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分公司车险承保流程及承保手续
河北省分公司车险承保流程
及承保手续规范
为更好完善承保流程及承保手续,实施依法合规经营,规避经营风险及监管风险,根据河北省保险行业协会下发的《河北省机动车辆保险自律规约及惩戒条款》(冀保协发„2010‟50号),结合《2010年河北省分公司车险承保政策》,对机动车承保流程及承保手续的规范进行如下规范要求: 承保流程规范要求
1、 业务承办人员(客户)填写完整投保单;业务承办 人或出单内勤协助指导客户进行投保单填写。
(1)、投保单信息应填写完整、真实,投保单必须包含但不限于以下信息: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名字或名称、身份证号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号、地址及联系方式;被保险人名称应根据客户身份证件(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上记录的名称填写,不得更改或加注字符。
(2)、车辆信息的填写,行驶证车主、使用性质、厂牌 车型、座位数(货车为核定吨位数)、车牌号码、初次登记日期、发动机号、车架号、新车购置价,车辆信息按行驶证载明填写。
(3)、其他信息,交强险保险期限,勾选商业险投保险 别,填写投保限额及保险期限;有特别约定的,投保单内填写
完整“特别约定”内容。
(4)、投保人签名(章)。
(5)、投保单相关信息包含机构部门或销售团队,代理业 务需填写代理人;续保业务填写续保单号;业务员签字。
2、 业务承办人员或出单内勤审核投保单,并核对行驶 证、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重要投保业务资料。
3、 投保业务资料包含:交强险承保业务资料、商业险 承保业务资料。
交强险承保业务资料
(1)、签【字】章的投保单;
(2)、行驶证复印件(新车提供购车发票或复印件,出厂合格证或复印件);
(3)、投保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交强险费率浮动告知单、上年保险单原件或其他能证明上年已投保交强险的书面证明;
(5)、签【字】章的交强险投保提示书;
(6)、其他投保资料。
交强险批改业务资料
(1)、签【字】章的批改申请书;
(2)、批改需要的被保险人身份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过户交易票等复印件;
(4)、涉及退保的需归还保单正本、保险标志;
(5)、其他涉及批改的证明材料。
商业车险承保业务资料
(1)、签【字】章的投保单;
(2)、行驶证复印件或机动车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新车购置发票复印件、出厂合格证复印件;
(3)、验车、验证材料/约定驾驶员的驾驶证复印件;
(4)、其他投保证明资料。
商业车险批改业务资料
(1)、签【字】章的批改申请书;
(2)、批单副本及涉及保费批改变化的发票;
(3)、批改需要的被保险人身份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过户交易票等复印件;
(4)、其他涉及批改的证明材料。
4、业务承办人员(客户)将投保单及有关材料交初核人(康伦)、保定机构交初核人(段伟伟)、秦皇岛机构交初核人(毛晶)、唐山机构交初核人(许静);初核人审核投保单及投保资料并在投保单签字确定,对投保单填写不完整或投保资料不完整的退回补办。
5、出单员对确认后的投保单进行业务系统录入,待缴费后打印保单、发票交付承办人(客户)。
二、单证领用及归还规范要求
1、车商、代理外设出单点单证领用人为公司渠道维护人员;
2、渠道维护人员根据渠道业务规模以每25份单证为倍数到计财部领取单证。首次可 领取N+25份,以保证渠道有一定备用量;
3、渠道维护人员在空白单证使用完毕后,仍以25份单证的倍数顺号归还,并附有单证核销清单,如承保材料不齐全,承保不予以签收。单证承保手续应真实、完整。
4、计财部在收到渠道归还单证后,及时将业务单证交车险承保归档留存。
5、渠道归还单证应按流水号大小顺号归还,并保证承保手续的真实、完整。
三、承保业务档案归档要求
1、石家庄、保定、唐山、秦皇岛,承保业务档案在本机构留存归档,不再邮寄省分公司;
2、承保业务档案每季度装订一次;
3、装订承保业务档案应包含以下内容:
(1)、单证装订人应认真填写卷内目录或备考表。
(2)、同时投保交强险及商业险的,承保业务单证归入对应交强险业务项下,单独承保商业险的,承保业务手续单证归入商业险项下保存。
(3)、承保单证及有关材料按照以下顺序装订。
①投保告知单
②保险费专用发票(涉及同一被保险人合并打印发票应放在该保险人保单流水号最前业务联项下)
③保险单副本(业务联)
④投保单
⑤机动车辆清单
⑥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购车发票、机动车合格证、机动车登记证)
⑦被保险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⑧交强险费率浮动告知单(上年承保保单或复印件、上年未出险证明)
⑨其他承保业务的文字说明
附则:
1、本规范根据公司及监管规范调整而调整,车险承保部负有解释权。
2、本规范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