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领导干部密切联系群众机制浅析
党员领导干部密切联系群众机制浅析 密切联系群众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也是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广大党员尤其是党员干部密切联系群众,察民情、解民忧、顺民意,有利于密切党群关系,有利于推进党的事业。努力构建党员干部密切联系群众的科学机制,确保党员干部联系群众的各项制度落到实处,促进党员先进性作用的长期发挥,这对建立保持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切实开展好“双联系”活动,具有重要意义。
一、建立党员领导干部密切联系群众机制必须把握一个核心
党员干部密切联系群众机制的核心,应是能够促进党员干部本着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认真做好本职工作。立足岗位,扎扎实实做好本职工作的过程,其实就是密切联系群众的过程。因此,每个党员干部都要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履行好自已的职责。为此,必须做到心里想着群众,万事民为先,把维护好、发展好、实现好人民利益作为根本出发点,做到心为民所思;感情上贴近群众,忧民之所忧,乐民之所乐,急民之所急,做到情为民所系;利益上维护群众,以群众是否满意为标准,从人民群众最盼望的事做起,从人民群众最抱怨的事改起,使我们的工作始终符合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要求,做到利为民所谋;工作时服务群众,认真履行职责,热心做好服务,做到权为民所用,争取以优质、高效、便捷的工作质量赢得群众的支持,以出色的履职能力树立好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在人民群众与党委政府之间架起“连心桥”,这样就达到了我们党密切联系群众的根本目的。
二、建立党员领导干部密切联系群众机制必须抓住三个特点
一是动力性,能够激发起党员干部密切联系群众的内在动力,为他们积极行为提供强大的驱动力。使广大党员干部不用扬鞭自奋蹄,自觉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坚持把群众的呼声当作第一信号,把群众的需要当作第一选择,把群众的满意当作第一标准,端正对群众的态度,增进对群众的感情,提高党员干部深入基层密切联系群众,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
二是可操作性,应根据不同部门、不同行业、不同岗位的特点和职责,确定党员干部联系群众的岗位目标和绩效考核办法。要定期根据党员干部联系群众解决职责范围内群众关心的、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情况和群众满意程度,让群众参与其中,对其联系群众的绩效进行考评,对考评中查摆出来的问题要求其限期整改,考评结果作为党员干部岗位调整和职位升降的依据。通过这些工作环节可以确保党员干部联系群众不走过场。
三是实效性,能够把我们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与群众联系的经验制度化、规范化;把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的做法制度化、规范化;把发展民主、健全法制的成功探索制度化、规范化,逐步形成一套完整的、可操作性强的制度体系。能够促进将既有的党员干部联系群众的各项制度落到实处,能够有效克服当前党员干部联系群众方面存在的各种不良现象,真正使党员干部的联系群众起到帮助群众解决问题、促进党员干部做好本职工作、增强党群干群团结的实效。
三、建立党员领导干部密切联系群众机制必须处理好三对关系
这种机制的构建应能促进党员干部在联系群众方面正确处理好三种关系:
一要处理好“公仆”与“群众”的关系。党员干部时时处处都要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觉作群众的表率。党员干部如果公仆意识淡化,群众观念淡漠,急功近利、居功自傲、脱离群众,甚至自视高群众一等,凌驾于人民群众之上,就会颠倒“公仆”位置,就不可能有密切联系群众的觉悟和意识。
二要处理好“质”与“形”的关系。联系群众不能光停留在下基层次数的多少、接触群众的颁率高低及在时间和空间上贴近群众的程度等“形”上,更不能仅仅以此作为衡量党员干部联系群众成效的标准。党员干部联系群众要落实到“质”上,即要在注重质量和效果上下功夫,要以有利于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更好地发挥岗位职责为出发点,用履行岗位职责情况、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情况、群众的满意程度如何等作为衡量党员干部联系群众效果的标准。经常下基层不办事、广泛接触不深入、频繁见面无实效,这样的“联系群众”除了扰民外并无一点实际意义。因而,直接接触群众是联系群众,通过网络、电话、设置意见箱等各种高效的间接形式了解信息也是联系群众,只要有“质”,就不必拘泥于“形”。
三要处理好“供”与“需”的关系。党员干部联系群众前不作认真准备,漫无目的,对可能遇到的情况事先没有预案;联系群众后不认真归纳、梳理,不思考解决办法,不及时给群众回复,这样的“联系群众”不但没有一点实效,反而会增强群众的反感。群众的需求、群众的意愿、群众的困难各种各样,涉及各个部门、各个行业,党员干部联系群众前要做好调查摸底,搞清楚群众的需要,了解他们的所盼、所思、所求。在此基础上,思考我们能为他们提供哪些服务,帮助解决哪些问题,将党员干部能够提供服务的“供”与群众迫切所要的“需”很好地对接起来,这样的联系群众才能受到群众欢迎。
四、建立党员领导干部密切联系群众机制必须建立和完善三大制度
一是考评制度。党员干部联系群众的质量和效果,必须通过切实可行的考评体系才能检测出来。这一考评体系内容应涵盖党员干部联系群众工作的始终。考评体系应包括:制定切实可行的联系群众计划情况;主动深入群众进行调查研究,掌握涉及自己工作的群众需求信息情况;群众的意见、建议落实整改情况;联系群众工作对做好本职工作的促进程度如何;对联系群众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的整改情况;群众的满意程度等各个方面。考评可采取组织考核与群众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评结果应在适当的范围内进行公示,群众有异议的,一定要重新考评和公示,确保考评结果的客观公正,使之真正起到促进工作的作用。
二是激励制度。如果群众的态度和评价对党员干部的职位晋升无关紧要,那么他们自然难以真正把群众放在心上,就没有密切联系群众的内在驱动力。理论上说,党的干部对上级党组织负责同对下级群众负责是一致的,必须把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结合起来。但如果群众没有发言权,难免会使“对下负责”仅仅成为道义上的抽象要求,从而也就有可能使党员干部采取只对上负责、不对下负责的价值取向,进而滋生脱离群众、脱离实际的不良作风,他们即使迫不得已“密切”联系一下群众,也不过是为了取悦上级领导而做的表面文章。为了克服这种现象,必须将党员干部结合本职工作联系群众的质量和效果纳入党员干部考核指标体系,以此作为其职位升降的重要衡量指标。完善的激励制度能使党员干部产生密切联系群众的强大动力,也能使其面临前所未有的无形压力。这样,他们就会由在搞形式上花心思转为在取得实效上动脑筋,“联系群众”就会形成党员干部乐意、群众欢迎的良性互动局面。
三是监督制度。在党员干部联系群众工作的监督上,群众的作用不可忽视。通过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选择权,推行“阳光操作”,让群众做到心中有数,充分调动起他们的参与热情,让群众对党员干部联系群众的状况做出评议,并且在党员干部的考核任用上认真参考群众的评议意见,那些把联系群众当作在捞取政治资本手段的党员干部,那些严重脱离群众的党员干部就越没有立足之地、藏身之所,通过虚假联系群众博取功名的思想就不会有市场。
总之,密切联系群众是我们党执政的基础和力量的源泉。党员干部脱离群众,就会挫伤群众的积极性,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这是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大敌。建立起有效的运行机制,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发扬好,能够保证党联系群众的各项制度的落到实处,有利于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水平。
(彭本英 作者单位:县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