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油质量升级项目贴息补助
成品油质量升级项目贴息补助
符合性评估工作细则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2016年5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 1
第二章 名词释义 .......................................... 1
第三章 工作机构 .......................................... 3
第四章 专家团队组成和工作规则 ............................ 3
第五章 评估流程 .......................................... 5
第六章 评估内容 .......................................... 6
第七章 其他 .............................................. 9
第八章 附则 ............................................. 10
附件1:贷款贴息企业评估工作流程图 . ...................... 11
附件2:企业申请材料目录及造册编制要求 ................... 12
附件3 企业专项贴息资金申报说明表 . ....................... 15
附件4 成品油质量升级项目基本情况表 . ..................... 16
附件5 成品油质量升级项目贷款情况一览表 .................. 18
附件6 ××年度×××企业专项贴息资金申请汇总表 .......... 19
附件7 企业申报材料一览表 . ............................... 20
附件8 企业情况一览表(一) . ............................. 21
附件9 企业情况一览表(二) . ............................. 22
附件10 成品油质量升级项目符合性评估清单 ................. 23
附件11 专家组成员保密承诺书 . ............................ 2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加快推进成品油质量升级是一项重要的国家专项行动,既有利于改善环境、治理雾霾、促进绿色发展、增添民生福祉,也有利于扩大投资和消费、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与升级。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成品油质量升级行动计划的通知》和《财政部 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成品油质量升级项目贷款贴息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财建[2016]56号,以下简称《通知》)文件精神,调动炼油企业升级改造积极性,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撬动作用,中央财政从节能减排补助资金专项中作出安排,对符合条件的成品油质量升级项目贷款给予贴息补助。为规范有序开展申请成品油质量升级项目贷款贴息符合性评估工作,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以下简称石化联合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委托对成品油质量升级项目开展符合性评估的函》(以下简称委托函)评估成品油质量升级项目时,适用本细则有关规定。
第二章 名词释义
第三条 成品油质量升级项目。成品油质量升级项目涵盖范围为汽油加氢脱硫、汽油吸附脱硫、催化重整、芳烃抽提、甲基叔丁基醚脱硫、烷基化、异构化、轻汽油醚化、柴油加氢精制、柴
油加氢改质、加氢裂化、渣(蜡)油加氢装置等。
成品油质量升级项目为2014年4月29日后在建、拟建项目, 且承诺在升级目标最后期限前投产运行。车用汽油、柴油质量升级项目,国Ⅳ升国Ⅴ最后期限为2016年12月31日,国Ⅴ升国Ⅵ以国家公布的最后期限为准;普通柴油质量升级项目,国Ⅳ升国Ⅴ最后期限为2017年12月31日。
第四条 项目类别。通过符合性评估的成品油质量升级项目,按贴息补助优先顺序分为A 、B 、C 三类。
(一)A 类:材料完备,项目已建成投产。
(二)B 类:材料完备,项目尚未建成投产。
(三) C类。材料不完备,但项目建设已取得实质性进展。
第五条 炼油企业。经过国家批准或2000年国家清理整顿后保留的炼油企业,具有成品油批发资质优先;炼油企业淘汰200万吨/年及以下常减压装置,二次加工能力不低于一次加工能力的80%;投资方必须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和抗风险能力。
第六条 国Ⅴ车用汽、柴油标准。国Ⅴ车用汽油标准符合GB17930-2013,国Ⅴ车用柴油标准符合GB19147-2013。国Ⅴ普通柴油标准符合GB252-2015。
第七条 建成投产。指成品油质量升级项目正式投产并通过安全及环保验收等专项验收以及工程竣工验收。
第三章 工作机构
第八条 石化联合会根据委托函,成立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评估工作相关事宜。
第九条 评估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项目组,其主要职责:
(一)制定评估工作规则和流程。
(二)协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组建评估专家组,为评估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并做好相关服务。
(三)督导评估专家组贯彻落实《通知》和本细则要求,确保专家组独立开展工作。
(四)做好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工作。
第四章 专家团队组成和工作规则
第十条 组建评估专家团队。从地方能源主管部门、央企集团、科研院所、地方协会等单位遴选坚持原则、公平公正、清正廉洁的人员组成评估专家团队,涵盖炼油工艺技术、质量、安全、环保、能耗五个专业,人数保持在30人左右,参加过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部门重大课题研究的专业技术人员优先。
