层和数据链路层,由这两部分形成了PROFIBUS标准的第一部分子集。DP型隐去了第3至7层,而增加了直接数据链接拟合作为用户接口;FMS型则隐去了第3至6层,只采用层作为标准的第二部分;PA型意为过程自动化(processautomation),PA将自动化系统和过程控制系统与压力温度和液位变送器等现场设备连接起来,PA可用来代替4~20mA的模拟技术。
PROFIBUS信号传输采用双绞线最高传输距离12Mbps传输距离最远可达10km。
2.智能建筑的核心是以建筑物为平台,兼备信息设施系统、信息化应用系
管理观察·2009年5月
一、国际会计准则和我国会计准则对公允价值的定义
从公允价值的定义看,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对公允价值所下的定义是:“公允价值是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当事人自愿据以进行资产交换或负债结算的金额。”在我国新会计准则对公允价值的定义是“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基本与国际会计准则相同。在公允价值的定义中,我国和国际会计准则都强调了交易双方“熟悉情况”,要求参加交易的各方必须充分了解市场的统、建筑设备管理系统、公共安全系统等,集结构、系统、服务、管理及其优化组合为一体,向人们提供安全、高效、便捷、节能、环保、健康的建筑环境。当前智能建筑主要由楼宇自动化系统、通信自动化系统和办公自动化系统组成。其中,楼宇自动化系统是智能建筑中最基本且为最重要的组成部分。
楼宇自动化系统是利用各种电气设备及网络将建筑物内部各种设备连接成为一个网络,通过对网络上各种参数的调节、控制,以提供便捷、安全、节能环保等各种环境。以公共办公建筑为例,智能建筑将通信系统、广播会议系统、智能卡应用系统、建筑设备管理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安防系统等各个子系统集成为一个大的系统进行调控。各子系统可单独工作,楼宇自动化系统与各子系统通过一个统一的通信协议把实现约定的其他子系统中发生的事件反馈给自动自动化系统,使系统对建筑物内部各设备、各系统更加安全、有序、高效的运行。◆
作者简介:山东大学电气工程专业在职
硕士
情况,信息不对称的程度应尽可能地降到最低,任何商品或要求权的市场价格都可
以公开查阅,而且交易时已经将各种交易的风险因素考虑在内来确定交易的价格。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相比,我国新会计准则更充分地考虑了我国国情。
二、公允价值在国际会计准则和我国会计准则中的运用范围
从公允价值的会计准则项目看,我国会计准则和国际会计准则趋同的方向也十分明显。国际会计准则在已有的41个会计准则中,金融工具、无形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农业等近20个会计准则都不同程度地运用了公允价值。而在我国新会计准则体系中,主要在金融工具、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债务重组和非货币性交易、生物资产等17个具体准则中运用了公允价值与国际会计准则基本一致。
公允价值在国际会计准则范围内适用的情况可以分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与企业合并相关的计量一定要用公允价值;另一方面是合并以外的可分为三种情况,其中,第一类为准则明确要求必须要用公允价值的情况,包括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规定的生物性的资产、金融工具、以股权支付的报酬;第二类要求以公允价值进行减值测试的情形:存货、资产减值、企业合并产生的商誉和无确定使用年限的无形资产、为出售而持有的非流动性资产和终止经营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三类是可选择采用重估价、公允价值入账的情形:不动产、厂房和设备、无形资产、投资性房地产。
我国会计准则对公允价值的采用充分借鉴国际会计准则体系中公允价值的计量标准,并根据我国的经济现实引入“公允价值运用的三个级次”:第一级次,资产或负债存在活跃市场的,应当以市场中的交易价格作为其公允价值。公允价值的最佳证明,最具可靠性,只要能获得,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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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尽可能采用。例如企业持有的股票、短期债券等。第二级次,资产本身不存在活跃市场、但类似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应当以类似资产的交易价格为基础确定其公允价值,如投资性房地产。第三级次,对于不存在同类或类似资产可比市场交易的资产或负债,应当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通常采用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法。
新准则规定“企业在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时,一般应采用历史成本”,仅在经济环境和市场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对特定资产或交易采用公允价值,如金融工具、投资性房地产、非共同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债务重组和非货币性交易等。但在经济环境和市场条件还不具备的情况下新准则仍然采用历史成本计量模式,历史成本计量模式在新准则中的应用依然广泛,如固定资产、石油天然气开采的计量等均没有采用公允价值,历史成本计量属性在我国会计计量中居于主导地位,我国是在坚持以历史成本计量为基础的前提下,引入公允价值,公允价值的非主导性在具体准则中得到了体现,几乎所有运用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具体准则都规定要以成本进行计量,在满足一定的条件时才可以公允价值进行计量。而公允价值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中是与历史成本计量并列的新的计量模式。
三、公允价值在国际会计准则和我国会计准则中的具体运用比较
(一)投资性房地产
