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评价方案2010.9
学生评价方案
野店中学
2010年9月
为深入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有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配合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现根据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和《教育部关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初中毕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原则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以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为指导,以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均衡发展为目标,以学生发展目标为基本内容,以学生实际表现为重要依据,以班级小组评定为主体,建立有效的学生评价制度,探索科学的评价方法和程序,全面真实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推动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
在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过程中坚持以下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原则:评价前公开评价的内容、标准、方法、程序、人员组成和有关制度。参与评价人员包括学生和教师都应坚持标准,把好关,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重实际、重依据,全面衡量评价。
2、坚持导向性原则:以新课程改革作为评价理念,注重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考查,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道德情操,正确的人才观、价值观,养成良好的习惯,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动手能力,发挥学生在评价中的主体地位和作用,把评价的过程变成学生自我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过程。
3、坚持发展性原则:以发展的眼光评价学生,注重挖掘学生的发展潜力和个性特长。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每学年评价一次,后面的评价要与前面的评价进行对比,发现学生的进步,重视学生素质的动态发展,同时要注重学生的发展差异,反映学生发展趋势的全貌。
二、综合素质评价组织和监督机构
1、成立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由校委会领导、年级主任组成,校长负责全程监控,协调纠正评价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政教处和教导处负责具体指导初中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的实施,学校成立督察组,查处评价过程中的违规、违纪行为。
2、成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其组成人员要有较广泛的代表性,由校长、副校长、教导处主任、政教处主任、教师和学生家长代表组成,人数以7-11人为宜。评价委员会负责制定综合素质评价的实施细则和规章制度,任免班级评定小组成员,组织、指导和监督各班级的评价工作;审查认定班级评价结果;受理咨询、投诉和复议申请;及时解决评价中的问题,查处纠正评价过程中的违规做法和行为。
3、以班级为单位成立评价小组,其成员由熟悉本班学生情况的班主任和任课教师代表组成,人数不得少于5人,其成员应在被评价班级任课时间一年以上。班级评价小组负责对本班的每个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定,并负责建立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档案。
三、评价内容与依据
1、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包括五个维度(一级指标):即公民道德素养、学习态度与能力、实践与探究、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五个维度,围绕这五个维度的关键表现和实证材料进行评价。
2、为每位学生建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袋》,全面、全程记录学生在初中阶段各方面的状况。内容包括能够反映学生学习过程和结果的各种资料,如学生的自我评价、学习成绩记录、反映个人特长和才能的成果、作品和获奖证书,综合实施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记录、体育与文艺活动记录,教师、
同学的观察和评价,来自家长的信息、奖惩情况等,能反映学生成长过程和取得成果的材料尽可能地搜集起来。
3、综合素质评价的依据主要是学生的日常表现,其信息来源主要是教师、同学观察所得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袋》的各种原始资料,在评价过程中要以实证性材料和数据为基础,注重对原始资料的分析与概括。在班级评定之前,应通知学生整理和提交各类原始资料证据,以确保评定一视同仁、客观公正。
四、评价程序和方法
1、综合素质评价必须坚持学生自评、同学互评、班级评价小组评价相结合的方法,坚持先民主后集中的原则,坚持标准,客观公正地评价每一位学生。 ①学生自评:由学生根据自己的表现和收集的证据,对照《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细则》项目等级标准的要求,自评等级。
②同学互评:由班主任组织召开班级互评讨论会,该班全体同学和任课教师参加,一般可由班干部主持。互评的程序:第一步由学生向全班公布自评等级,并宣读《自我描述性评语》,必要时还可以出示实证材料;第二步,全班同学对该学生的自评等级逐项表达意见(可举手表决,也可投票表决)。凡对自评等级有不同意见的,都有权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班级评定小组反映。同学互评过程中,要指定专人做好记录,包括举手表决(票数)情况、同学提出的不同意见等。
