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写检查记录表
填写检查记录表。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规定的情况,应按表2.0.5签发安全检查整改通知
单,限期整改,并跟踪验证。
1
1、现场监理人员按 (如监理工作需要,可配副总监理工程师) 、
三个层次配备。
2、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应具备相应的 ,监理员应经 。
3、监理资料必须 , , 。
4、监理人员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铁道部规章、制度,工程建设强制性
及规程,依据委托监理合同实施工程监理。
5、监理规划的编制应针对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明确项目监理机构的工作目标、工作要求,
确定具体的监理工作 和措施。
6、在监理工作实施过程中需要修改监理规划时,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
及时进行修改,按原程序经过批准后报建设单位。
7、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审阅、核对 ,发现设计文件中有
差错、漏项等问题,项目监理机构应向建设单位提出报告,并要求承包单位对施工图纸和 进行现场核对。
8、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人员检查承包单位对测量 和水准点的
复测以及承包单位报送的复测成果,专业监理人员应对重要工程的 进行复
测,对单位工程的施工放样进行检查。
9、项目监理机构应对承包单位的 体系和 体系进行核查。
监理人员发现承包单位有违反 的行为,应责令承包单位立即整改;发
现其施工活动可能或已经危及工程质量的,应采取应急措施,必要时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 指令。
10、项目监理机构对承包单位的 或使用的 产生疑问,应要求承
包单位进一步检测,承包单位必须密切配合。
二、单项选择题(20分)
1、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之间在委托监理合同范围内的联系活动应当通过 单位进行。
A .建设 B .监理 C .咨询 D .总承包
2、监理单位应公平、独立、自主地开展监理工作,维护 的合法权益,不得损害其他单位的合法权益。
A .监理单位 B .分包单位 C .施工单位 D .建设单位
3、铁路建设工程监理除应遵循本规范外,还应符合 的规定
A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B .铁道部规章制度 C .强制性标准及规范 D .以上各项
4、监理规划是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编制,经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指导项目监理机构全面开展监理工作的 文件。
A .指导性 B .实施性 C .操作性 D .技术性
5、监理实施细则是根据监理规划,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写,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针对工程项目中某一专业或某—方面监理工作的 文件。
A .指导性 B .实施性 C .操作性 D .技术性
6、工地例会由项目监理机构定期主持召开,有关单位参加,研究落实 中相关事宜的会议。
A .委托监理合同 B .工程建设合同 C .施工合同 D .施工监理
7、工程计量是根据审核合格的施工图及承包合同中工程量计算规定,对承包单位申报的
的数量进行的核验。
A .已完合格工程 B .已完工程 C .在建工程 D .交付工程
8、见证检验是监理人员对施工人员材料取样、送检、检验或某项工程的测试、试验过程进行的 活动。
A .全过程监督 B .监督 C .现场监督 D .巡回检查
9、监理日志是项目 记录每天监理工作实施情况的文件。
A .监理工程师 B .监理机构 C .监理员 D .监理员及监理工程师
10、铁路建设工程监理的主要依据:
A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铁道部有关规章、制度;国家和铁道部有关标准、规范、规程 B .国家和铁道部对本项目的批复文件 C .审核合格的施工图\本工程项目的委托监理合同、承包合同和材料设备供应合同 D . 以上各项
11、现场监理人员按 层次配备。
A . 2 B .3 C .4 D .5
12、监理人员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铁道部规章、制度,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范及规程,依据 实施工程监理。
A .监理规范 B . 委托监理合同 C .建设合同 D .施工合同
13、监理人员指( )三类人员。
A. 总监、副总监、监理组长 B. 总监、监理工程师、监理员
C. 监理工程师、试验人员和测量人员 D. 监理员人员、管理人员、服务人员
14、监理规范中规定监理工作用表包括( )三类。
A .TA 、TB 、TC B . 监理日志、监理月报、监理总结
C . 质量记录、检验批、隐蔽检查证 D .T1、T2、T3
15、监理日记记录内容不包括( )。
A .工程试验或监测情况 B .巡检或旁站情况
C .单位日程管理和要求 D .时间、地点和气候情况
16、在监理工作质量、安全、工期、投资、环保“五大”控制中,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以安全、质量控制为重点 B .都是重点 C .以质量为重点 D .以质量和进度为重点
17、监理工程师应履行职责不含 。
A .检查承包单位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状况
B .审阅并现场核对施工图
C .负责本专业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编制监理月报;