第十一条 专家团队在对申报企业的材料进行全面审验的基础上提出评估意见,并负责对申报项目进行现场抽查、核实。
第十二条 实行专家负责制,独立开展评估工作,并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三条 专家团队分3组开展工作,每组设组长1名,由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实践经验丰富,坚持原则、公平公正、
清正廉洁的石化领域知名专家和行业带头人担任。
组长负责评估任务的组织落实,确保评估过程的公平、公正,结果真实可靠。
第十四条 专家职责与义务。
(一)认真履行职责,公正勤勉,不徇私情,严格按照工作要求,高质量完成所承担的评估任务,确保评估工作的客观公正。
(二)专家应对自己承担的评估意见负责,对专家组的评估结论负有共同责任。
(三)专家应接受统一培训,包括但不限于国家相关产业政策、法律法规、质量标准规范和保密要求等,熟悉评估工作流程、技术方案和具体职责。
(四)专家应签订保密承诺书,对在评估工作中知悉的情况负有保密责任,不得私自对外公开与评估工作相关的任何信息。
(五)主动接受申报企业和社会监督。
第十五条 专家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
(一)在被评估企业任职,或曾经在该企业任职。
(二)任职单位与被评估企业属同一集团公司。
(三)任职单位与被评估企业属于同一省份(自治区、直辖市),央企推荐的专家除外。
(四)与被评估企业高管有亲属或师承关系。
(五)与被评估企业存在其他明显利害关系。
第十六条 专家组工作方式和规范。
(一)为保证评估工作的独立性和公正性,专家组根据工作需要,主要采取集中办公的方式进行审核,办公场所和设施由项
目组负责。
(二)专家团队分3组开展工作,每组设组长1名,人数一般为9-10名,每专业至少有1名专家。
(三)评估专家组成员签订保密承诺书,不得泄漏与评估相关的工作内容。
(四)专家组成员吃住行一律由项目组统一安排,不得接受地方政府或企业的宴请,不得接受地方政府和企业的现金、礼品、代金券、土特产品等馈赠。
(五)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专家,取消其评估资格。
第五章 评估流程
第十七条 材料申报与受理。
(一)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三份,经所在地省级能源主管部门报国家能源局, 中央企业直接向国家能源局提交申报材料。
(二)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应由省级能源主管部门或央企集团初核,并经主管领导签字,确认其真实、有效和完备。
(三)项目组接收国家能源局传递的有关材料,并做好登记、归档、保管和保密工作。
第十八条 专家评估。
(一)项目组负责安排评估日程。
(二)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央企集团组织所属申报企业根据项目组的安排做好汇报工作。
(三) 专家组听取申报企业汇报,并分专业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逐项审核,形成对企业申报材料的审验意见。材料不齐备的,
由项目组通知申报企业进行申报材料的补充。
(四)对审验符合条件的企业,组织专家组进行现场抽查、核实。
第十九条 现场抽查核验。
(一)听取申报企业成品油质量升级项目建设情况的汇报。
(二)核实成品油质量升级项目的建设情况、生产规模以及企业产品质量、安全、环保、消防、能耗等情况。
第二十条 公示及结果报送。
(一)专家组根据材料审验和现场抽查情况,提出评估成品油质量升级项目专家组意见。
(二)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在石化联合会网站(国家石油和化工网 http://www.cpcia.org.cn)进行公示。
(三)对符合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企业名单连同评估报告报国家能源局。
(四)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项目组书面反馈意见。
第二十一条 调研督查。
根据国家能源局的统一安排和委托,项目组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专家对成品油质量升级项目建设及运行情况进行调研督查。
第六章 评估内容
第二十二条 企业专项贴息资金申报说明表。
企业专项贴息资金申报说明表应如实填报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企业注册地、企业性质等相关内容。
第二十三条 成品油质量升级项目基本情况表。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项目建设期限、项目建设地点、新增国V 及以上产能、原有国V 产能、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等内容。
(二)项目手续情况:如实填报核准或备案、环评批复、安评批复、规划选址意见、用地意见等。
(三)如实填报项目进展情况。
(四) 项目建设主要装置规模、技术经济、能耗及物耗、质量环保等指标达到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参照行业标准。
第二十四条 项目核准或备案文件。
具有主管部门(包括发改委、经信委)出具或认定的核准或备案建设文件。
第二十五条 土地管理。
有新增土地的项目,城市规划部门出具的城市规划选址意见复印件、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用地预审意见或土地使用证复印件。
第二十六条 安全生产管理。
(一) 具有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依法出具或认定的安全生产评价批复文件。
(二) 近三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安全生产事故。
第二十七条 环境保护管理。
(一)项目具有环保主管部门依法出具或认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
