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保险-直接债务融资
债务融资的概述
债务融资是指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贷款或发行债券等方式融入资金。
债务融资可进一步细分为直接债务融资和间接债务融资两种模式。一般来说,对于预期收益较高,能够承担较高的融资成本,而且经营风险较大,要求融资的风险较低的企业倾向于选择股权融资方式;而对于传统企业,经营风险比较小,预期收益也较小的,一般选择融资成本较小的债务融资方式进行融资。
债务融资的范围
(1)长、短期银行借款
以向银行有偿借贷,确定归还期限等内容,而实现的临时性融资。一般来讲借款偿还期在一年以内的为短期借款,借款期超过一年以上的为长期借款。
(2)发行金融债券
由借款单位提出,经央行批准,由主办银行发行的记名或非记名的金融债券。金融债券的特点是融资成本较低,但申请发行的条件较高,且发行周期较长。
(3)综合授信管理工作
它是指银行根据一定的条件,向公司提供各种金融和金融衍生工具的总称。综合授信一般适用于银行与企业之间建立的长期战略合作关系基础上,双方的相互支持和合作的过程,通常情况下,企业与银行双方以协议形式,明确双方的授信总额和授信范围,在办理具体的业务时,再订立合同。
(4)信用证等其他中间金融业务
信用证一般用于进、出口经济业务较多,施工企业此类金融品种使用较少。
(5)保函
保函是指由银行出具并承诺的,确认工程承包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发生的工程赔付保证。保函有投标保函、履约保函、工程保修保函、工程预付款等形式。
债务融资的特点
相对于股权融资,它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短期性。债务融资筹集的资金具有使用上的时间性,需到期偿还。
(2)可逆性。企业采用债务融资方式获取资金,负有到期还本付息的义务。
(3)负担性。企业采用债务融资方式获取资金,需支付债务利息,从而形成企业的固定负担。
(4)流通性。债券可以在流通市场上自由转让。
股权融资所得资金属于资本金,不需要还本付息,股东
的收益来自于税后盈利的分配,也就是股利;债务融资形成的是企业的负债,需要还本付息,其支付的利息进入财务费用,可以在税前扣除。
债务融资的比例
债务融资比例,即资金总量中债务资金的比例对公司治理产生的影响。
1. 提高债务融资比例能够降低企业自由现金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自由现金流表示的是公司可以自由支配的现金。如果自由现金流丰富,则公司可以偿还债务,回购股票,增加股息支付。当公司产生大量的自由现金流时,经理人从自身价值最大化出,倾向于不分红或少分红,将自由现金流留在公司内使用,经理可以自由支配这些资金用于私人利益,或是进行过度投资,降低了资金的使用效率,由此产生代理成本。 首先,由于对股东的支付会减少经理控制下的资源,因而减少了经理的权利,甚至在企业必须获取资金时,又会受到资本市场的监督,因此经理人倾向于不少红或少分红;其次,当公司内部留有大量自由现金流时.经理可以将自由现金流用于私人利益,这直接增加了经理的效用;再次,企业经营者有将企业扩张到超过最优规模的动机,因为经营者的权利因他们所控制资源的增加而增大,而且与销售增加正相关的经营者的报酬也会相应增加,导致企业进行过度投资。
然而,股东的利益在于公司价值最大化和投资回报问题,规模大并不代表效益高。因此,如何让经营者支出现金而不是投资于回报小于资本成本的项目或者浪费在组织的低效率上,这是公司治理的一项重要任务。
原本企业可以通过股票回购或发放股利的形式将现金支付给股东,从而能够降低自由现金流量的代理成本。但是,由于使用未来现金流的控制权留给了经理,经理从自身效应最大化出发,难以保证上述行为的必然实施,也就是说,发放股利或股票回购对经营者的约束是软性的。与此相反,企业向债权人按期还本付息是由法律和合同规定了的硬约束。企业经营者必须在债务到期时,以一定的现金偿还债务本息,否则面临的将是诉讼与破产。负债融资对经营者的这种威胁,促使经理有效地担负支付未来现金流的承诺。因此,因负债而导致还本付息所产生的现金流出可以是红利分配的一个有效替代物,从而更好地降低自由现金流量的代理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 提高债务融资比例能够优化股权结构
