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QC产品认证标志的保管和使用管理规定
XX 有限公司
CQC 产品认证标志管理规定
B/1版
编号:QSS/JZQ01-03-2003
管理类别: 分 发 号: 发布日期: 2013年5月26日 实施日期: 2013年5月26日
1. 目的
规范使用CQC 产品认证标志。 2. 范围
适用于公司生产的经中国质量认证中心认证合格的产品。 3. 职责
质量部为CQC 产品认证标志的归口管理部门。 4. 工作程序 4.1标志使用的申请
使用CQC 标志必须向CQC 办公室提出申请,经CQC 办公室批准后才可以使用。
4.2 标志的使用
4.2.1 在证书有效期内,可在获证产品及其外包装上使用标志。 4.2.2 使用标志的产品符合认证要求。 4.2.3 只在证书所限定的产品上加贴标志。 4.2.4 建立对标志的使用情况记录。
4.2.5 接受CQC 对标志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4.2.6 标志的使用符合CQC/CP010-2002 CQC 产品认证标志管理办法 4.3 禁止使用认证标志的情况:
4.3.1 CQC暂停使用认证证书的产品,在暂停期间,该产品应停止使用认证标志。 4.3.2 CQC撤消、注销认证证书的产品。
4.3.3 认证产品的更改未经确认或公司的质量保证能力发生重大变化未经确认。 4.3.4 不合格的产品。 4.4 标志的变更管理
4.4.1已通过CQC 产品认证的产品中出现关键性能、安装尺寸或结构发生更改必须向CQC 申报并获得书面批准后才能实施。
4.4.2 当CQC 认证证书上的信息发生变更时必须向CQC 申报并获得书面的批准。 5. 引用标准
CQC/CP010-2002 CQC 产品认证标志管理办法 6.. 附加说明 编制:
审核: 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