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间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生产车间管理,提高产品质量。做好安全工作,保障生产顺利进行。根据上级要求特制定以下措施:
1.生产车间各级人员在正常上班期间(周一、周三、周六)每天早上07:50分于生产楼生产办公室统一集合召开早会。迟到或缺席一次罚款10元。
2.生产车间卫生区域打扫严格按照卫生值日表执行,在上级检查不合格时,对车间进行罚款,每次20元。
3.各车间按卫生区域划分,执行下班关闭门窗、水、电、气,卫生间按卫生区域划分隶属于各车间。清废车间归属于烫模车间管理其卷闸门必须在(18:00)关闭,各车间主管下班前请仔细检查如有夜班需安排人员进行关闭。(车间主管负主要责任)每违反一次处罚30元。
4.设备部每天值班人员需对电器进行检查,下班前(18:00)确认没有加班人员和夜班上班人员后应关闭空压机等电气设备。未关闭处罚20元/次。
5.机台日报表、统计表、检查控制表下班之前填写清楚交于车间主任,车间主任审批后于早上9:00前交到生产部长。逾期交者对车间主任进行处罚10元/次,对生产部长处罚20元/次。
6.车间重点危险源禁止使用手机,在车间使用仅限于接打电话。发现有上网、刷微信、玩游戏等均视为玩手机,对玩手机者处于30元/次。
7.各车间对机台进行严格管理,发现串岗、聚堆聊天、乱打乱闹、吵架等现象时,处当事人20-100元罚款。
8.树立“讲文明树新风”思想理念,落实“五讲、四美、三爱、两好、一搏”的风气。提升自我品质,上级领导抽查时没有执行者罚款5元/次。
9.对工作期间发生安全事故的给予视情节处罚,车间主任负连带责任。
10.对工作坚持执行公司各项制度,在工作中表现比较优秀班组的个人,给予奖励。 生产部2016.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