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账务处理
随着国家“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的深入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得到了蓬勃发展,但由于《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未对“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账务处理程序进行明确规定,使各地在“一事一议”账务处理上差异较大,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工作的整体推进。为进一步加强对“一事一议”资金的监督和管理,提高其使用效益,笔者对“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账务处理程序进行了系统的梳理,供大家参考。
一、“一事一议”资金筹集时的账务处理
1、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一事一议”筹资方案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和乡镇政府审核并报县减负办批准后:
借:内部往来—村民
贷:一事一议资金—某项目
2、收到村民交来的“一事一议”筹资及以资代劳款时:
借:现金
贷:内部往来—村民
3、收到社会捐赠或乡镇安排的配套资金时:
借:现金(银行存款)
贷:公积公益金—一事一议社会捐赠
专项应付款—一事一议镇财政配套
4、村集体从收益分配中提取“一事一议”资金时:
借:收益分配—各项分配
贷:公积公益金—一事一议村自筹
5、接受捐赠或赞助的固定资产、材料等时(以物折资):
借:固定资产(库存物资)
贷:公积公益金—一事一议社会捐赠或赞助
6、资金交镇经管站代管时:
借:应收款—代管资金
贷:现金(银行存款)
7、收到财政部门拨入“一事一议”奖补资金交经经管站代管时:
借:应收款—代管资金
贷:专项应付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
二、 “一事一议”资金使用时的账务处理
1、村级进行公益专项工程建设,通过“在建工程”账户归集有关费用,平时项目支出发生时:
借:在建工程—某项目
贷:应收款—代管资金
库存物资—材料
2、村民投工投劳,按照规定的工价发生劳务投入时:
借:在建工程—某项目
贷:公积公益金
三、“一事一议”项目竣工结算时
1、如果项目形成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某项目
贷:在建工程—某项目
同时结转“一事一议”资金、财政奖补资金、镇财政一事一议配套:
借:一事一议资金—某项目
专项应付款—财政奖补资金
—镇财政一事一议配套
贷:公积公益金
2、如果没有形成固定资产:
借:一事一议资金—某项目
专项应付款—财政奖补资金
—镇财政一事一议配套
贷:在建工程—某项目
四、“一事一议”项目资金结余或超支时
1、“一事一议”项目竣工后仍有余款,余额较大时要退还农户;余额较小时可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转用于其他“一事一议”项目,但在新项目未立项之前暂不作账务处理。
退回项目余款时:
借:一事一议资金—某项目
贷:应收款—代管资金
2、“一事一议”项目超支时,在不增加新债的基础上,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后,超支金额可通过“其他支出”账户处理,年底转入本年收益;如果本年收益不足,则通过“公积公益金”账户处理。
借:其他支出(公积公益金)—一事一议某项目
贷:一事一议资金—某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