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便民服务室考勤考核管理制度
07-04
村便民服务室考勤考核管理制度
为加强村便民服务室的管理,进一步推进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村便民服务室工作人员应当按照规定时间上班、下班。每周一到周五为服务时间。
第二条 窗口工作人员的考勤,由村便民服务室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具体负责。
第三条 村便民服务室实行签到与书面请假平时检查相结合的考勤管理制度。
(一)考勤时间按照规定的统一作息时间执行;
(二)所有工作人员因故不能按时上班或提前离开工作岗位的,应向村便民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请假同意后方能离开;
(三)所有工作人员因故请假的,书面申请,并经领导小组组长同意。
(四)所有工作人员的病假以符合医保规定的医院出具的证明为准。
第四条 上班期间,禁止下列行为:
(一) 穿拖鞋、汗衫背心、西装短裤;
(二) 禁止上网聊天、看电影、炒股票、打游戏等;
(三) 禁止大声喧哗、嬉闹、串岗。
第五条 工作人员考勤考核实行年度考核制。考核情况作为年度考核依据。
窗口工作人员因服务态度、服务质量问题被投诉并经查证属实的,村便民服务室应给予批评。
村便民服务室设立投诉箱,负责受理服务对象对窗口服务人员服务质量和违规违纪行为的投诉举报,并配合村便民服务室开展窗口服务人员的考核工作。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