最早对负债融资的股权结构效应做出分析的是Jensen 和Meckling(1976),他们研究表明,在经营者对企业的绝对投资额不变的情况下,增大投资中负债融资的比例将提高经营者股权比例,减少股东和经营者之间的目标利益的分歧,从而降低股权代理成本。
如果债权人对公司的约束是硬的,那么在股权分散,法人或管理层持股比例较小的情况下,增加负债融资,一方面能相对提高公司的股权集中度和管理者持股比例,增加大股东的监督力度和管理者与股东利益的一致性;另一方面,使债权人特别是大债权人能更好的发挥对大股东,管理层的监督和约束的职能。因此,在相对分散的股权结构中,负债融资一方面增加了管理层的激励,对约束经营者行为、防止经营者过度投资,降低股权代理成本、改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业绩起着积极的治理效应;另一方面,债权人的监督约束了大股东的私利行为,避免大股东对中小股东的侵害。 而当股权过于集中时,大股东利用手中的控制权通过董事会中的绝对多数来直接控制经营者。此时,经营者为了保住自己的职位,往往会迎合大股东一起来侵占债权人、其他股东(尤其是小股东) 利益。大股东的股权集中优势越明显,这种可能性就越大。此时外部融资的困难将会加大。因为当债权人和其他中小股东事先预料到大股东这种利益侵占行为时,要么就拒绝融资,要么就要求提高投资收益。从公司治理的角度看,如果外部负债融资不能到位,这种负债的监督和约束功能将无从发挥,从而影响公司治理效率。 3 提高债务融资比例可以激励经营者努力工作
经营者与所有者有不同的风险偏好,即经营者更倾向于
不冒风险,因为他们的财富同公司正常运转相联系。就公司所有者而言,他们更关注股市的系统性风险对公司股价的影响,因为对于一个分散化投资者来讲,这种风散化的投资组合策略已大大降低了行业或单个企业所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相反,经营者却无法有效地分散化风险。对于他们来说,其拥有财富的大部分都同其所在公司的绩效有关。他们的工资收入、股票期权及人力资本的价值在很大程度上有赖于公司的正常运转。而当公司出现问题时,经营者的财富很难在公司问转移。从这一点上讲,他们所遭遇的风险更像是一个债权人的风险而非股东的风险。增加上市公司的负债资本比率,提高了流动性风险和发生财务危机的可能性,提高了经营者不当决策的成本,即债务可作为一种担保机制。 债务融资的类型结构
债务融资类型结构,即不同来源的债务比例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企业债务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商业信用、银行信贷、企业债券、租赁等。不同类型的债务对于约束代理成本各有其特点而多样化的债务类型结构有助于债务之间的相互配合并实现债务代理成本的降低。
1. 银行信贷
银行信贷是企业最重要的一项债务资金来源,在大多数情况下,银行也是债权人参与公司治理的主要代表,有能力
对企业进行干涉和对债权资产进行保护。但银行信贷在控制代理成本方面同样存在缺陷:流动性低,一旦投入企业则被“套牢”;信贷资产缺乏由充分竞争产生的市场价格,不能及时对企业实际价值的变动做出反应;面临较大的道德风险,尤其是必须经常面对借款人发生将银行借款挪作他用或改变投资方向,以及其他转移、隐匿企业资产的行为。债务人的道德风险由于银行不能对其债权资产及时准确地做出价值评估而难以得到有效的控制。
2. 企业债券
债券融资在约束债务代理成本方而具有银行信贷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首先,企业债券通常存在一个广泛交易的市场,投资者可以随时予以出售转让。这就为债权投资人提供了充分的流动性 可以降低投资的“套牢”效应,也即是降低了投资的专用性。在这种条件下,债权人对权利的保护不再是必须通过积极的参与治理或监督,还可以通过”一走了之”的方式。显然 在这种情况下,债权人与股东之间的冲突被分散化了(至少从特定债权投资者的角度来说是如此),债权的代理成本相应降低。这与股票的流通能带来股权资金的相对低成本使用是类似的道理。
其次,债券对债权融资代理成本的约束还通过“信号显示”得以实现。由于债券存在一个广泛交易的市场。其价格能