(二)企业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或地方排放标准要求。查阅企业相关环保台账、分布式控制系统数据及相关监测报告、在线
监控设施运行维护情况、环保设施配套和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达标情况及危废处理处置情况等。
(三)具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按《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环发)[2015]4号)和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要求备案。
(四)企业应编制自行监测方案,对污染物排放状况及其周边环境质量的影响情况组织开展自行监测,并将自行监测结果及信息向社会公开。企业可依托自有人员、场所、设备开展自行监测,也可委托经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认定的社会检测机构代其开展自行监测。
(五)近三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第二十八条 产品质量管理。
(一)具有完善的产品质量控制制度,质量控制手段、分析检测设施满足质量控制要求。
(二)产品符合申请时企业所在地施行的国家或地方最新标准。
(三)2016年1月1日起,东部地区11个省市(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和海南) 车用汽、柴油执行国Ⅴ标准,申报企业应在东部地区全面供应符合国Ⅴ标准的车用汽油(含E10乙醇汽油) 、车用柴油(含B5生物柴油) 。
(四)2017年1月1日起,申报企业应在全国范围内全面供应符合国Ⅴ标准的车用汽油(含E10乙醇汽油) 、车用柴油(含B5 生物柴油) 。2017 年7 月1 日起,申报企业应在全国范围内全面供应国Ⅳ标准普通柴油。2018年1月1日起,申报企业应在全国范围内供应与国Ⅴ标准车用柴油相同硫含量的普通柴油。
(五)申报企业需提供成品油质量升级装置的配套情况,具有满足成品油产品质量要求的生产装置,且运行良好。车用汽油、车用柴油的生产工艺,提供载明种类及来源的调和组分表,以及申报企业质量化验设备的型号及照片。
第二十九条 消防管理。
(一)具有属地公安消防部门依法出具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文件。
(二)具备完善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三)具备与生产、储存规模和危险性相适应的专职或志愿消防队,依据标准配备人员、车辆及装备。
(四)近三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火灾事故。 第三十条 成品油质量升级项目能力确认。
(一)对照项目核准或备案批文,以原始设计能力文件包括技术改造文件为依据,确定装置加工能力,核实申报企业成品油质量升级项目能力的真实性。
(二)现场核实成品油质量升级项目加工能力及综合配套加工能力,核实实物与批复文件和设计文件的一致性。
第三十一条 企业证明文件。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
第七章 其他
第三十二条 为确保评估结果客观公正,防止利益交换,申报企业或社会对评估工作存在异议的,可要求专家组做出解释。
第三十三条 除对评估企业质量升级项目承诺事项的复核外,还要对安全、环保、税收等进行跟踪复核,凡达不到要求或不能兑现承诺的,国家能源局将会同财政部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改正、扣减或追回贴息资金、纳入不良征信记录、3年内不受理违规企业提出申请等处罚。
第三十四条 为及时了解和掌握申报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建立原油(原料油)加工量、成品油产销量等统计监测表格,供企业定期填报数据使用,作为核查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五条 省级能源主管部门或央企集团应对企业申报材料严格把关,不符合条件的不准申报;在核查过程中要求企业配合专家严格执行有关纪律要求。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本细则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 本细则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
附件1:贷款贴息企业评估工作流程图
附件2:企业申请材料目录及造册编制要求
1、企业将申请材料按照目录造册。其中,《企业专项贴息资金申报说明表》、《成品油质量升级项目贷款情况一览表》须企业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企业同时提交申请材料的电子文档。要求将申请材料的全部扫描件放在同一个PDF 文档中提交,扫描件造册方法:(1)扫描件为图片格式的,将图片按目录顺序粘贴在同一个Word 或WPS 文档中,排版后在首页生成目录,将该文档另存为PDF 格式(Word需要下载安装微软官方插件Save as PDF or XPS才能保存为PDF 格式) ;(2)扫描件为PDF 格式的,可使用adobe acrobat 、 Foxit PDF Editor等软件按照目录顺序编辑为一个PDF 文档,首页插入目录页。
3、目录及材料要求如下:
企业材料目录
一、企业专项贴息资金申报说明表 ............... 第x 页 二、成品油质量升级项目基本情况表 ............. 第x 页 三、成品油质量升级项目贷款情况一览表 ............. 第x 页 四、企业专项贴息资金申报汇总表 ............... 第x 页 五、成品油质量升级项目有关证明材料 ........... 第x 页
(一)属地主管部门依法出具或认定的核准或备案建设文件 ......................................... 第x 页
(二)属地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依法出具的安全审查批复文件 ......................................... 第x 页 (三)属地环保部门依法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 ......................................... 第x 页 (四)属地公安消防部门依法出具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批复文件 .................................... 第x 页
