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农业发展的经营主体研究
现代农业发展的经营主体研究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为未来农业体制机制创新和现代农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一、现代农业经营主体的概念及现有农业经营主体反思理解
现代农业经营主体是指在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下,经营规模大、集约化程度高、市场竞争力强的农业经营组织和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职业农民。实践表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农业先进生产力的代表,是推进农业转型升级和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主要力量。
传统农业走到今天,经营主体缺失问题愈发显现。制约现代农业发展的瓶颈在哪里?从内部来说,根本原因是缺乏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经营主体,一家一户的分散经营模式,无法显现规模效应,更谈不上标准化生产,很多扶持政策没有起到应有的放大效果。从外部来说,生产力和生产关系、涉农三产之间、农业生产各种要素、涉农政策等方面存在脱节问题。 要解决这些问题,其重点在于培育现代农业的经营主体。目前根据农民的不同状况和产业结构,各地正在探索三类主体的发展:
首先,家庭农场。其主要是适用于有一定的生产经营能力的农户、或者一些不适合于太大规模经营的农产品领域。参照国外的经验和我国国情,家庭农场或许应成为未来我国主要的现代农业的经营主体。
其次,合作农业组织。这种合作经济组织的内容很广泛,既可以是生产的合作,也可以是营销的合作。不过,从本质上看,这应是一个过渡形式。
最后,现代农业企业的进入。现代农业企业的介入不是鼓励仅仅做工业或者是农业,而是应以农为基础向二三产业延伸。这种形式,目前比较适合于工业化程度比较高、市场集约程度比较高、产品附加值比较高的农产品领域。
二、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的途径及手段
(一)大力培育专业种养大户和现代职业农民。立足提升传统农民,引入新型农民,着力培育一批骨干农民,推动农业经营主体职业化。支持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农村实用人才和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通过流转土地等多种方式,扩大生产规模。支持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以及农业科技人员从事农业创业。支持外出务工农民、个体工商户、农村经纪人等返乡从事农业开发。
(二)支持发展家庭农场和合作农场。鼓励有一定规模的种养大户成立家庭农场,符合登记条件的可以申领个体工商户或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鼓励农户以土(林)地承包经营权作价入股农民专业合作社或者以林权出资成立公司。支持引导合作农场将股份合作的土地进行整理规划,引进专业种养大户或专门生产经营管理人员,发展标准化、生态化、专业化生产。
(三)提升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社。深入开展以运行规范化、生产标准化、经营品牌化、社员技能化、产品安全化为主要内容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五化创建活动,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运行质量。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试点,在试点地区允许农民专业合作社以法人身份按产业链、产品、品牌等组建联合社,着力打造一批大社强社。
(四)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做强做优。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通过品牌嫁接、资本运作、产业延伸等方式进行联合重组,着力培育一批产业关联度大、带动能力强的大企业。鼓励有条件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上市。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开展技术改造,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展现代种业、农产品加工流通业。
(五)大力发展农业服务组织。加快构建以公共服务机构为依托、合作经济组织为基础、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骨干、其他社会力量为补充,公益性服务和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项
服务和综合服务相协调的新型农业服务体系。全力抓好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逐步改善服务条件,增强服务功能。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农业社会化服务中的基础作用,支持其开展农业生产性全程服务和专业化服务。
三、加快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建议
加快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农村改革和发展的必须走势,当前要着力从以下方面加强推进:
(一)高度重视,加强对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引导
各级党委、政府要提高认识,切实把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当前农业农村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列入新农村建设绩效考核范围。要制定发展规划,明确目标任务,出台扶持政策,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台账,落实责任部门,加强督查考核,真正把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农业龙头企业、家庭农场作为推进传统农业转型升级,发展现代农业的新型经营主体来扶持。各有关部门要紧密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合作,形成强有力的工作推进机制。
(二)创新方式,有效解决生产要素的瓶颈制约
加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必须创新方式,有效解决瓶颈问题。
1、创新方式加快土地流转。土地问题是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面临的首要问题。要按照稳定国家所有权、维护家庭承包权、放活经营权的总体思路,创新方式加快土地流转。
2、创新方式提高融资能力。农业是弱质产业,投资周期长、风险系数高,比较效益低,融资十分困难。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解决融资难题很关键。一要创新信贷支持方式。各类银行要制定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配套政策和具体举措,创新金融产品,降低贷款门槛,扩大信贷额度和发放专项信贷,全面推行林权抵押贷款,积极推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尽快形成适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特点的多种形式的抵押、质押办法;要支持有条件的乡镇开展信用合作、资金互助和贷款担保,鼓励发展资金互助社、信用合作社、村镇银行等多元化农村金融组织
3、创新方式保障人才和农技供给。农村实用人才和技术短缺是制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创新方式保障农村人才和技术的供给既是当务之急,也是长远之计。一要积极搭建产学研合作平台。建立健全以农技推广专家为龙头、农技指导员为骨干、农技员为基础的新型农技推广体系;鼓励基层农技人员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工作或兼职,其工资待遇、职称评聘、考核任用等参照在岗农技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