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职务评审表
湖南省中小学教师系列 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评审表
单位名称:
单位代码: 姓 名: 身份证号:
现专业技术
职 称: 申报专业技术
职 称: 参评学科: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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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制
填
表 说 明
1.本表供中小学教师评审专业技术职称使用。1-19项由本人填写,单位人事职改部门认可;20-21项由各级组织按程序填写。
2.本表第2项中“聘任情况”填写取得现专业技术职称后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情况;第3项“学习类型”填全日制、自考、函授、电大、夜大、职大、其他。
3.手工填写本表,需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内容要具体、真实,字迹要端正、清楚;采用计算机打印本表,则正反两面均需打印,并用胶固定装订线。凡签名处须本人手工签名。
4.本表一式二份,一份存单位人事档案,一份存个人业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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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本情况
2、专业技术职务聘用情况
3、学历、学位情况
4、学术团体任职及社会兼职
5、继续教育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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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主要工作经历
7、任现职以前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情况(逐年填写)
8、任现职以来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情况(逐年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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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任现职以来教育教学经验总结、著作、论文登记
10、任现职以来科研工作登记
11、任现职以来教育教学工作方面取得的突出成绩和获奖情况(或从事学校管理工作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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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
12、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思想政治工作)、指导青年教师情
况
13、考试考核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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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破格申报或其他情况说明
15、取得现专业技术职称后违纪违规情况
16、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支)教情况登记表
注:1. 乡村教师填写后由所在学校教育主管部门注明该校是否为乡村学校并盖章;城镇教师填写后由所在学校、受援学校及相应主管部门盖章。
2. 有多个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支)教情况的需一校一表。
17、真实性审核责任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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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个人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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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个人自我评价
20、单位推荐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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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评审审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