(五)有新增土地的项目,城市规划部门出具的城市规划选址 意见复印件、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用地预审意见或土地使用证复印件 . .......................................... 第x 页
(六)项目工程施工合同(复印前2页和后2页)、监理合同(复 印前2页和后2页) ........................... 第x 页
(七)银行贷款合同复印件、贷款到位凭证、贷款银行出具的 利息结算清单复印件、利息支付原始凭证复印件等材料第x 页
(八)项目实施重大支出单据复印件 ......... 第x 页 (九)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 ... 第x 页 六、企业证明文件 ............................. 第x 页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第x 页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 ...................... 第x 页 (三)土地主管部门依法出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第x 页 (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 第x 页 (五)污染物排放达到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要求证明、地方环保部门出具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登记文件第x 页
(六)有关部门(环保、安监、消防)出具的近三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证明、安全生产事故证明、火灾事故证明 ...................................... 第x 页 (七)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正页及明细页) 第x 页 (八)汽柴油调合组分比例(如果有外购组分油,列出外购量及主要供货单位) .......................... 第x 页 七、企业成品油质量升级项目按期完成承诺书 ..... 第x 页 八、企业情况一览表 ........................... 第x 页 备注:2015年度申报企业材料中无第六项企业证明文件的,由企业代表在参加符合性评估工作汇报时,把复印件交由评估专家审核。
附件3 企业专项贴息资金申报说明表
填表日期: 说明:
1、申请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名栏必须手签,使用名章无效;
2、若由授权人签署,需提交由法定代表人手签并加盖公司印章的授权书原件; 3、银行账户信息必须为公司账户,用于拨付贴息资金,务必正确填写; 4、企业性质:国有、集体、民营、三资、研究院所、高校、其他。
年 月 日
附件4 成品油质量升级项目基本情况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金额单位:万元
附件5 成品油质量升级项目贷款情况一览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金额单位:万元
附件6 年度 企业专项贴息资金申请汇总表
填表单位: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金额单位:万元
19
附件7 企业申报材料一览表
企业名称:
备注:2015年度申报企业没有填报附件7、附件8、附件9的,由企业代表在参加符合性评估工作汇报时,把附件7、附件8、附件9交由评估专家审核。
附件8 企业情况一览表(一)
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单位:万元、万吨/年、万方、标准立方米/小时
备注:1、同类装置不止一套的在下边填写分套装置能力,投产时间格式“XX 年XX 月”,拟淘汰的装置在“投产时间”里标注星号;2、现有装置能力统计时间为2014年底。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21
附件9 企业情况一览表(二)
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单位:万吨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22
附件10 成品油质量升级项目清单
专家签名:
附件11 专家组成员保密承诺书
为保证成品油质量升级项目贷款贴息核查评估过程的公平、公正性,保守申报企业的商业秘密,专家组成员特签订保密承诺书。
一、保密内容
本人承诺对下列事项予以保密:
1、企业报送的申请资料信息,包括项目立项批文、安全、环保、消防、土地规划批复文件,以及反映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的所有信息。
2、企业的现场图片、音像资料、设计文件、生产报表、发展规划、经营策略等,反映企业装置现状、生产经营情况和发展规划、经营规划的信息。
3、核查评估过程中制定各种方案、计划等文件。 4、核查评估专家组信息。
5、在向社会公示前的核查评估意见或评估报告内容。 6、其他可能影响审核过程公平公正性的信息和企业的其他商业秘密。 二、本人承诺
对于上述保密内容,本人保证在成品油质量升级核查评估期间及工作完成后履行保密义务,并且承担以下保密责任:
1、决不复制企业的各类申请文件(包含电子文件) ,决不通过手机、网络、交流等任何方式向外部组织及个人传播。
2、不将上述资料及信息应用于核查评估之外的任何活动。
3、在完成成品油质量升级项目核查评估后,将本人所掌握的各种有形资料和软件全部移交给核查评估项目组。
因本人的违约行为影响成品油质量升级项目核查评估工作正常开展,或给国家或相关企业造成损失的,本人自愿承担党纪、政纪责任和法律后果。
承诺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