对债券价值的变化做出及时的反应,并且,债券的价格变动还将反映出企业整体债权价值和企业价值的变化。企业债券实际上起到了一个”显示器”的作用。可以使债权人及时发现债权价值的变动。尤其是在发生不利变动时迅速采取行动来降低损失。显然。债券的这种作用有利于控制债权人与股东之间的冲突——在冲突刚开始时就及时发出信号,引起债权人的重视并采取适当行动,从而防止冲突扩大或升级。银行对贷款的质量评估也可以起到类似作用,但由市场来对企业债务定价,不仅成本要低得多,而且准确性和及时性要高得多。债券的这种信号显示作用是其他债权融资方式所没有的。当然,与银行信贷相比,债券融资亦有不足之处,主要表现为债权人比较分散,集体行动的成本较高,而且债券投资者较大众化,未必是专业机构。这些特点显然不利于债券投资者约束债权的代理成本。
3. 商业信用
商业信用是期限较短的一类负债,而且一般是与特定的交易行为相联系,风险在事前基本上就能被“锁定” 所以它的代理成本较低。但是,由于商业信用比较分散,单笔交易的额度一般较小,债权人对企业的影响很弱,大多处于消极被动的地位,即使企业出现滥用商业信用资金的行为,债权人也很难干涉。
4. 租赁融资
租赁融资作为一种债务融资方式,最大的特点是不会产生资产替代问题,因为租赁品的选择必须经过债权人(租赁公司)审查,而且是由债权人实施具体的购买行为,再交付到企业手中。而且,在债务清偿之前,债权人始终拥有租赁品在法律上的所有权,对企业可能的资产转移或隐匿行为都能产生较强的约束。从这个角度来看,租赁融资的代理成本较之其他方式的债权融资显然要低得多。
从上面的分析可以发现,各种债权融资方式在克服代理成本方面均具有各自的优势与不足。因此在债权融资中应实现各种融资方式之间的取长补短 将各种具体的债权资金搭配使用、相互配合,最大限度地降低代理成本。而在所有可能的债权融资方式中,银行借贷与发行债券无疑是两种最为重要的债权融资方式,银行贷款与债券不仅具有替代性,更重要的是它们具有相当程度的互补性。银行作为债权人在参与公司治理与监督方而具有显著优势,而债券则可以及时发出信号为债权人的行动提供依据,因此在实践中应该主要通过它们之间的合理搭配来实现代理成本的降低。 债务融资对经理人的约束
债务融资对经理人的约束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公司的债务融资会降低公司投资能力,控制其无限的投资冲动,保护投资者利益。当公司有较多经营盈余时,股东一般希望能将盈余资金以股息的形式返还,而经理人一般
愿意用来投资。即便在投资机会较少时,经理人也希望去兼并和收购扩张,以增加自己的控制权。但从股东的角度看,这种支出是低效的。在这种情况下,公司有债务负担,债务支出减少了公司的现金流量,从而降低了经理人从事无效投资的选择空间。
(2)债务约束加重了公司破产的可能。在有些情况下,让公司破产可能更有利于投资者的利益。但经营者一般不愿意让公司破产。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存在硬的债务约束,债权人就可以依照破产法对公司进行破产清算。
(3)债务融资限制公司在无效投资方面的作用与公司的行业特征有关。一般说来,处于新兴产业的公司的债务比已经处于成熟行业中的公司低,因为成熟行业的投资机会相对较少,这些公司在长期经营中又积累了较多的盈余资金,负债在限制公司无效投资方面的作用比较弱。而对那些处于新兴行业中的公司来说,其价值主要在于未来的增长机会,近期内可能没有足够的当期收益来还本付息,在限制公司无效投资方面的作用较强。
(4)债权人很容易观察到公司过去偿还贷款的记录。公司偿还贷款的记录越好,公司进一步获得贷款的成本就越低。这就鼓励了公司良好经营和保持较好的还款记录。
总之,债务会迫使经理将企业现金的收入及时分配给投资者而不是自己挥霍;债务还 一会迫使经理们出售不良资
产及限制经理进行无效但能增加其权力的投资;当债务人无力偿债或企业需要融资以偿还到期债务时,债权人就会根据债务合同对企业的财务状况进行调查,从而有助于提示企业的信息并更好地约束和监督经理。
债务性融资的方式[2]
从现有的融资渠道看,债务性融资主要包括三种方式:银行贷款融资、民间借贷和发行债券融资。
1. 银行贷款融资
从银行借款是企业最常用的融资渠道。中国人民银行的统计表明我国中小企业的融资供应有98.7%来自银行贷款。从贷款方式来看,银行贷款可以分为三类。
(1)信用贷款方式,指单凭借款人的信用,无需提供担保而发放贷款的贷款方式。这种贷款方式没有现实的经济保证,贷款的偿还保证建立在借款人的信用承诺基础上,因而,贷款风险较大。
(2)担保贷款方式,指借款人或保证人以一定财产作抵押(质押) ,或凭保证人的信用承诺而发放贷款的贷款方式。这种贷款方式具有现实的经济保证,贷款的偿还建立在抵押(质押) 物及保证人的信用承诺基础上。
