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研究的第三条道路]读后感
《法学研究的第三条道路》读后感
《法学研究的第三条道路》是北大陈瑞华教授在一次与研究生上课时的讲稿行文而成的论文,主要探讨的是法学研究的方法问题以及对其的反思和回顾。文章集中关注法学研究三条道路的探讨和比较分析,引用大量事实和案例进行分析说明,深入浅出的讲授了法学研究方法论中的一系列理论性问题。
在文章的首段说道:“在本科生阶段我们可能不用去在乎法学研究方法”,当然,作者的观点并非如此。在后来的论述中,作者引入了两个毕业论文的例子来说明在硕士生和博士生中存在的论文写作上的一些问题,足以看出作者实质上认为法学研究方法这门课是所有法学学子,无论是本科生还是硕士生博士生,都应重视的一门知识,这才导致作者所言的“我产生了一种冲动,一定要给大家讲讲什么是真正的法学研究”。
作者在文中引用的两个毕业论文的例子主要是为了说明“尽管中国法制已有所进步,但是法学研究方法却没有长进,仍然徘徊在对策法学和比较法学之间”这个问题。第一个例子中的毕业论文纯粹属于对西方理论的整理和总结对比,文章没有“线索和红线”,研究出来的东西无法与“前沿理论对话”;第二篇论文则属于“社会调查报告”型,有深入的调查和数据统计分析,但是没有将经验事实概念化,实质上不能推进理论研究。
事实上,作者所提到的论文写作这种情况在我们法学本科生中也大量存在。虽然在平常学习和实践中要进行法学专业论文写作的机会可能不多,但是,涉及这方面的学术活动或者在老师布置的作业要求中却并不鲜见。这种论文写作的不良现象主要有三大类。第一类:论文单纯为资料的累积和国外流行理论的拼凑,
没有自己的写作逻辑,也没有提出属于自己的见解和看法;第二类:属于上述的社会调查报告型,混淆了理论研究与调查报告的概念,不能将所研究的问题上升到与学术同行对话的高度;第三类:有自己的看法,但是观点并没有建立在强有力的依据说明之上,行文显得空洞而没有说服力。
结合平常写作的实际情况来看,在本科生论文写作中出现上述现象的原因大致可从主客观两方面来分析:
1、客观上,法学知识基础不深厚
作为本科生,学习法学的时间并不长,我们还处于熟悉基本法学概念和内容的层次。记得刘双舟老师说过,法学本科生的培养目标最终只是要培养大家的一种法律意识和精神,培养一种法学思维和态度,至于更高的层次——比如说法学研究方法,那是硕士和博士阶段的事情。客观上的这种知识水平的限制使得我们无论是在写作还是在学术研究时都频频捉襟见肘,力不从心。
另一方面,基本知识和理论方面的不足使得我们另辟蹊径,想要从形式上美化自己所写出来的东西,那就只好求助于名家大家,看看一些法学专家是怎么从事法学研究和论文写作的,结果我们看到的大部分都是譬如“中外立法借鉴”和“国外立法经验”“对比分析”、“比较研究”这样的词汇,顺其自然的我们也学会了去摘抄国外的理论来试图充实自己的论文,但是却忘了摘录内容与论文主题的相关性和说服力是否足够。长此以往,我们论文写作的思维和研究的模式呈现固定化趋势,理论研究也缺乏创新和独立性。
2、主观上,缺乏正确的学术心态
之所以出现上述照搬照抄的现象,很大一部分也出于我们写作论文时好高骛远和急于求成的心态。受周围学术大环境的影响,大家也显得浮躁而肤浅,不容
易使自己深入下去脚踏实地的研究一个具体问题。
另外,我们缺乏与老师在论文写作方面的交流。本科阶段老师基本不涉及指导论文写作和方法论的传授。虽然在我院法学研究会举办的学术沙龙中曾经有涉及,但是所及范围不广也不深入,大家对于论文的写作基本上源于自己的“摸索”与“模仿”。
论文写作在本科生阶段到底重不重要暂且不论,从上述现象中我看出的是一种方法和态度上的“出轨”,这可能也是导致法学学子到了硕士和博士阶段出现“论文空洞化”现象的最初端倪和根源。如果可以,我们大可以在本科阶段就慢慢训练自己的思维和写作实践朝着正确的研究方向和研究方法靠拢,以免到了要“用兵”之时才发现“兵器”已腐朽。
那什么才是正确的法学研究方法?到我们本科生自身,四年的学习生涯中,最后代表我们最高学士成就的学位论文应当秉承何种标准?什么才是一篇成功的学位论文?我们如何做好学位论文?
