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管理制度
公司车辆维修保养规定
1. 车辆维修保养必须在指定的修理厂进行,驾驶员不得自行选择修理厂修理,否则公司一律不承担维修费用。
2. 车辆实行计划保养和平时保养相结合,按照出厂保修记录进行维修保养。驾驶员应根据车辆运行里程数填写《车辆运行记录表》,车辆管理员核实后,安排车辆保养时间。
3. 正常情况,由驾驶员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由相关部门审批后,车辆管理员同定点修理厂接洽好后即可进行维修;驾驶员负责核对车辆维修前及维修后里程数,发现异常应及时反馈给车辆管理员。
4. 维修金额高于1000元的,车辆管理员应凭《车辆维修申请单》,向总公司安全运营部提交《车辆维修报告》;特殊情况必须电话请示公司总经理,事后补办相关手续。
5. 车辆定点维修费用的结算,由车辆管理员统计完成上报安全运营部经总经理审批后同修理厂核对无误后提交由财务付出。
6. 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发现故障,驾驶员应及时检查,查明原因并判,断故障的严重程度和对行驶安全的影响程度,主动设法排除故障;如故障严重应及时电话汇报请示处理方案,并估算费用,征得车辆管理员及相关部门的同意后就近找修理厂处理,发生了修理的,必须将更换的旧部件交回公司验审并补填《车辆维修申请单》。
7. 车辆在行驶途中发生的修理(非定点修理单位的维修),其修理工时
费、材料费,必须要有正式发票(或正式的收款收据并有联系人电话),方可报帐。
8. 车辆保养维修过程中驾驶员应现场监督,车辆管理员也要负责监督和跟踪,维修保养好的车辆须经驾驶员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出厂,确保车辆运输安全。
9.维修流程规定:
1. 司机根据车辆情况并填表上报维修项目———车管员检查核实维修项目并作出维修预算上报分公司经理和业务运营部———业务运营部审核维修项目、费用上报总经理———经总经理批准送修。
2.车管员凭总经理批准《维修申请表》内容送修理厂维修———修理厂凭《维修申请表》的项目进行维修,给出维修时间———车辆修好后车管员、司机检查维修情况并做好维修记录同时上报维修项目和费用给业务运营部。
有限公司
二0一二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