③班级评价小组评定。由班主任组织班级评价小组全体成员,对自评、同学互评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研究,参考学生提交的原始实证材料,客观、公正地评定每个学生各维度的等级。在评定过程中如有不同意见,一般按少数服
从多数的原则处理。如有原则性的重大分歧,应提交学校评定工作委员会裁定。
④综合性评语。班主任汇总评价小组成员的意见,撰写每位学生的综合评语,对学生的品德、情感、态度、日常表现和学习情况等作出整体定性描述。要突出学生的特点、特长和潜能,反映其进步和发展状况,力求客观准确。综合性评语应在班级评价小组中进行讨论和通过。
2、各维度等级评定的结果和综合性评语是否要征求学生本人或其家长的意见,是否要在班级内公示各维度A、B等级学生的名单,由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3、建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学生的等级评定和综合性评语确定后,由班主任组织填写在《野店中学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结果呈现表》,同时将学生提交的原始资料,选择其中重要的部分(如关键考试试卷、关键表现性作业、综合实践活动报告、特长证明材料、获奖证书、自我描述性评语等)整理装订成册,作为附件,一并收入学生评价档案,交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审查。
4、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审核认定。对各班级上报的评价结果材料,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对其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认真的审查,对班级评定中的不同意见进行仲裁,对有关的投诉的举报进行调查、复议和处理。最后在《野店中学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结果呈现表》上签署意见和盖章,收入学生档案。
5、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应通知本人及其家长。如学生及家长对评价结果有异议,可向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反映,或向县级评价领导小组投诉。有关部门受理后,应责成下属评价组进行调查和复议,如果发现确实有误,应及
时处理并记载更改缘由,并由2 名以上领导签名负责。同时要保存原评定记录以备审查。除此以外,任何人不得更改评定结果。
6、汇总备案。由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将本学年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汇总,填写《野店中学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汇总花名册》,加盖学校公章,按县评价领导小组规定的时间,报送县教育局备案。
五、结果呈现与使用
1、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包括“综合性评语”和“等级评定”两个部分,均反映在当年的《野店中学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结果呈现表》上。“学生综合表现记录”是《野店中学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结果呈现表》的附件,其内容包括①关键性考试成绩;②关键表现性作业;③综合实践活动成果;④特长证明材料与获奖证书;⑤自我评价描述。“学生综合表现记录”是评价结果的组成部分,学校应同样予以重视。
2、综合素质评价的五个维度,在七年级和八年级分别评定等级。九年级初中毕业时汇总成一个综合等级。各维度评价结果均分为A(优秀)、B(良好)、C(合格)、D(待评)四个等级。在全校范围内,A等级的人数控制在30%,B等级控制在50%以内,D等级一般不超过2%,尤其是“公民道德素养”一项的评价,评定为D等的要极其慎重,要严格依照有关标准进行,凡“公民道德素养”定为D等的学生,其综合素质评价必为D等。各维度等级最后整合成综合等级的方法由学校根据实际自行确定。
3、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运用。在非毕业年级,作为评选各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重要依据之一;在毕业年级,将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之一;也是招收保送生、特长生的条件之一,综合评价为D等的不得录取到省重点中学。
4、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由学校保管。学生如果转学,必须办理正当的转学手续,由学校将该生的评价档案连同学籍卡,通过正常的程序转到其就读学校。任何学校不得伪造学生的评价档案,也不得有意截留正常转学学生的评价档案。学生初中毕业时,三个学年的评价档案要完整地收入学生的毕业档案袋,由学校长期保存。
六、制度建设与保障
1、建立公示制度。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方法、程序、等级比例、结果使用政策应提前向社会公示,向每一位学生和家长进行宣传和解释,取得社会和家长对这项工作的支持与配合。
2、建立诚信制度。参与综合素质评价的有关人员,要签订诚信协议并建立诚信档案,严格履行诚信责任和义务。同时要对学生进行诚信教育,教育学生诚实守信。
3、建立监督评估制度。领导小组全程监控各学校评价工作的进程,对出现的问题及时予以处理。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评议员等社会人士,对学校评价过程中的公平性和公正性进行社会监督。
4、建立申诉、复议制度。学生如对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有异议,可以直接向学校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学校认真受理学生的申诉,进行调查核实,实事求是地作出恰当处理,并及时向申诉人反馈,维护学生的正当权益。
5、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学校和班级评价机构的组成人员要实行回避制,评价的各个环节都要严格按程序办事,公开、公平、公正地操作,要实行责任追究,对各种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和其他违纪、腐败行为,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