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卫控烟领导小组
九卫„2010‟号
关于成立院控烟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科室:
为贯彻执行卫生部和全国爱卫办颁布的《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标准(试行)》,开展无烟医院的创建活动,现成立院控烟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刘运全
副组长:徐金
成 员:李代刚 王贤宝 全孝良 吴宗文
各部门控烟监督员、巡查员:
门诊部 吴宗文 住院部 代月熙 护理部 周开燕 收费室 杨 梅 检验室 李 萍
新农办 王 莉
附件1:九岭镇卫生院控烟制度
2:九岭镇卫生院控烟奖惩制度
二0一0年六月五日
抄报:江油市卫生局。
附件1:
九岭镇卫生院控烟制度
为给病人创造良好的无烟就医环境,培养医务工作者健康行为与习惯,保障广大医患的身心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B 超 邓 娜
1.成立控烟领导组织,将无烟机构建设纳入本单位发展规划。医院设立专项控烟基金,用于创建“无烟医院”的奖励。各科室设立控烟监督员,控烟领导小组依照院控烟奖惩制度对病区控烟情况进行巡查监督,每月不少于两次。
2.全院职工认真学习和贯彻卫生部关于禁烟的规定,在院内做好禁烟的宣传工作。各诊疗室、医生办公室、护士站、住院病房、辅助检查科室、行政办公室、图书馆、会议室等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并设有醒目的禁烟标志。
3.医院所属区域内禁止销售烟草制品,不接受烟草厂商的赞助和标明烟草广告标志的物品,不刊登、张贴、播放、散发香烟广告。
4.开展多种形式的控烟宣传和教育,充分利用橱窗、黑板报、医院网络等形式宣传吸烟的危害。
3.医务工作者严禁在室内吸烟。 诊疗区域内任何场所均为无烟区,不放置烟具,不相互敬烟,禁止乱丢烟蒂。
4.医务人员掌握控烟知识、方法和技巧,全体职工有劝阻他人吸烟的责任和义务。
5.鼓励和帮助吸烟职工、病人及家属戒烟。
6.戒烟医生:吴宗文;戒烟咨询电话:0816-3421003
7.本制度从2010年6月份开始执行。
附件2:
九岭镇卫生院控烟奖惩制度
1.由医院控烟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检查考评,每月不少于两次。
2.医务工作者严禁在室内吸烟。诊疗区域内任何场所均为无烟区,不放置烟具,不相互敬烟,禁止乱丢烟蒂。抽查中如发现本院职工违反上述规定的扣科室考查分1分/次。
3.对在院内禁止吸烟场所吸烟的人,医院所有职工均有权劝阻,劝其离开禁烟区或请相关人员协助处理。如发现未予干涉或劝阻则扣科室考核分1分/次。
4.对医院职工从宣布戒烟起一年内没有复吸者,加科室考核分3分。
5.年底对各科室控烟情况进行总结表彰,将考核情况和科主任科室管理奖挂钩。
6.本控烟奖惩制度2010年6月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