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提成管理规定
销售提成管理规定
为激励销售人员的工作士气,提高销售业绩,本着多劳多得的原则,更好的贯彻合作、共享的管理思路,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一、总则
1、适用范围:本规定适合专职、非专职销售人员。
2、管理思路:销售业务员一定要有合作、共享的敬业精神。
3、销售数量:其业绩以财务部帐务为准,提成工资发放均依货款全部回笼后计发。
4、呆帐:销售货物发出后超过90天货款无法收回属呆帐,死帐:销售货物发出后超过365天货款无法收回属死帐,对于呆帐销售业务人员应负全责,依本规定给予处罚。
5、本规定的制订、修改、废止的权限属公司总经理。
二、销售提成及办法:
6. 专职销售人员:
a. 专职销售人员实行全包干制。(业务提成含工资. 差旅费. 通讯费. 招待费等等)
b. 含税价销售,按税后利润的30%提成。
(税后利润=销售价-进货价-运费-装卸费磅费-税-利息-汇费-邮寄费-损耗) 含税价计税办法=(销售价-进货价)X18.7%+(销售价X0.11%)+所得税. 工会基金 不税价计税办法=销售价+10%
c. 不含税价销售,按利润的40%提成。
(不含税利润=销售价-进货价-运费-装卸费磅费--利息-汇费-邮寄费-损耗)
7. 非专职销售人员(公司除专职销售人员以外人员属非专职销售人员)
a. 非专职销售人员实行全包干。(业务提成含差旅费. 通讯费. 招待费等等) b. 含税价销售,按税后利润的20%提成。
(税后利润=销售价-进货价-运费-装卸费磅费-税-利息-汇费-邮寄费-损耗) 含税价计税办法=(销售价-进货价)X18.7%+(销售价X0.11%)+所得税. 工会基金 不税价计税办法=销售价+10%
c. 不含税价销售,按利润的30%提成。
(不含税利润=销售价-进货价-运费-装卸费磅费--利息-汇费-邮寄费-损耗)
三. 奖罚办法:
8. 在销售活动中,收到对方预付款分别奖励如下:
a. 收全额预付款,成本核算不计利息,提成比例提高5%。
b. 收90%预付款,成本核算不计利息,提成比例提高4%。
c. 收80%预付款,成本核算不计利息,提成比例提高3%。
d. 收70%预付款,成本核算不计利息,提成比例提高2%。
e. 收60%预付款,成本核算不计利息,提成比例提高1%。
f. 收50%预付款,成本核算不计利息,提成比例提高0.5%。
t. 收40%预付款,成本核算不计利息。
h. 收40%以下预付款,回款天数增加30天。
9. 在销售活动中,开发新的业务项目获利后,给开发人在本年度内所开发项目的提成比例提高10%。其他人按原办法执行。
10、西安、咸阳地区以外地区的销售,提成比例提高3%。
11. 销售回款天数30天,超过30天未收货款按以下条款处罚:
a. 全额货款超过30天未收,提成比例降低5%,超过60天,提成比例降低10%,超过90天,提成比例降低15%,以此类推。
b.80 %货款超过30天未收,提成比例降低4%,超过60天,提成比例降低8%,超过90天,提成比例降低12%,以此类推。
c. 60%货款超过30天未收,提成比例降低3%,超过60天,提成比例降低6%,超过90天,提成比例降低9%,以此类推。
d. 40%货款超过30天未收,提成比例降低2%,超过60天,提成比例降低4%,超过90天,提成比例降低6%,以此类推。
e. 20%货款超过30天未收,提成比例降低1%,超过60天,提成比例降低4%,超过90天,提成比例降低6%,以此类推。
f. .20%以下货款超过30天未收,按月承担1%的月息。
j. 提成款不够扣,直接从其它提成中扣。
12. 虚报、多报费用,属于贪污行为,发现后按虚报、多报的三倍进行处罚。.
13. 少报、漏报销售收入,属于贪污行为,发现后按少报、漏报的三倍进行处罚,情节严重者交司法部门处理。
14.. 收到货款应及时入帐,三日未入帐视为挪用公款,按日息千分之三处罚,情节严重者交司法部门处理。
三、客户的维护和识别
15. 客户关系是企业赖以生存的重要资源,是公司产生利率的靠山,没有稳定的客户支撑,公司就没有持续发展的可能。稳定的客户资源已成为我们所有工作中的重中之重。。
16、在明确了客户的所在之后,就应对于客户的基本信息加以收集并在公司备案,分析其对产品的可能需求点,以此为基础准备一套个性化的产品和公司相关资料体系;此后,我们要重点考虑接触的方式,实现与客户的接触;实现接触之后,则要从满足客户实际需求出发,获取客户的信任。
17、正在发生业务或己备案还未发生业务的客户属于当事业务员,其他人不得以任何手段去占有。
18、业务员只有了解客户,了解他们的根本需求,真正重视客户,结合客户的消费生命周期综合分析,而且要敢于创新,这样才能够把客户留住,否則,会失去用户。所以为了公司利益,客户关系不实行终身制,对己发生业务或己备案还未发生业务的客户,在其客户正常生产情况下,三个月未和我公司发生业务往来,第四月开始,其它业务员可与此客户进行联系,若发生业务关系,此客户归该业务员。
四. 风险抵押
为了更好的贯彻合作、共享风险共担的管理思路,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从每年度一月份起每月提取个人销售提成的10%作为风险抵押,年终若无呆帐,次年一
月份全部返回,若有呆帐继续提取直至次年年底。若呆帐变成死帐,从抵押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