D .审核并签认承包单位的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资料
18、监理员应履行职责不含 。
A .检查承包单位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状况
B .复核或从施工现场直接获取工程计量的有关数据并签署原始凭证
C .进行旁站监理工作并做好记录
D .负责本专业的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及相关隐蔽工程验收
19、 应对承包单位核对设计文件进行检查,对承包单位提出的施工图设计及勘察问题进行研究,并将意见送建设单位和勘察设计单位。
A . 总监B .专业监理工程师C .监理人员D .监理员
20、 应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设计技术交底会,并由总监理工程师会签会议纪要。
A .总监B .监理工程师C .监理人员D .监理员
三、多项选择题(30分)
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规的颁布实施,对基本建设项目的及监理工作等
提出了新要求。
A .安全生产 B .环境保护 C .水土保持 D .文明施工
2、监理单位应 地开展监理工作,维护建设单位的合法权益,不得损害其他单位的合法权益。
A .公平 B .公开 C .公正 D .独立 E .自主
3、见证检验是监理人员对施工人员材料 或某项工程的测试、试验过程进行的监督活动。
A .报验 B .取样 C .送检 D .检验 E .使用
4、国家和铁道部有关 是铁路建设工程监理的主要依据。
A .标准 B .规范 C .规程 D .规定
5、 合同是铁路建设工程项目监理的主要依据。
A .委托监理 B .承包 C .材料设备供应 D .分包 E .劳务
6、 监理人员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 ,铁道部 ,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范及规程,依据委托监理合同实施工程监理。
A .政策 B .法律 C .法规 D .规章 E .制度 F .管理办法
7、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监理员的工作进行 和监督,应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监理员调整建议。
A .领导 B .组织 C .指导 D .检查 E .帮助
8、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 等,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
A .计划 B .方案 C .申请 D .变更 E .意见 F .建议
9、专业监理工程师应负责核查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 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对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进行见证检验或平行检验,合格时予以签认。
A .报验单 B .原始凭证 C .检测报告 D .出厂合格证
10、专业监理工程师应负责本专业工程计量工作,审核工程 。
A .单价表 B .计量数据 C .原始凭证 D .工程量清单
11、专业监理工程师应负责本专业监理资料的 编制监理月报,做好监理日记。
A .收集 B .汇总 C .整理 D .组卷 E .归档
12、监理员应检查承包单位投入工程项目的 及其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A .人力 B .材料 C .主要设备 D .机械 E .工具
13、与建设工程项目有关的 是监理规划的编制依据。
A .标准 B .设计文件 C .技术资料 D .施工组织设计 E .施工合同
14、监理工作控制 是监理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
A .要点 B .目标 C .控制手段 D .责任 E .时间
15、专业工程特点及其 标准是监理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
A .技术 B .质量 C .设计
16、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审阅、核对施工图纸,发现设计文件中有 等问题,项目监理机构应向建设单位提出报告,并要求承包单位对施工图纸和交桩资料进行现场核对。
A .差错 B .漏项 C .丢失
17、对分包单位资质应审查以下内容:分包单位 及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分包单位的业绩;分包工程的内容和范围;分包单位的主要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
A .营业执照B .资质等级证书 C .安全生产许可证 D .贯标认证证书
18、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按照承包合同、批准的工程进度计划,审核承包单位提交的《进场施工机械、设备报验表》(附录A 中TA4表) ,核查进场的机械设备 ,合格时予以签认。
A .名称 B .数量 C .性能 D .功率
19、监理工程师应审查 的鉴定证明和确认文件。
A .新技术 B .新材料 C .新产品 D .新工艺
20、对检查不合格的工程,监理工程师应在《工程报验申请表》上签署检查 及 或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由承包单位对不合格工程进行整改,自检合格后向现场监理机构重新报验或填报《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
A .验收 B .不合格 C .整改意见 D .返工
四、简答题(15分)
1、工程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工程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报审表》。主要审查内容有哪些?
