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安全帽管理制度
安全帽管理制度
一、 总则
1、为确保生产、工作人员在生产现场的人身安全,保证工作人员佩戴质量合格 的安全帽,制定本管理制度。
2、安全帽是个人防护用品,用以防止因高处坠物伤害人体头部不可缺少的安全用具,进入生产现场必须规范佩戴安全帽。
3、本管理办法适应于厂属各单位及全体职工(包括协议工、临时性用工)外单位人员亦应按照本办法。
4、安全帽实行厂、车间、班组三级管理。
5、安全帽审批发放权归厂安监部,具体发放由劳保库负责。
二、 采购领用
1、安全帽采购由生活服务公司具体负责。保质保量,各项技术指标均应符合GB-2811-81国标。采购人员应对安全帽的质量把关,对粗制滥造、质量低劣的产品应予拒绝。
2、领用安全帽的程序是,首先由申请单位提交申领报告,经厂安监部审批后方可办理领用手续。
三、 超用扣罚
1、安全帽单位实际人数配备齐全后,全年只允许补充单位人数20%以内,超20%每增加一顶在当月资金中扣除30元人民币。
2、无故损坏、丢失安全帽加倍扣罚。
四、 安全帽佩戴场合
1、各生产车间机房内(以大门为界);
2、建筑施工工地;
3、一切可能高空坠物的场所。
五、 报废标准
安全帽使用以不损坏为期限,但遇有下列情况者即可报废:
1、帽壳损坏裂缝的;
2、帽圈(带)断裂无法再戴的;
3、外壳烧焦严重变形脆化的;
4、强度降低的。
六、 安全帽领用、发放、使用及保管规定
1、为便于管理,各单位人员的安全帽采用不同的颜色相区分,具体为: 红 色 厂领导及科室管理人员
白 色 外来检查、参观人员
黄 色 主业运行人员
桔黄色 主业检修人员
湖蓝色 热电公司人员
蓝 色 发达检修公司人员
枣红色 外围单位人员
2、从事与电业生产、工作有关的工作人员每人发给一顶安全帽,一经发放即归个人保管使用,车间、班组应设立管理台帐,详细登记发放日期、数量及使用情况。
3、车间、班组除发放给个人的安全帽外还配备一定数量的安全帽,20人以上的
班组配备3顶,10人以下的班组配备2顶,公用安全帽由班长负责保管。
七、 质量抽检
厂部对安全帽进购实行质量抽检制,按5%比例抽检,由安监部主持、劳资人员、生活服务人员参加,试验方法按国标执行。
八、 附则
1、省市领导工作人员来厂检查工作进入生产现场所用安全帽由厂办负责办理领用手续,用毕收回,并负责保管。
2、遇有特殊情况,厂长、总工有权直接批发安全帽,使用单位应向安监部备案。
3、临时工、民工及外包工程人员的安全帽,自行解决或用工单位负责解决。多经单位的安全帽本单位自行解决。
4、各单位雇佣的临时性用工所用的安全帽,由用工单位与总务科联系购用由用工单位或民工自付。
买,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