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乡村"合作协议书
甲方:黄店村民委员会
乙方:各村民组农户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肥西县委、县政府和官亭镇党委、政府对绿化乡村的部署和要求,提高农村土地利用率,增加收益,在村前屋后、塘埂地头、路旁沟边等零碎地块种植杨树,结合我村实际,经村两委研究,在徐赵公路两旁栽植杨树,起止点为黄店老村址至丰产村民组,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免费提供优质杨树苗及栽植劳务,乙方提供零碎地块共植树 棵。
二、甲方负责树木生长期的技术指导和出现问题的解决,乙方负责组织协调、日常管理。所种树木如遇不法侵害或事故灾害,乙方应及时向甲方通报。
三、甲方负责所植树木统一办理《林权证》,与乙方共同组织采伐、运输、销售。销售收入扣除组织采伐、运输、销售费用后,乙方分成60%,甲方分成40%。销售价格随行就市,销售费用(含税)计入销售成本。
四、乙方擅自毁坏树木,第一年每株树苗赔偿甲方4元,第二年起每株赔偿额在第一年赔偿4元的基础上递增5元,直至合同期终止。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各方应切实履行,违约方应承担对方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签字时间:
签字地点:
甲方:黄店村民委员会
乙方:各村民组农户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肥西县委、县政府和官亭镇党委、政府对绿化乡村的部署和要求,提高农村土地利用率,增加收益,在村前屋后、塘埂地头、路旁沟边等零碎地块种植杨树,结合我村实际,经村两委研究,在黄店老村址至缪大庄村公路交界处栽植杨树,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免费提供优质杨树苗及栽植劳务,乙方提供零碎地块共植树 棵。
二、甲方负责树木生长期的技术指导和出现问题的解决,乙方负责组织协调、日常管理。所种树木如遇不法侵害或事故灾害,乙方应及时向甲方通报。
三、甲方负责所植树木统一办理《林权证》,与乙方共同组织采伐、运输、销售。销售收入扣除组织采伐、运输、销售费用后,乙方分成60%,甲方分成40%。销售价格随行就市,销售费用(含税)计入销售成本。
四、乙方擅自毁坏树木,第一年每株树苗赔偿甲方4元,第二年起每株赔偿额在第一年赔偿4元的基础上递增5元,直至合同期终止。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各方应切实履行,违约方应承担对方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签字时间:
签字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