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联合国关于朝鲜战争的决议
朝鲜战争爆发后联合国对朝鲜所做的决议合法吗?
朝鲜战争爆发后,联合国迅速做出了一系列决议,并组织联合国军参战。对于这个问题反对者说,朝鲜战争爆发是朝鲜国内的内部事物,联合国无权干预;联合国的许多决议都是在苏联代表缺席的情况下做出的,是违法的,是无效的;联合国军参战是侵略等等。这就牵扯到成立联合国的动因和联合国的职责及权力等问题。
1937年和1939年,当日本及德国对中国和波兰发动侵略战争,第二次世界大战全面爆发前后,以英国首相张伯伦为首的绥靖思潮(中立、不干预)弥漫全球。这种思潮的意思用中国一句成语讲叫“个人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对日本和德国的侵略行为,英国不管,美国不管,苏联更是为了保住自己,与德、日都签订了互不侵犯条约,并利用和德国签订的条约中有领土要求的条件,在1939年9月德国对波兰发动侵略战争的同时,苏联出兵占领了波兰有1300万人口,77000平方英里的土地。直到德国轰炸英国了,日本偷袭珍珠港了,希特勒闪击苏联了,全世界才恍然大悟,并合力对敌。在这血的教训面前,全世界的人民都在思考,应该怎样来维护世界的安全与和平,以避免产生像希特勒和东条英机那样的战争狂人而给世界带来灾难。在美国总统罗斯福和英国首相丘吉尔的积极倡导下,1941年6月,英美法等国的代表在伦敦发表《同盟国宣言》,提出了维护和平、制止侵略和促成国际合作的原则。1941年8月,美英两国发表《大西洋宪章》,促进了国际反法西斯统一战线的形成。1942年1月1日,中、美、英、苏等26国代表在华盛顿签订了《联合国家宣言》,表示支持《大西洋宪章》,并第一次使用“联合国”一词。1943年10月30日,中、美、英、苏4国在莫斯科发表《普遍安全宣言》,声明有必要建立一个普遍性的国际组织,以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
1944年8月至10月,苏、英、美3国和中、英、美3国代表先后在华盛顿的敦巴顿橡树园举行会议,提出了组织联合国的方案,并拟定出《联合国宪章》的基本轮廓,后又经雅尔塔等会议协调,1945年4月25日,50国代表开始在美国旧金山举行“联合国国际组织会议”,6月25日一致通过了《联合国宪章》,并于次日举行签字仪式,1945年10月24日联合国宣布成立。联合国的成立是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取得胜利的伟大成果,是经过两次世界大战血的经验教训的产物。她的成立对于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
《联合国宪章》被认为是联合国的基本**,它既确立了联合国的宗旨、原则和组织机构设置,又规定了成员国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以及处理国际关系、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的基本原则和方法。联合国最重要的机构是安全理事会,根据《宪章》,安全理事会具有下列职能和权力:依照联合国的宗旨和原则来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 调查可能引起国际摩擦的任何争端或局势; 建议调解这些争端的方法或解决条件; 制定计划以处理对和平的威胁或侵略行为,并建议应采取的行动; 促请各会员国实施经济制裁和除使用武力以外的其他措施以防止或制止侵略; 对侵略者采取军事行动; 在“战略地区”行使联合国的托管职能等。 从联合国的宪章规定和安理会的职能来看,联合国完全有义务、有责任、有权力干预朝鲜战争。是属于职权范围之内的事,是完全合理合法的。战争爆发后,在联合国所做决议时,有些会议苏联没有参加投票(对苏联为什么不去投反对票另阐述),通过的决议合不合法,有没有效,只要看一下联合国宪章的投票规定就一目了然。宪章规定“大会之每一会员国,应有一个投票权。大会对于重要问题之决议应以到会及投票之会员国三分之二多数决定之。”在安理会中虽然有大国一致原则,既有一常任理事国投反对票,决议就不能通过。但并没有规定常任理事国弃权和缺席,决议就不能通过。由此可见,所谓联合国无权干预朝鲜内政,苏联代表不参加会议,联合国通过的决议就非法,就无效,联合国军介入朝鲜战争是侵略等,是谎言,是进行宣传造舆论的,是违背历史事实的。但对于历史来讲,历史终要还本来之面目,这是任何人都无法阻挡的历史潮流。
