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定金协议
09-25
二手房定金协议
甲方(卖方):
乙方(预购方):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该房屋坐落:; 建筑面积 平方米;房屋所有权编号 号 ;房屋成交价格为人民币__ _ 元(小写),_ ___元整(大写),甲方收取乙方定金人民币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元整(大写)。
二、该房屋的设施及附属物
三、甲方确保产权清晰,房屋的所有权是其本人的合法所有,无权益纠纷。
四、甲乙双方约定于 年 月 日之前签定正式买卖合同,甲乙双方如不按时签定正式买卖合同,则作违约处理。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履行本协议,则不作违约处理。
五、违约责任:
1、如甲方房屋产权不清晰,没有合法的产权证,或有任何欺骗行为的,视为甲方违约。
2、如甲方没有任何不清晰、不合法产权问题,乙方不得随意改变主意,不购买其房屋,否则视为违约。
3、房屋有质量问题或安全隐患的,乙方有权拒绝购买,不承担违约责任。
4、甲乙双方如有一方不能遵守本协议所约定的条款,则视作违约,如甲方违约,甲方应于原签订合同日的三日之内按此定金金额的双倍返还给乙方,作为违约金。如乙方违约,乙方放弃收回定金的权利,乙方所付的定金视作违约金。
六、甲乙双方其他约定事项:
七、甲乙双方在此声明,均已认真阅读本协议,已全部知晓所有条款所约定的内容,并自愿遵守及依照所有条款履行本协议。
八、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即产生法律效力,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本人签字,加手印) (本人签字,加手印)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