(3)贴现贷款方式,指借款人在急需资金时,以未到期的票据向银行融通资金的一种贷款方式。这种贷款方式中,银行直接贷款给持票人,间接贷款给付款人,贷款的偿还保证
建立在票据到期付款人能够足额付款的基础上。
总体上看,银行贷款方式对于创业者来说门槛较高。出于资金安全考虑,银行往往在贷款评估时非常严格。因为借款对企业获得的利润没有要求权,只是要求按期支付利息,到期归还本金,因此银行往往更追求资金的安全性。实力雄厚、收益或现金流稳定的企业是银行欢迎的贷款对象。对于创业者来说,由于经营风险较高,银行一般不愿冒太大的风险借款,即使企业可能未来拥有非常强劲的成长趋势。不仅如此,银行在向创业者提供贷款时往往要求创业者必须提供抵押或担保,贷款发放额度也要根据具体担保方式决定。这些抵押方式都提高了创业者融资的门槛。同时,出于对资金安全的考虑,银行往往会监督资金的使用,它不允许企业将资金投入到那些高风险的项目中去,因此,即使成功贷款的企业在资金使用方面也常常感到掣肘。
因为这些特点,对于新创企业来说,通过银行解决企业发展所需要的全部资金是比较困难的,尤其是对于准备创立或刚刚创立的企业而言。
2. 民间借贷
在债务类融资方式中,民间借贷是一种相当古老的借贷方式。近几年来,随着银行储蓄利率的下调和储蓄利息税的开征,民间借贷在很多地方又活跃起来。由于将资金存储在银行的收益不高,那么将资金转借给他人开办企业或者从事
商业贸易活动,则更能够获得较高的资金收益。从发达的浙江到落后的甘肃,从福建到新疆,民间借贷按照最原始的市场原则形成自己的价格。
从法律意义上讲,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企业(包括其他组织) 之间,一方将一定数量的金钱转移给另一方,另一方到期返还借款并按约定支付利息的民事行为。因此,民间借贷的资金往往来源于个人自有的闲散资金,这一特定来源决定了民间借贷具有自由性和广泛性的特征,民间借贷的双方可以自由协议资金借贷和偿还方式。民间借贷的方式主要有口头协议、打借条的信用借贷和第三人担保或财产抵押的担保借贷两种方式。随着人们的法律意识、风险意识逐步增强,民间借贷也正朝着成熟、规范的方向发展。 在民间借贷市场上,供求是借贷利率的决定要素。在经济发达的江浙,民间借贷因资金充裕而尤为活跃;而在经济落后的内陆省区,资金供给不足使借贷利率趋高。在资金面吃紧的时候,尤其是在央行接连提升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后,民间借贷利率也随着公开市场利率上涨。当然,在民间借贷市场中,借贷人的亲疏远近、投资方向的风险大小也对利率的高低有影响。
民间借贷对于创业者短期困难的解决有很大帮助。民间借贷手续灵活、方便,利率通过协商决定,借贷双方都能接受,因此民间借贷对于资金供给方与需求方都有好处。但是
另一方面,民间借贷的风险非常大,这主要是因为它的不规范性所引起的。在借贷时,如果是找亲戚朋友借钱,往往缺少一份正式、规范的借贷合同,这样,一旦借贷双方出现问题,很容易造成纠纷,难以保证双方的利益。
3. 发行债券融资
在债务性融资方面还有一种方式是发行债券融资。债券融资与股票融资一样,同属于直接融资。在发行债券融资方式中,企业需要直接到市场上融资,其融资的效果与企业的资信程度密切相关。显然,在各类债券中,政府债券的资信度通常最高,也最容易融得资金,大企业、大金融机构也具有较高的资信度,而刚刚创立的中小企业的资信度一般较差。
因此,从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现状来看,中小企业或者新创企业采用发行债券的方式进行融资的操作空间较小,往往是政府部门、大型企业、大金融机构具备得天独厚的优势。但是同时也应当看到,随着政策的逐步放开和调整,企业债务市场也会逐渐成为中小企业融资的重要渠道。创业者也应当做好准备,积极面对未来可能的融资机遇。
债务性融资的好处[3]
债务性融资具有以下好处:
第一,有减税的作用。按照现行所得税法规规定,债务筹资的成本可以抵减应纳税所得额,使企业少缴纳所得税;
另外,发行长期债券筹集的资金所支付的利息,允许在税前列支,可以增加公司的股东利益。
第二,提高负债率,还会激励管理人员努力工作。企业只有经营业绩好的时候,利润才会大幅上升;如果经营状况差,企业的损失也会成倍增大。所以举债会激励管理人员加倍努力,创造更好的经营业绩。
第三,当企业经营业绩较好时,实行股票回购,也就是减少权益资本,一般会相应地增加负债率,但它能产生积极的市场信息——本企业经营状况良好,而且增加了公司税后利润及股东财富。
直接债务融资相关知识
1. 什么是非金融企业直接债务融资工具?
