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资产减值准备增加会减少利润的解释
关于资产减值准备增加会减少利润的解释:
自1999年实施了坏账损失准备、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四项准备后,2001年财政部又颁布了《企业会计制度》和部分《具体会计准则》及补充规定, 其中新增加了四项资产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由此扩大成了八项资产准备。我国目前的关于资产减值准备规定充分运用了谨慎性原则, 也是为了避免资产的虚增导致企业利润的虚增, 同时保证企业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可比性。但是, 一些企业利用会计准则、会计制度的灵活性、不完善性来操纵会计利润的行为日益严重, 而“资产减值准备”也成为企业为达到自身目的进行随意调节的途径。
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增加当期费用, 减少资产, 减少当期利润。如果少计或不计资产减值准备就会减少当期费用, 增加资产, 从而虚增当期利润。由于《企业会计制度》和《具体企业会计准则》对提取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界定不明晰, 在计提具体内容上没有明确的计算程序, 因此留给企业很大的选择空间, 从而影响了企业的利润信息。
关于无形资产价值不确定性的解释
无形资产的取得成本不能代表其经济价值, 一项取得成本较高的无形资产可能为企业带来较少的经济效益, 而取得成本较低的无形资产也可能给企业带来较大的利益。尽管有形资产的价值在存续期间也可能会发生变化, 但是这种变化的发生频率、变化幅度和把握的难易程度都与无形资产的不确定性有非常大的差异。产生不确定性的原因方要有:1、无形资产具有不可比性。不可比性是指无形资产的独占性使其没有可比的市场价值。无形资产仅是与它特定的主体有关, 在现今法律制度保护下, 禁止非持有人无偿地取得, 且排斥他人的非法竞争。如专利权、版权、商标权等, 其生产的过程是创新的、单一的, 在市场上很难找到其替代品, 因而也没有相近的价格可供它比照。而且有些无形资产仅对特定企业才有意义, 使得其转让和变更的能力极差, 更加剧了它们在价值上横向比较的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