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上市公司财务报表舞弊的现状及手段分析
我国上市公司财务报表舞弊的现状及手段分析
摘要:我国的证券市场是一个刚从新兴市场向成熟市场过度的市场,与有几百年历史的成熟市场(尤其是美国市场) 相比有较大的差距。国外发达国家发生的会计舞弊案,是成熟市场体系下的“机械故障”,而我国发生的会计舞弊案,则是转型经济环境下利益格局调整的阵痛,两者缺少可比的基础。因此,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研究财务报表审计中对舞弊的考虑问题十分必要。
关键词:财务报表舞弊手段
一、我国上市公司财务报表舞弊的现状
20世纪90年代初,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继成立,我国证券市场得到了巨大的发展。然而与此同时,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舞弊行为却愈演越烈。2009-2010年六大报表舞弊案:
1、原野舞弊案(会计师——深圳经济特区会计师)
该公司1989—1991年通过虚增销售收入、隐匿管理费用、炒卖本公司股票等手段虚增利润2.22亿元,1989—1991报表累计盈利为7742.5万元,实际累计亏损14457.5万元。
2、琼民源舞弊案(会计师——海南中华会计师事务所)
该公司1996年度虚构了5.66亿元利润、虚编资本公积金6.57亿元。虚增的利润主要来源于:
(1)将合作方香港冠联置业公司投入的股本及合作建房资金1.95亿元确认为收入;
(2)通过三次循环转帐手法,虚构收到转让北京民源大厦部分开发权和商场经营权的款项2.7亿元,从而确认收入3.2亿元;
(3)将收到合作言的民源大厦的建设补偿费5100万元确认为收入。该公司还将其未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和未有处置权的的民源大厦对外投资,并对土地使用权和民源大厦进行评估,评估增值作为资本公积金。上述虚构的结果导致公司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都大幅度增加。
3、红光实业管理舞弊案(会计师——成都蜀都会计师事务)
(1)编造虚假利润,骗取上市资格 红光公司在股票发行上市申报材料中称1996年度盈利5400万元。经查实,红光公司通过虚构产品销售、虚增产品库存和违规帐务处理等手段,虚报利润15700万元,1996年实际亏损103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