答: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及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相关自律规则,在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2. 什么样的企业可以通过发行直接债务融资工具融资? 答:发行企业应具备四个条件: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企业;非金融企业;发行人存续期一般在三个会计年度以上;应申请成为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会员。
3. 债务融资工具主要有哪些产品?
答: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超短期融资券、非公开定向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等。
4. 什么是短期融资券?
答: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在1年内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短期融资券待偿还余额不得超过企业净资产的40%。
5. 什么是中期票据?
答: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按照计划分期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
具。中期票据待偿还余额不得超过企业净资产的40%。
6. 什么是中小企业集合票据?
答:由2个(含)以上、10个(含)以下具有法人资格的中小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以统一产品设计、统一券种冠名、统一信用增进、统一发行注册方式共同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
7. 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对单一企业发行额度有什么要求? 答:任一企业集合票据待偿还余额不得超过该企业净资产的40%。任一企业集合票据募集资金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单支集合票据注册金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
8. 债务融资工具有哪种几种发行方式?
答:主要有三种发行方式:招标发行、簿记建档发行、非公开定向发行(定向发行、私募发行)。
招标发行:使用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系统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招标发行。
簿记建档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共同确定利率区间后,投资人根据对利率的判断确定在不同利率档次下的申购定单,再由簿记建档管理人记录投资人认购债务融资工具利率及数量意愿,并进行配售的行为。
非公开定向发行(定向发行、私募发行):向银行间市场特定机构投资人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并在定向投资人范围内流通转让。
9. 债务融资工具注册有效期多长?
答:债务融资工具实行一次注册,多次发行。有效期为2年,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提前2个工作日备案),但任一时点待偿还余额不超过注册额度,如注册额度已发满,可根据净资产情况新增注册额度。该条不适用于中小企业集合票据。
10. 债务融资工具期限多长?
答:不同产品期限不同,企业可根据需要确定发行产品和发行期限。目前最短的期限3个月,最长的已达30年。
11. 债务融资工具的注册额度是如何规定的?
答: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最高注册额度为净资产的40%,一般与企业债、公司债、可转债和分离债等所有公开发行的债券注册额度合并上限为净资产的40%。
最近推出的超短期融资券、非公开定向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可突破40%的上限。
12. 企业通过发行直接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用途有什么限制?
答:通过发行直接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用途十分灵活,包括项目投建、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等,并不强制要求与项目挂钩。
13. 企业发行直接债务融资工具综合成本由哪几项组成?
答:发行成本=发行利率+发行费用
发行利率:债务融资工具利率以市场询价方式确定。投融资者双方一般依据发行企业主体信用评级,债券的债项评级,并结合市场环境协商发行利率。发行利率是发行成本的主要组成部分,基本决定了发行的总成本。
发行费用主要包括:主承销费、登记托管费、兑付费、审计费用、律师费用、评级费用、会员费用等。
14. 直接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费用是如何确定的?