朝鲜对韩国发动了侵略战争,其目的要统一朝鲜半岛。这必然要吃掉韩国。这是不容置疑的事情。据报道出来的资料,朝鲜的金日成一心想吞并韩国统一朝鲜,早些时候曾经遭到斯大林强烈反对。斯大林问金日成“凭什么”。金日成当时说不出必胜的把握。一年以后,金日成扩军备战达到了一定的规模,足以在短时间内拿下韩国。这个时候,才得到了苏联斯大林的默许。
从这样的史实来看,苏联斯大林对于朝鲜发生的侵略战争是心知肚明的。可是为什么会默许呢?当然这里面有苏联的私心在里面。因为朝鲜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是斯大林的苏联一手扶持起来的。朝鲜的“壮大”自然会对社会主义国家有利。朝鲜战争一旦发动,其非正义性,其侵略性是注定的!如果朝鲜战争能在短时间内结束,联合国来不及干涉(当然,干涉这个字眼不是合适的。因为联合国有权利来主持人类正义),可能会不得不承认既成事实。这样的话,也就达到了金日成的目的和斯大林的愿望也相符。然而,朝鲜的金日成为什么敢发动侵略战争呢?一是兵力足够,二是武器弹药装备足够且质量好,三是苏联支持中国也是友国,四是美国也发表了一个声明,不再干涉亚洲事务。在韩国没有一兵一卒。
美国的表态可能是国际上最为重要的一个信号,金日成觉得:机会来了!于是,战争爆发了!战争的突然爆发,震惊了全世界一切爱好和平的人们。韩国兵顶不住强有力的侵略军几天之内就被夺去了首都,全国很快就被北朝鲜几乎全部占领。韩国向联合国求救!
联合国是干什么的呢?
下面是《联合国宪章》的摘抄
我联合国人民同兹决心
欲免后世再遭今代人类两度身历惨不堪言之战祸, 重申基本人权,人格尊严与价值,以及男女与大小各国平等权利之信念, 创造适当环境,俾克维持正义,尊重由条约与国际法其他渊源而起之义务,久而弗懈, 促成大自由中之社会进步及较善之民生,
并为达此目的
力行容恕,彼此以善邻之道,和睦相处, 集中力量,以维持国际和平及安全, 接受原则,确立方法,以保证非为公共利益,不得使用武力, 运用国际机构,以促成全球人民经济及社会之进展,
用是发愤立志,务当同心协力,以竟厥功
爰由我各本国政府,经齐集金山市之代表各将所奉全权证书,互相校阅,均属妥善,议定本联合国宪章,并设立国际组织,定名联合国。
这是序言。联合国宪章的序言。通过阅读序言,我们不难知道联合国是干啥的,和为啥要成立联合国了。它完全不同于此前的国联。
联合国是在1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之际,为了避免人类再遭遇战祸由美国、中国、苏联、英国等国家联合提议成立的。它的目的就是使人类避免战祸,重申基本人权,维护国际正义,促进民生。为达到这样的目的,联合国力行宽恕善邻,集中力量维护人类和平安全,非为人类公益不得使用武力,运用国际机构促进全球经济和社会之发展。
联合国存在的目的,就是为了维护世界的和平安全,朝鲜爆发侵略战争,联合国岂能不管?从联合国存在以来,任何有良心的人,只要不是被蒙蔽了,就会发现联合国支持了很多正义的事业,谴责和制止了很多非正义的战争和内战。这些都是有目共睹的。尽管联合国在解决国与国的很多问题上还难以叫人很满意,但是,不能不承认没有联合国的存在,不知道从1945年以来又要发生多少人类战祸,多少人惨死非命。
说实在话,中国在联合国出的力在过去很难称得上起到了一个大国的作用。中国人谴责联合国行为不力之前,先要看看我们自己在联合国为人类和平安全做了哪些贡献。
1950年安理会关于朝鲜战争的82、83号决议(中文版)
