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自检自查报告
泉阳林业局二○一一年度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管理自检报告
吉林省森防检疫总站: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和《植物检疫条例》,落实《吉林省林业厅文件》吉林检【2011】第377号文件精神;提高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管理水平和防治成效,结合我局实际情况,森防站组织人员对全局各林场(所)的二○一一年度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管理进行了自检自查,现将检查结果汇报如下:
一、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管理指标完成情况
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0‰,预测预报准确率分别为:93%,无公害防治率100%,种苗产地检疫率100%,以上指标均达到省“十二五”期间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管理规定的指标标准。
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任务完成情况
泉阳林业局二○一○年防治作业总面积2819公顷,其中:有效防治面积2626公顷,预防面积193公顷,通过检查验收,防治作业质量均达到《规程》要求。
三、目标管理实施情况
1、加强领导,提高全民森防护林意识,层层签订林业有害生物目标管理责任状,使各项指标分解落实到人,开展多形式、多途径、多层次的宣传活动。认真贯彻落实《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植物检疫条例》和《吉林省森林植物检疫实施办法,》从而提高了广大群众的森防意识。
2、森防人员配备齐全,按要求配备专职森防测报员、兼职检疫员、划分责任区,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及工作标准;严格执行国家林业局颁布的《森林病虫害预测预报管理办法》。局森防站对上报数据进行了严格核查,从而提高了数据的准确性、传递的时效性和结果的可靠性。
3、森防工作有保障措施,主管领导年初有安排、有布署,对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都能落到实处,并制定了《泉阳林业局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管理办法》保证了林业有害生物目标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总之,通过自查,使我们全面细致地掌握了全年森防工作,进一步总结了经验,为完成我局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管理指标奠定了基础。
泉阳林业局森防站
二○一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