国际会计准则中投资性房地产的“对于将存货转化成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之日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与其原账面金额之间的差额均应在当期净损益中确认”。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第16条规定:“自用房地产或存货转换为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时,投资性房地产按照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计价,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小于原账面价值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大于原账面价值的,其差额计入所有者权益。”这体现了我国会计准则的谨慎性,主要是为了消除拥有巨额物业的房地产上市公司因确认投资性房地产而产生巨额账面利润的可能性。
(二)无形资产
国际会计准则中无形资产规定:“初始确认后,无形资产应以重估价作为其账面金额,即其重估日的公允价值减去随后
发生的累积摊销额和随后发生的累积减
公值损失后余额。为按本准则进行重估,允价值应参照活跃市场予以确认。重估足
够频繁地计进行的,以使资产的账面金额与其在资产负债表日利用公允价值确定
这是选的账面金额不会存在重大差异。”用公允价值对无形资产进行后续计量。我
国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没有规定按公允价值对无形资产进行后续计量。
(三)长期债权性证券投资
国际会计准则中,如果归类为“持有
投资,以摊余成本减去可能发至到期日”
生的减值计量;如果归类为“可供出售”投资,则按公允价值计量,其价值变动可以
计入当期损益。或者在投资出售前计入权益。我国会计准则对长期债券性证券以摊余成本减去可能发生的减值计量。
(四)非货币性资产的交换
国际会计准则以公允价位汁量,确认利得或损失我国新会计准则规定,如果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满足下列条件的:该项交换具有商业实质,换入资产与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位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公允价值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不满足下述条件的,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五)商誉
国际会计准则按购买成本与购买企业在获得的资产公允价值中所占份额之间的差额计量。我国会计准则一般按购买成本与购买企业在获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中所占份额之间的差额计量。对于按权益法核算的投资中隐含的商誉,国际会计准则按投资成本与投资方在获得的净资产公允价值中所占份额之间的差额计量。我国会计准则按投资成本与投资方在获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中所占份额之间的差额计量。
(六)计量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的折现率
国际会计准则使最低租赁付款额与未担保余值之和的现值等于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的折现率。如该折现率不能确定,应采用承租人的增量借款利率。我国会计准则公允价值运用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差异,在短期投资、长期权益性投资额、固定资产、非同类固定资产的交换、非货币性交易取得的无形资产和投资性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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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资产和农林产品、收入等方面也有体现。我国会计准则使最低租赁付款额与未担保余值之和的现值等于租赁资产的原账面价值的折现率。如该折现率不能确定,应采用租赁合同规定的折现率。如果上述二者均不能确定,则采用承租人同期银行贷款利率。
四、公允价值运用的综合分析
从上分析可以看出,公允价值的使用已是大势所趋。同时也看到,我国对公允价值的运用比较谨慎。新会计准则确定公允价值的应用范围时,充分考虑到我国国情,做了审慎的改进。这是因为我国的市场价格等交易信息系统还不完善,难以为会计信息的鉴证提供可靠证据。公允价值要求的市场交易价格抑或预期未来净现金流量的现值都需要主观判断,从而必然会不同程度地受到企业管理层和会计人员主观意志的影响。因此,在现实会计环境下,对公允价值计量基础持谨慎态度是较优选择。这主要表现在公允价值运用的非主导性和限制条件两方面。我国新会计基本准则明确规定:“企业在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时,一般应采用历史成本”。这实际上是在强调历史成本计量属性在我国会计计量中的主导地位。这也说明,我国是在坚持以历史成本计量为基础的前提下,引入公允价值的。公允价值的非主导性在具体准则中也得到了体现,几乎所有运用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具体准则都规定要以成本进行计量,在满足一定的条件时才可以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另外,我国新会计准则对公允价值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使用,设定了较为严格的限制条件,在生物资产、投资性房地产等准则中,规定的优选模式是历史成本计量模式,只对有确凿证据表明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取得的,可以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而在国际会计准则中则首选的是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参考文献:
[1]葛家澍,徐跃.会计计量属性的探讨———市场价格、历史成本、现行成本与公允价值[J].会计研究.2006.(9)
[2]秦永虎.从国际会计准则看公允价值在我国的运用[J].会计之友.2007.(12)
[3]财政部会计司.《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6》[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年4月版[4]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译.《国际会计准则2002》[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3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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