(1)主承销费:主承销商收取,短融一般为4‰/年;中票一般为3‰/年。
(2)登记托管费:中央结算公司收取:短融,30亿元以下部分0.07‰/年,30亿元以上部分0.06‰/年;中票,0.105‰/年;上海清算所收取:超短融、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分期限0.03-0.11‰/年。
(3)兑付费:中央结算公司收取,短融、中票一次性收取0.05‰/年。上海清算所,超短融、定向债务融资工具,0.03-0.05‰/年。
(4)审计费用:会计师事务所收取,无约定收费标准。
(5)律师费用:无约定费用,一般5-10万元/次。
(6)评级费用:评级公司收取,主体评级费15万元,债项评级费10万。中票存续期内的跟踪评级费为5万元/年(中小企业集合票据总体评级费不低于25万,由多家分摊)。
(7)会员费: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收取,10万元/年(中小企业免收)。
15. 企业发行直接债务融资工具主要有哪些中介机构? 答:(1)主承销商:主要负责在企业在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过程中其他各个中介机构之间工作的协调、募集说明书的撰写、与交易商协会之间的沟通、债务融资工具利率的确定及发行、在发行人债务融资工具上市后,要持续督导发行人信息披露、信守各项承诺等。
债务融资工具的主承销商一般都是商业银行,一般由一家银行主承销,且银行都会负责包销。遇到竞争激烈或者金额较大的,会有两至三家银行联合承销。
(2)评级机构:目前交易商协会许可的评级机构有四家,分别是联合、大公、新世纪及中诚信。主要负责发行人主体评级和发行的债项评级。发行人的主体评级及债项评级将最终影响到发行人的发债利率。
(3)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发行人报表的审计工作,一般需要前三年的年报及最近的半年报。一般的发行人都选择原先的会计师事务所,可以减少工作量及相关费用。银行间交易商协会要求会计师事务所为协会会员。
(4)律师事务所:负责对发行人各种文件合法合规性审查。一般发行人也是选择原先的律师事务所,可以减少费用。银行间交易商协会要求会计师事务所为协会会员。
16. 企业发行直接债务融资工具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答:(1)在企业没有确定是否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时,不要与任何的中介机构签订相关的排他性协议。尽管有些协议没有惩罚性条款,但是毕竟有一定约束力,在企业想正式开始发行工作的时候,如果更改中介机构,会存在一定压力。
(2)建议成立专门工作小组。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是一项复杂的、系统的工程,会涉及到企业的财务、经营、生产、人事等各个部门,工作量较大,需要各个部门协调进行,建议成立至少由副总挂帅(最好是一把手专门抓)的工作小组,日常的联络由财务部门来负责,这样工作进展会比较顺利。
(3)中介机构的选择建议使用招标形式。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目的是减少财务费用、提高企业的知名度、作为IPO 的预演等,因此,最终是要发行成功、锻炼队伍,选择合适的中介机构就相当重要了,建议企业成立招标工作组,约请相关中介机构出具书面的应标书,必要的时候可以约见应标人,考察中介机构的工作态度、专业能力、过往业绩及重视程度,从而选择合适的中介机构。
17. 直接债务融资工具主要发行流程?
答:从企业视角,主要分为8个环节。
(1)表达发行意向
(2)确立初步意向
承销银行在初步营销并经企业同意后,可与客户签订承
销合作意向书,并上报总行批准。
(3)开展尽职调查
承销机构组成尽职调查项目小组,对发行人历史沿革、股权结构、产品市场、财务状况、募集资金用途、发展前景等进行调查分析研究。
(4)完成申请及注册文件
尽职调查项目小组在完成尽职调查工作后,应会同发行人及有关中介机构按照交易商协会有关规定制作完成发行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的申报及注册文件。
(5)注册
由主承销商将注册文件送交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后,出具《接受注册通知书》,有效期2年。
(6)发行
根据企业现金流要求,确定各期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的发行时间或自主选择发行时机。根据发行时机及对未来利率走势的判断,确定发行的期限品种。
(7)发行工作结束后的信息披露等后续工作
(8)到期按时还本付息
18. 与传统融资方式相比较,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有哪些优势?
答:(1)拓展企业融资渠道。目前企业融资主要通过银
行贷款获得,融资渠道单一,风险较为集中。商业银行的贷款市场由于受到限制因素比较多,尤其是基层商业银行的贷款授信额度容易受到影响,可能导致企业流动资金周转不畅,产能不能充分释放,严重时可能造成资金链断裂。通过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企业可以逐步摆脱短、中期融资单纯依靠银行的局面,提高融资灵活性,增强企业现金流的稳定性,提高经济效益和抗风险能力。
(2)延长企业资金使用期限。在交易商协会注册债务融资工具额度后,企业可在两年内根据自身需要和市场情况灵活把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时机和发行规模。如短期融资券,发行人可通过滚动发行的方式,使募集资金稳定运用期限达到或接近3年。随着超短期融资券等产品、私募发行等制度的创新,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用款将更加灵活方便。
(3)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与目前人民币贷款实行基准利率0.8倍的利率下限管理不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实行完全市场化的定价。一般在货币政策宽松时期,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综合成本可以比贷款低接近2个百分点。同时,分散化融资还可以提高企业和银行在贷款、票据贴现等方面的议价能力,节省更多的利息支出。
(4)良好的广告宣传效应。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企业,通常被市场普遍认为是(细分)行业龙头,是最好的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具有良好的广告宣传效应。
(5)改善企业公司治理水平。银行、证券公司等主承销商、信用评级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的专业服务,公开的信息披露机制等外部约束,都将有利于推动企业加强公司治理。
19. 发展直接债务融资对于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有哪些优势?
