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支部党务公开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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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村民自治的新形势,整体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扩大党员民主,根据上级组织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制度。
一、实行党务公开,是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原则的有效途径,是加强党内民主建设的重要内容,有利于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有利于党员更好地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有利于带动和促进村务、政务公开,有利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二、党务公开的主要内容包括:支委成员的分工和职责,支部工作目标任务,党组织决策程序和办法,党内选举结果的通报,党员代表的产生办法和结果,群众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党员干部奖惩情况,无职党员的岗位职责,民主评议党员和干部情况,发展党员的标准、程序和全程联名推荐情况,党费收缴的标准和收缴情况,困难党员的救济等。
三、党务公开的程序包括五个步骤进行:第一步,村党支部组织委员负责收集公开内容,提出公开事项,形成书面材料,提交集体研究。第二步,由村党支部书记审查公开内容。第三步,填写公开报告单,按时公开结果。第四步,收集反馈意见,及时办理回复。第五步,立卷归档。党务公开后,村党组织要广泛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并做好认真答复。
四、党务公开的形式和时间:党务公开以公开栏公开为主,辅以会议、广播、明白纸、互联网络等形式进行公开。党务公开的时间可与村务、政务公开同步进行,每季度首月的15日为公开日。每年7月1日为党务公开日。
五、党务公开的领导和监督:村党支部成立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村级党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同时,在党员中推选3人组成村级党务公开监督组,监督组设正、副组长各1名。如党务公开监督组成员出现空缺时,应及时推选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