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守则
为了确保道路清扫人员的人身安全杜绝各种事故发生,使清扫安全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特制定道路清扫工作安全操作规程。
1、清扫人员在工作作业时必须穿戴有明显反光标志的安全服,防止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
2、作业前必须认真检查作业车辆、工具是否完好,安全锥筒是否洁净齐全,如有缺失必须及
时补齐。
3、在快车道上作业时必须把三轮车、安全锥筒摆放在远离人30米的地方作为防护方可进行
作业。凌晨清扫时严禁单人进入快车道作业。
4、道路中间设有隔离花带、隔离栏和立交桥下等路段应按顺时针单向作业,同向车道严禁逆
行或双向作业。
5、遇有砂、土撒漏严重的路段,在没有设立安全防护员和管理人员现场组织指挥的下,清扫
工人暂不清理撒漏。待设置好安全警示标志、落实安全防护员和管理人员到现场组织指挥后方能清理撒漏砂土。
6、道路保洁时段,保洁人员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注意观察来往车辆、不要随意横马路。
7、 视线不清或车流量大时,不能进入快车道作业。
8、 若发生不测事故,班长或其他工友必须立即组织抢救及时报警和报告所领导。
9、 作业完毕必须将三轮车、工具及安全锥筒停放到指定地点存放好。
10、本安全操作规程至公布起执行。
三、清扫规范
(一)正常天气情况下的清扫
1、清扫时应从“门前三包”的门市台阶高处开始清扫,逐步向“门前三包”区的低处、主路面清扫延伸,以防“先低处扫干净,再扫高处造成二次低处污染”现象发生;主路面中心若需清扫时,应先从一侧主路面中心线向两侧路沿石或花池沿石方向清扫,既避让了车辆,撮堆时又安全方便。
2、正常情况下清扫,应采取“两头堵”的清扫方式,即根据垃圾量清扫5-10米后,再逆方向清扫成堆。有收集垃圾遗留底的地段,应采取以遗留底为中心从周边向遗留底方向清扫;刮风天气应顺风清扫,省工省时又避让了灰尘和垃圾回刮现象。
3、清扫时应手握长把大扫帚后半部用力压低扫帚,大弧度抡扫,这样既可以减少扬尘,降低空气污染程度,还可有效扩大原地清扫面积,减少劳动强度,提高工作效率。两扫帚之间应重叠合适的面积,以防出现隔扫、露扫、划梯子现象。
4、严禁将垃圾扫入污雨水口,以免造成污雨水管道堵塞影响排洪能力。在清扫过程中,遇到污雨水口时,可以从其周边绕着扫过去,井口上有脏物时,可以先扫到一边,再随同其它垃圾一起收集。
5、待清扫一段时间能装一车时,应及时撮堆,撮堆时应用撮斗配合小笤帚清理干净,不留底,避免二次污染。
(二)特殊天气下清扫
1、落叶季节:应根据落叶情况增加清扫次数,随扫随撮到三轮车上,以防造成二次污染;同时另备收集器具(包、袋等),以增加单次清运量,减少清运次数,保证落叶及时收集运输,提高工作效率。
2、雨天:小雨坚持正常清扫,中雨以上无法进行清扫作业时,应在规定的正常清扫保洁时间内,将垃圾清理完毕。工作时间内雨停后,应立即组织清扫地面积水及断枝落叶等杂物。
3、冰雪天:⑴工作时间内下雪,随下随扫。晚上下雪,次日按正常清扫保洁时间清扫。先沿雨水口清除出一条宽约1米的通道,以便积水排放。
⑵小雪:步行道、慢车道、主要公共场所,在工作时间2小时以内扫完。责任区内积雪、积冰一天内铲除清理完毕。
⑶中雪:先清理步行道、慢车道,将积雪均匀地堆积在路沿石与行道树之间,在工作时间8小时以内清完;所有主次干道及主要公共场所在2个工作日内清完;责任区内积雪、积冰3个工作日内铲除清运完毕。
⑷大雪:工作时间8小时内将步行道、慢车道清出1.5米宽的小路,将积雪均匀地堆积在路沿石与行道树之间,3天内所有路面及主要公共场所清扫完,责任区内积雪、积冰5天内全部铲除完毕。待天气转暖后陆续摊开,以利融化,但,不得向快车道抛撒。
⑸清雪机械的运用:一般情况下,在形成中雪以后可按照领导安排,及时在指定路段进行。
中到大雪时,除按以上第⑶、⑷、⑸款及时清理外,应按照上级要求,及时在主要道路交叉口、环岛和部分主要街道喷撒融雪剂,喷撒融雪剂要做到均匀到位,撒过融雪剂的积雪在清理时严禁向花坛、绿化带、树穴内倾倒。然后,根据需要由专业车辆帮助清运出城。
道路交通安全守则
一、 行人道路交通事故预防要点:
行人应当在道路交通中自觉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增强自我保护和现代交通意识,掌握行人交通安全特点,防止交通事故。
1、行人要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
2、横过马路时要做到:“一停、二看、三听、四想”。即:要过马路前先停在路边,接着观察左右前后是否有车辆穿行,然后听听周围是否有发动机起动的声音,最后想想怎样过马路是最安全的。