21、监理工程师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查,属于目标控制的( )措施。
A 、组织转自学易网 www.studyez.com
B 、技术
C 、经济转自学易网 www.studyez.com
D 、合同
22、设计过程中,需要在不同设计阶段之间进行纵向的反复协调,这种协调( )。转自学易网 www.studyez.com
A 、仅限于同一专业之间的协调转自学易网 www.studyez.com
B 、仅限于不同专业之间的协调
C 、可能是同一专业之间的协调,也可能是不同专业之间的协调转自学易网 www.studyez.com
D 、表现为不同设计深度的协调
23、中外合作企业的合作期满时,企业的全部固定资产( )。转自学易网 www.studyez.com
A 、归中国合作者所有转自学易网 www.studyez.com
B 、归外国合作者所有
C 、按原合同约定的比例折价处理转自学易网 www.studyez.com
D 、另签协议折价处理转自学易网 www.studyez.com
24、国家推行( ),从而使建设工程监理在全国范围内进入全面推选阶段。转自学易网 www.studyez.com
A 、工程招标投标制
B 、《建筑法》转自学易网 www.studyez.com
C 、投资主体多元化
D 、建设工程监理制度转自学易网 www.studyez.com
25、在工程项目建设监理中,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转自学易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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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建筑材料、构配件不得在工程上使用转自学易网 www.studyez.com
B 、建筑设备不得在工程上安装来源:考试通转自学易网 www.studyez.com
C 、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D 、不进行竣工验收转自学易网 www.studyez.com
26、在建设工程风险对策决策过程中,最后才考虑的风险对策是( )。转自学易网 www.studyez.com
A 、风险回避转自学易网 www.studyez.com
B 、风险转移
C 、损失控制转自学易网 www.studyez.com
D 、风险自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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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在下列关于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可行性研究报告是项目最终决策文件考试用书转自学易网 www.studyez.com
B 、可行性研究报告是项目初步决策文件转自学易网 www.studyez.com
C 、可行性研究报告应直接报送有关部门审批
D 、可行性研究报告需经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单位评估后报送有关部门审批转自学易网 www.studyez.com
28、采用专家调查法进行建设工程风险识别时,对专家发表的意见要由( )加以归纳分类、整理分析。转自学易网 www.studyez.com
A 、最为权威的专家转自学易网 www.studyez.com
B 、建设单位负责人
C 、总监理工程师转自学易网 www.studyez.com
D 、风险管理人员转自学易网 www.studyez.com
29、职能部门与指挥部门易产生矛盾的监理组织形式是( )监理组织。转自学易网 www.studyez.com
A 、直线制
B 、职能制转自学易网 www.studyez.com
C 、直线职能制
D 、矩阵制转自学易网 www.studyez.com
30、对按总投资构成内容分解的各项目费用都要进行控制,这体现了建设工程投资控制的( )。转自学易网 www.studyez.com
A 、系统控制转自学易网 www.studyez.com
B 、动态控制
C 、全过程控制转自学易网 www.studyez.com
D 、全方位控制转自学易网 www.studyez.com
21、B 22、C 23、A 24、D 25、D 26、D 27、D 28、D 29、C 30、D 转自学易网 www.studyez.com
9 营业线路基施工
9.1 一般规定
9.1.1 营业线路基施工必须严格执行现行《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路工务安全规则》、《铁路路基大维修规则》、《改建既有线和增建第二线铁路工程施工技术暂行规定》等的有关规定。
9.1.2 营业线路基施工应考虑下列主要危险源、危害因素:
1 地下、地上管线及行车设备;材料堆码;
2 临时工程及道口;
3 机械作业;爆破作业;
4 慢行施工、封锁施工。
9.1.3营业线路基施工必须根据铁路机车车辆限界和建筑接近限界,制定施工临时行车限界。
9.1.4 营业线路基施工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经建设、监理、设备单位共同审批后方可施工。施工单位应与设备管理单位和行车组织单位分别签订施工安全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和义务。