答:(1)增加地方经济发展的动力。地方企业通过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在银行信贷投放总量不变的情况下,就意味着吸引了更多的外地资金,金融业对地方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越大,地方经济发展就可以获得更多的资金支持。
(2)提高地方经济的活力。企业特别是大型企业进行直接债务融资,可以弱化银行“贷款垒大户”的现象,推动银行腾出更多信贷资金,加大对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和“三农”发展的信贷支持力度。大企业和好企业利用债务融资工具进行融资,对银行贷款有显著的替代效应。在信贷资源紧张时,为金融机构“腾笼换鸟”,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提供了空间;在信贷资源宽松时,进一步增强了金融机构开发适合中小企业的信贷产品的动力。
(3)推动地方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通过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有利于在更高层次上实现金融资源的优化配置,促进优胜劣汰,有效推动地方经济结构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
变。符合条件的融资平台企业可以进一步优化地方经济发展环境;龙头企业可以低成本融资,加大扩张和重组力度;高新技术中小企业可以实现跨越式发展。
20. 发展直接债务融资业务,对于金融机构经营方式转变有哪些优势?
答:(1)有利于银行盈利模式由主要依赖利差收入向利差收入与中间业务收入均衡的盈利模式转型。通过拓展债务融资工具承销业务及派生的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银行扩展业务领域,提高中间业务收入比重。
(2)有利于银行增长方式从依赖粗放型增长向依靠内涵提升的集约型增长转变。通过差异化的债务融资工具承销服务,可以推动银行实现从“跑马圈地”向“精耕细作”的转变,从同质化竞争向差异化竞争的转变,从向规模要效益到向精细化管理和服务要效益的转变。
(3)有利于银行客户基础由偏重大企业客户向大企业客户与中小企业客户、个人客户并重转变。银行传统贷款大户转向债券市场融资,将推动银行更加主动地通过制度、机制、产品的创新,提升对大企业的服务水平,加强对中小企业客户和个人客户的服务,发展零售业务,提高资产收益率和资本回报率。
21. 什么是“区域集优”融资模式?
答:2011年交易商协会在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的整体规则
框架下,推出了“区域集优”融资模式。
区域集优债务融资是指依托政府部门和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共同遴选符合条件的各类地方企业和其他融资主体,由中债公司联合商业银行、融资性担保机构和其他中介机构为企业量身定做债务融资服务方案,并提供全产品线金融增值服务的业务模式。通过区域集优债务融资全面开拓地方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直接债务融资局面,为地方经济发展配置资金资源。
22. “区域集优”融资模式的操作方式是什么?
答:首先由地方政府通过财政专项资金设立偿债基金,以一定的杠杆率为本地中小企业债务融资项目提供担保;其次由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和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共同遴选符合条件的地方企业;然后再由中债信用增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联合银行、地方担保公司和其他中介机构为企业设计切实可行的债务融资服务方案,提供金融增值服务。
23. “区域集优”融资模式企业准入行业要求?
答:符合《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发〔2009〕38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节能减排力度加快钢铁工业结构调整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0〕34号)等的内容要求;小水泥和小钢铁(特种水泥和钢铁除外)、平板玻璃、煤化工、风电设备、多晶硅、
电解铝原则上不纳入区域集优融资范围;符合当地的产业、行业支持政策;城投类企业、房地产企业、保障性住房不纳入区域集优范围。
24. “区域集优”融资模式企业准入经营和财务要求? 答:持续经营时间须在三年以上;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40%(包括拟申请发行的额度);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盈利;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足以支付企业债券一年的利息(包括已发行和拟申请发行的部分),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足以支付企业债券一年的利息(包括已发行和拟申请发行的部分);企业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80%;企业对外担保总额不得超过当期净资产,对单一企业担保总额不得超过当期净资产的30%。
25. “区域集优”融资模式企业准入其他要求?
答:近三年发行的债券没有延迟支付本息的情形;其他债务未处于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状态;最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最近三年没有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事项。
26. “区域集优”融资模式主要有哪些工作步骤?