3、横过车行道时须走人行道;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道,应做到红灯停、绿灯行;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须注意车辆,不要追逐猛跑;有人行过街天桥或地下隧道的须走人行天桥或地下隧道。
4、横过没有人行道的车行道时,须看清情况,让车辆先行,不要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
5、横穿马路时,若本人已在马路中间,请注意前后左右的车辆,千万不要急停和急速后退。
6、横过没有人行道的道路时须直行通过,不要图方便、走捷径、或在车前车后乱过马路。
7、横过没有红绿灯的马路时,尤其需要注意转弯行走的车辆以及逆向行走的违章摩托车。
8、不要在道路上强行拦车、追车、扒车或抛物击车。
9、不要在道路上玩耍、坐卧或进行其他妨碍交通的行为。
10、不要钻越、跨越人行护栏或道路隔离设施。
11、不要进入高速公路、高架道路或者有人行隔离设施的机动车专用道。
二、 非机动车安全行车“十要”:
1、 要熟悉和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法规。
2、要挂好车辆牌照,随身携带车辆执照。
3、要了解车辆性能,做到车辆的车闸、车铃等齐全有效。
4、要在规定的非机动车道内骑车。
5、要依次行驶,按规定让行。
6、要集中精神,谨慎骑车。
7、要在转弯前减速慢行,向后寮望,伸手示意。
8、要按规定停放车辆。
9、要听从民警指挥,服从管理。
10、掌握不同天气的骑车特点,做到:“顺风不骑快车,逆风不低头猛踏,雾天控制车速,冰雪天把稳龙头,夏天不斜穿逆行,雨天防止行人乱穿。”
三、非机动车安全行车“十不要”:
1、 不要闯红灯,或推行、绕行闯越红灯。
2、不要在禁行道路、路段或机动车道内骑车。
3、不要在人行道上骑车。
4、不要在市区或城镇道路上骑车带人。
5、不要离把或攀扶其他车辆或手中持物。
6、不要牵引车辆或被其他车辆牵引。
7、不要俩人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曲折行驶。
8、不要争道抢行,急转猛弯。
9、不要酒醉后骑车。
10、不要擅自在非机动车上安装电动机、发动机。
四、乘车人怎样预防交通事故:
1、 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乘车(船)。
2、维护乘车(船)次序,不争先恐后。
3、汽车行驶途中,不要将头、手伸出窗外。
4、车辆行使途中,不要编织毛线。
5、车(船)未停稳不要急于上、下车(船)。
6、乘坐飞机、轮船时,应了解紧急疏散通道(门),熟悉救生衣的使用方法。
7、乘坐飞机时,要系好安全带,飞机起降时,不要使用手机等无线电话。
8、乘船时不要站在车的车辆连接处或坐在船舷栏杆上。
9、乘坐小客车时,前座乘客应系好安全带。
10、乘坐二轮摩托车必须头戴安全头盔,不准倒坐和侧坐。
五、交通事故现场的自救与互救:
1、飞机发生颠簸时:立即系好安全带。遇到紧急情况时,还应双手用力抓住前排座椅,身体紧紧压坐在椅子上,尽量弯下身体,低下头,防止摔伤。
2、车辆遇险时:双手紧紧抓住前排座椅或扶杆、把手,低下头,利用前排座椅靠背或两手臂保护头部和面部。若遇到翻车或坠车时,迅速蹲下身体,紧紧抓住前排座椅脚,身体尽量固定在两排座位中间,随车翻转。事故车辆行驶中,乘客不要盲目跳车,应待车辆停下后再陆续撤离。
3、轮船遇险时:
(a) 轮船失火时应听从指挥,向上风方向有序撤离。撤离时,可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尽量弯腰、快跑,迅速远离火区。
(b) 当两船即将相撞时,应迅速离开碰撞处,避免挤压受伤。就近迅速拉住固定物,防止摔伤。
(c) 需要弃船,听到沉船警报信号时(一分钟连续鸣七短声、一长声):立即穿好救生衣,按照各船舱中的紧急撤离图示方向离船。听从指挥按次序登救生艇(筏)离船。只带贵重物 品,不要带食物和行李。弃船后,应尽快远离船只,防止下沉船只造成漩涡,把人卷入。
4、现场抢救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先人后物。
(a) 先抢救人员,后抢救财物。
(b) 先重后轻:先抢救重伤人员,后抢救轻伤人员。
(c) 先他人后自己:尤其是驾驶员、乘务员等要积极组织抢救乘客,不能只顾自己。
5、利用附近的电话向公安、交通、医疗救护部门呼救。就近向工矿企业、部队机关等单位紧急求援。也可拦截过往车辆求救。
6、遇伤员被挤压夹嵌在事故车辆内的,不要生拉硬拖,而应用机械拉开或切开车辆,再救出伤员。
7、遇车辆压住伤员,不要轻易开动车辆,应用顶升工具(千斤顶等)或者发动群众抬起车辆,再救出伤员。伤员救出后,应对其进行必要的检查和急救,再转送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