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精神文明建设信息调研工作考核办法]
张店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张文明办„2015‟22号
关于印发《全区精神文明建设信息调研
工作考核办法》和《2015年张店区网络文明传
播志愿者工作考评项目表》的通知
各镇、街道,区工商联,区直机关工委,各文明单位: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精神文明建设信息调研工作考评激励机制,
切实提高信息调研工作水平,现将《全区精神文明建设信息调研工
作考核办法》和《2015年张店区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工作考评项目
表》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张店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5月25日
全区精神文明建设信息调研工作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提升全区精神文明建设信息调研工作水平,不断完善
考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各部门各单位工作积极性,参照省、市文
明办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系列重要讲话
精神,坚持创建为了群众,创建依靠群众,创建成果由群众共享的
工作理念,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积极开展调查研究,着力提高
信息质量和水平,努力为全区精神文明建设提供信息服务和决策参
考。
二、考核内容
各级文明单位所有舆情、信息或调研文章等各种文字和图片材
料必须统一报区文明办,由区文明办统一上报市文明办,再由市文
明办统一上报中央、省等各级各类网站和刊物。
1.各级文明单位高度重视文明创建信息调研工作,有分管领导、
专职或兼职信息员队伍,按时按量报送信息或调研成果情况;
2.中央文明办《精神文明建设》、《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
作简报》、中国文明网,省文明办《精神文明建设通讯》、山东文
明网,市文明办《精神文明建设简讯》、淄博文明网信息或调研文
章采用情况;
3.各级文明单位所报舆情、信息或调研文章被各级领导批示,
在面上推广或进入工作决策程序情况。
三、计分办法
各级文明单位所上报的舆情、信息或调研文章一旦被下列网站
和刊物采用的,将分别进行计分,并将分值计入年底文明单位的考
核之中。
1.中央文明办《精神文明建设》、《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
作简报》单篇或综合刊发宣传我市精神文明建设成就、典型、经验、
成果的,每篇计15分。
中国文明网“联盟联播”“地方传真”每篇信息计3分,“原
创评论”每篇计5分,“首页要闻”“深度评论”每篇计8分,首
页头条每篇计10分。
2.省文明办《精神文明建设通讯》每篇采用计5分;山东文明
网每篇信息计2分,评论员文章每篇计3分。
3.市文明办《精神文明简讯》每篇采用计3分;淄博文明网每
篇信息计1分,评论员文章每篇计2分。
4.所撰写的舆情、信息或调研文章被中央和省市领导批示的,
酌情另加30、20、10分;被中国文明网评为优质稿件的,按获奖层
次分别加10、8、6分;同一篇信息或调研文章重复采用的,按照最
高级别计分。
四、有关要求
1.实行目标管理。前段时间下发的张文明办【2015】18号《关
于进一步强化全区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队伍建设工作的通知》已作
出明确要求,但各级文明单位在执行中贯彻落实不够严格。这里再
重申:各单位每天至少报送舆情1篇、每月报送宣传信息1篇,每
人每月淄博文明网跟帖评论5篇截图报送文明淄博QQ群(群号:
210860582)。
2.实行月通报。根据各级文明单位舆情、信息或调研文章报送
采用和得分情况,每月进行综合排名,其分值记入文明单位的年底
考核之中。各级文明单位中稿情况以每个文明单位每月上报区文明
办中稿截图为准;各级文明单位务必每月上报并备好留存作为年底
文明单位必查分材料。
张店区文明办联系电话:2869856,办公邮箱:[email protected],
张店区网络文明传播邮箱:[email protected] 。
2015年度张店区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工作考评项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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