作者: 惑儿 发布日期: 2008-8-06 查看数:-
1950年6月25日朝鲜内战爆发后,联合国安理会在当年连续通过了四个关于朝鲜问题的决议,也多为网上争论双方所引用。可非常诡异的是这四个决议的中文版全文却很少见之全豹,使争论双方经常在争论中各说各的话。
现将惑儿所收集到的82、83号决议(中文版)张贴于此,希望抛砖引玉,使84、85号决议的中文版也早日面世,促进争论双方能有一个分析或讨论的真实文本的平台。
一、
联合国安理会决议案八十二
大韩民国遭受侵略之控诉
决定
一九五〇年六月二十五日,理事会第四七三次会议决定依暂行议事规则第三十九条规定邀请大韩民国代表于审议本问题期间列席理事会议席。
八十二(一九五〇).一九五〇年六月二十五日决议案
[S/1501]
安全理事会,
覆按大会于一九四九年十月二十一日决议案二九三(四)所获结论,认大韩民国政府为合法成立之政府,在联合国韩国问题临时委员会所能视察及资询及大多数韩国人民居住之韩国部分行使有效管制与管辖;该政府系经该部分韩国选民依法自由表达意愿且在临时委员会监视下选出;又该政府为韩国境内唯一具有此种资格之政府,
深悉大会一九四八年十二月十二日决议案一九五(三)及一九四九年十月二十一日决议案二九三(四)对可能后果所表关切,认为除非会员国对联合国促成韩国完全独立与统一所求成果勿作损害行为,则后果或将随至;又悉该两决议案对联合国韩国问题委员会报告书注1内所陈情势威胁大韩民国及其人民只安全与福利甚或导致公开之军事冲突一节亦表关切,
鉴悉北朝鲜部队对大韩民国施行武装攻击至深关切,
断定此种行为构成对和平之破坏;
壹
要求立即停止敌对行动;
促请北朝鲜当局立即将其军队撤至北纬三十八度;
贰
请联合国韩国问题委员会:
(a)尽速将该委员会对此项情势周详考虑后之建议具报,勿事积延;
(b)监视北朝鲜军队撤至北纬三十八度;
(c)将本决议案执行情形随时向安全理事会具报;
叁
促请全体会员国尽力协助联合国执行本决议案,勿予北朝鲜当局任何援助。
第四三七次会议以九票对零票通过,弃权者一(南斯拉夫)。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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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参阅安全理事会正式记录,第五年,第十五号,第四七三次会议,第二页,注二(文件S/1496/Corr.1改正)
注2:一理事国(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邦)缺席。
二、
联合国安理会决议案八十三
八十三(一九五〇).一九五〇年六月二十七日决议案
[S/1511]
安全理事会,
业已断定北朝鲜部队对大韩民国之武装攻击构成对和平之破坏,
业已要求立即停止敌对行动,
且以促请北朝鲜当局即将军队撤至北纬三十八度;
鉴悉联合国韩国问题委员会报告书1所称北朝鲜当局既未停止敌对行动,且未将其军队撤至北纬三十八度,是以亟需采取紧急军事措施,以恢复国际和平与安全,
傅悉大韩民国吁请联合国立即采取有效步骤,以保持和平与安全,
建议联合国会员国给与大韩民国以击退武装攻击及恢复该区内国际和平与安全所需之援助。
第四七四次会议以七票对一票(南斯拉夫)通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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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安全理事会正式纪录,第五年,第十六号,第四七四次会议,第二页(文件S/1507)
注2:二理事国(埃及、印度)未参加投票;一理事国(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邦)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