以上述两个毕业论文的例子为引入并作出初步分析之后,作者详细的在文中展开了对于三种法学道路的论述和优劣对比。
第一种研究道路是“以西方理论和制度为中心的法学研究”。根据作者的分析,这种方法是一种研究范式,具备有三个特征:1、其大前提是西方的主流的法学理论,而且在制度研究中浸透了西方的法学理论;2、注重对西方理论的逻辑演绎和展开,但却忽略了对中国问题的独立思考;3、不考虑中国问题的独立性和独特性;出现一系列改革中国落后法治的冲动,对中国本土自生自发产生的改革经验不屑一顾,由此产生了理论界和司法实务界的紧张关系,以至于达到非常激化的程度,导致中国目前批判法学的盛行,其追求一种理想的大一统的模式,基
于此,价值法学盛行,强调一些放之四海而皆准的价值目标,强调所谓的普世价值。
作者提到,缺乏基本的理论问题意识和对中国问题的关怀和关注会导致出现的一系列不正常状态:1、重视法律概念的逻辑演绎,忽略了客观存在的事实和经验;2、学者们做法学研究时,总想着要寻找一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原理,而不以问题为自己研究的逻辑起点,而是研究多为的普适真理,研究走向“教科书”模式;3、缺乏理论上的问题意识,使研究在不经意间走向对策法学的陷阱。
对于上述中的第一点:忽略客观存在的事实和经验,即理论脱离实际。不得不说,对于法学这样一门实践性的学科而言,确实需要实践对于理论的升华和检验。但是,对于我们在校学生而言,怎样去获取宝贵的实践知识就成了一个现实难题。实习可能是一条路径,但是实习一来时间短,学不到精华;二来实习生所做的大多是简单重复的事务性工作,不能深入实践工作的具体细节和全程参与。所以,虽然知道实习的重要性,同时也不禁开始疑惑实习的意义到底有多大。这样的疑问一直得不到解答时自己也就开始主动忽略。另一方面,我们所拥有的社会资源并不够,实习的机会也显得少之又少。实践知识和经验的获取和获取渠道成了我们提升理论知识和进行进一步学术创作的又一现实性难题。
第二种研究道路是“以中国本土问题为中心的法学研究”。这条道路的选择显示出我国法学开始从对西方法学理论和制度的“顶礼膜拜”走向以问题为导向的社会科学研究。然而,从“主义”的天空走向“问题”的海洋,可能是从一个极端走向了另一个极端。它本身注重对于现实问题的研究,但是却忽视了对理论问题的概括和归纳;另一方面,也难以避免某种价值判断的出现。
在作者讲述这一部分,重点强调了“概念化”这个词,文中的解释是总结出模
式和标准。对所研究的课题进行理论上的“概念化”需要深厚的理论功底和研究经验。另外,作者对一些重要的概念进行了区分。比如,价值判断所引发的事实和价值的区分、法治与法制的区分、证明与证伪的区分等等。这一系列法理学上基本概念的区分对于学习法学和辨清基本常识有很大的作用。平常在课堂上可能老师讲到这些名词之间的区别时,自己感觉当时理解了,考试也能长篇大论的答出来拿高分,但是在现实的论文写作中,我们方向上的一些低级错误却往往是由于对这些概念的理解不深刻而导致的。可见,功夫在平常,理论功底固然靠时间的累计,也依赖于一时一刻的专研与锲而不舍的推敲。
那么,在我们现在理论功底不深,实践资源又不够的情况下,怎么来提升自己学术研究的能力呢?我认为至少现在可以做的有以下两点:
1、抓好平常的法学学习。没有理论累积,就需要我们不断深化和推进学习,加强学习的广度和深度;没有实践经验,我们就需要抓住机会开展实践活动,充分发挥主动性,在平常的小事中锻炼自己的法学研究能力与思维。
2、确立正确的学术态度
一方面,脚踏实地,不浮躁不冒进;另一方面,仰望星空,目标远大眼光长远。这是看待事情的两个方面,就像文中所言,我们需要“小处着手,大处着眼”。在平常的学习实践中,选取可操作的问题作为研究的对象,找准一个点来取得突破,才能做得深入和细致。
作者重点介绍了第三种法学研究道路——从经验到理论的研究道路。作者强调要从中国法律实践中提出法学理论的研究,研究中国问题的最终目标,不仅仅是为了提出改革方案,而是从问题中提炼出理论和规律、做出自己的学术贡献。从中国的经验事实出发、通过对问题的科学研究,提炼出概念和理论,并与最前
沿的理论进行学术对话,最终做出理论上的推进和贡献。这条道路实则就是我们之前所说的“理论联系实践,以实践检验和升华理论”。
总体来看作者所讲到的三条法学研究道路,第一种和第二种都具有一定的缺陷和不足,只有第三种才是比较全面的方法。但是从现实出发有人会认为很难做到第三条道路的标准,因为它要求的不仅是深厚的学术功底和长期的研究经验,还有要一定的社会实践能力和可得资源,而这些对于我们法学本科生来说都有点遥不可及,以至许多人想一想就觉得难于登天而不敢再往前踏步。但作者所说的可能还包含了一个过程。就像中国的法学发展一样,之前都是纯粹的借鉴和照搬,到了一定程度之后,有了相当的积淀之后就能厚积薄发,有所创新。
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作者所讲到的这三条法学研究道路,作者所说的三条法学研究道路,一定程度上并不是一种并列和平行的关系,而是有前有后体现出阶段性。这又可以从大小两个方面,分为不同主体来分析。大方面而言,它体现了中国法学法学体系、制度和研究的发展历史。小方面而言,则体现了一个个体法学学者做学术研究的自身不断提升的过程。
对于究竟什么是正确的法学研究方法这个问题,我想更重要的并不是骑追求和塑造一种硬性的要求,而是体现为一种期望和目标。我们要做的是树立一种这样积极的观念,知道这样一种正确方法的存在。所以,把作者所言当做一种方法论的理论指导更能发挥作用。在平常的论文写作中,每一次都严格要求自己,尽量向老师所言的方向靠拢,不要轻浮于便面,做到尽自己最大所能,用自己能用的一切资源去完善一篇论文的写作。这样,经历一个过程后,我想我们也能达到老师所说的那个论文写作的高境界。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