答:(1)中债公司提供企业准入标准,明确可以纳入“区域集优”项目的入选企业基本条件。
(2)地方政府建立中小企业直接债务融资发展基金,作为对参与企业通过“区域集优”实现直接债务融资的保障和风险代偿保护的专项基金。
(3)政府根据地方产业规划和政策,组织对地方企业的遴选,出具审查意见。
(4)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对遴选企业根据金融政策和市场认可程度进行把关,出具推荐意见。
(5)中债公司联合主承销商对入选企业分类制定债务融资方案。
(6)中债公司联合主承销商、评级机构、担保机构成立联合工作组进行尽调。
(7)各机构主体完成内部审批流程。
(8)主承销商提交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进行产品注册。
(9)债券融资工具发行,融资到位。
27. “区域集优”融资模式主要工作流程?
答:(1)对符合发债基本条件的企业和主体,可以提供以下产品:单体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信用增进服务:包括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企业债券(含城投债、市政债)、公司债的增信服务。
中小企业集合债务融资工具的信用增进服务:包括中小企业集合票据、中小企业集合债券的增信服务。
其他信用增进服务:通过在私募发行、理财、信托、资产证券化等产品和领域的信用增进服务为企业和其他机构提供灵活多样的融资支持。
(2)对暂时不符合基本发债条件的企业和主体提供IBO 辅导:以达到发债条件为目的的企业财务诊断、财务梳理、管理改善、债券市场辅导培训等咨询服务;辅导期内为企业提供融资解决方案、过桥融资支持和相应的信用增进服务;设计直接债务融资工具和产品,研究落实风险缓释措施和工具,并提供信用增进服务。
(3)对经过增信可以成功发债的企业提供后续服务,包括:投资人协调和管理;直接债券持有;动态跟踪评级服务;企业持续投资价值分析,帮助企业进行债务融资转向股权融资的资本运作方案设计,联合主承辅导;发现投资价值后的股权投资。
28. 什么是中小企业直接债务融资发展基金?
答:中小企业直接债务融资发展基金是地方政府为区域内企业发行直接债务融资工具提供信用支持和代偿准备的专项资金。基金由政府主导出资、发债企业共同参与建设,形成对参与企业通过区域集优实现直接债务融资保障和风险代偿保护的专项基金。根据交易商协会要求,基金总规模按照区域集优可实现的债务融资规模的5%。
29. 中小企业直接债务融资发展基金如何使用?
答:基金由市政府设立财政专户管理。市政府是基金所有人,中债公司是基金账户的管理人,人行市中心支行是基金账户的监督人,托管银行是基金账户的托管人。由市政府、人行市中心支行、中债公司和指定托管银行共同制定基金管理办法,明细基金账户的设立、支取和补充机制。当在区域集优框架下发行企业出现债务违约时,地方政府应当授权以基金账户中的资金按照违约企业的违约金额向投资人支付款项,用于偿付投资人应得本息。
30. 在“区域集优”融资模式中地方政府职责是什么? 答:按照基本标准遴选区域内产业政策重点支持的大、中、小企业以及政府融资项目,重点审查企业规模、经营效益、税收及诉讼情况等方面,并出具审查意见;推荐反担保措施和机构,并提供贴息、财政补贴等政策落实;建立的偿债基金等风险补偿机制。
31. 在“区域集优”融资模式中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职责是什么?
答:根据地方政府遴选的企业名单,审核是否符合国家金融支持政策;重点审核企业信贷信息、资信情况,并出具审核意见;)协调当地金融机构相关服务支持工作。
32. 在“区域集优”融资模式中商业银行(主承销商)职责是什么?
答:对于符合发债要求的企业,做好主承销工作;并落
实增信后的管理工作;对于不符合发债要求,但具有成长性的企业,商业银行建立扶持基金,提供过桥融资,并协助中债公司做好委托贷款、财务顾问、管理咨询等方面的工作,以推进企业符合发债要求。
33. 在“区域集优”融资模式中中债增公司职责是什么? 答:对于当地政府和人民银行推荐的企业进行立项分析;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信用增进,出具信用增进函,以推进其成功发行单体债、集合债;对暂不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商业银行的扶持基金,做好委托贷款、财务顾问、管理咨询等方面,改善企业经营、财务、资信情况。
34. 在“区域集优”融资模式中担保公司职责是什么? 答:为信用增进企业提供反担保;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尽职调查,形成尽职调查报告、业务报告和风险审查报告;落实相应反担保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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