9.1.5施工前,施工单位应与设备管理单位共同探明施工影响范围内的道路、既有建(构)筑物和设备、地下和空中管线等情况,并采取防护措施。设备迁改或施工影响设备安全时,必须在设备管理单位的监护下作业。
9.1.6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及设备管理单位应在营业线影响范围内设观测点,对路基变形、防护加固设备及线路几何尺寸进行监测直至稳定。发现问题,双方共同及时采取措施。
9.1.7 临时工程和过渡工程施工、施工用电应符合《铁路工程基本作业安全施工技术规程》TB10301-2009第4章、17章的相关规定。
9.1.8 临时道口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必须按铁道部现行《设置或拓宽铁路道口人行过道审批办法》办理相关审批及验收手续,严禁擅自设置。
2电气化区段应设限高架。
3 必须由经培训和考核合格的正式职工负责看守。
4 使用完毕必须及时拆除。
9.1.9 施工中的临时设施、材料、机具等严禁侵入临时行车限界。材料应堆码整齐,稳固牢靠,并派人看守。
9.1.10 营业线20m 范围内严禁存放油料及其他易燃易爆品。
9.1.11封锁线路及慢行施工时,施工单位应按规定申报施工计划,未经审批严禁施工。
9.1.12 营业线路基施工应按规定设置施工安全防护,经验收后方可施工。
9.1.13 影响营业线行车的路基爆破作业必须在线路封锁时间内进行,应采用控制爆破技术,并设防护网、排架或棚架等防护。
9.1.14 爆破后必须立即清理限界内的土、石,抢修线路。经施工、设备管理及监理单位三方联合确认达到列车放行条件后开通。
9.1.15 营业线路基施工中破坏原有排水系统时应先建后断,所有的排水系统必须保持排水畅通,防止渗漏。
9.1.16 高处作业应符合《铁路工程基本作业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10301-2009第12章的相关规定,并满足营业线安全防护。
9.1.17 机械设备管理的使用及防护除符合《铁路工程基本作业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10301-2009第8章的相关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大型机械实行“一机一人”防护。
2 营业线限界两侧15m 范围内,应在铁路限界外设置刚性防护隔离设施。
3 在营业线限界10m 范围内施工时,严禁机械原地掉头。邻线来车时,施工机械必须停止作业。
4 必须做好接触网支柱、信号机等行车设备的防护。
5机械停止作业后应及时撤离现场,严禁在营业线附近停放。
9.1.18 施工防护标志、警示灯等不得影响铁路行车信号。
9.1.19 夜间施工应有足够的照明及防护设施,照明灯光不应影响行车瞭望。机械车辆在夜间作业时,应防止灯光干扰行车信号。
9.1.20 雨、雪、大风天气施工时,应采取防止大型机械滑溜、侧翻至行车限界内的安全措施。
9.1.21 营业线路基施工完毕,必须及时验收交接,未经验收合格的工程,严禁开通使用。
9.2 路堤帮宽
9.2.1 路堤帮宽前应调查列车运行情况、既有排水、加固防护设施、路基病害及既有路基填料种类等情况。
9.2.2 拆除既有路堤防护设施时除符合《铁路工程基本作业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TB10301-2009第13章的相关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拆除植被防护坡面时,应随挖台阶高度挖除植被,不得全坡面一次挖除。当班开挖应当班回填,保持边坡稳定。
2 拆除片石护坡、拱架防护坡面时,应随填筑进度自下而上拆除。拆除原路基边坡防护应与填筑同步进行。
9.2.3 路堤帮宽除符合本规程第3章、4章的相关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随时监测营业线路基稳定情况,防止既有路基失稳。
2 挖除路肩影响道床稳定时,应设置挡砟墙、挡板等防护设施,防止道床边坡溜塌。
3 弃土不得阻塞河道和营业线路基排水设施,并应符合国家环保规定。
9.2.4 帮宽完成后,应立即恢复线路标志及相关设施。
9.2.5 路堤帮宽施工作业应按表 9.2.5进行检查,并认真填写检查记录表。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规定的情况,应按表2.0.5签发安全检查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并跟踪验证。
9.3 路堑拓宽
9.3.1 路堑拓宽时,应在营业线一侧设置防护设施,严禁材料、机具侵限。
9.3.2拆除既有挡护、防护设施应保证既有路堑边坡稳定,必要时设置临时支撑进行加固或防护,并随开挖进度应自上而下分层、分段拆除,严禁一拆到底。
9.3.3 路堑拓宽应按照横断面自上而下进行,防止因开挖不当,引起边坡不稳或坍塌。
9.3.4 路堑拓宽时应随时观测坡面稳定情况,有裂缝、危石和塌方迹象时应及时采取措施。
9.3.5 弃土不得阻塞既有排水设施,不得影响既有路基安全稳定及运营安全。
9.3.6 路堑拓宽施工作业应按表 9.3.6进行检查,并认真填写检查记录表。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规定的情况,应按表2.0.5签发安全检查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并跟踪验证。
9.4 路基加固
9.4.1 路基加固应在线路封锁或慢行条件下进行,并按规定做好安全防护。
9.4.2 采用注浆、挤密桩等方法加固路基时,应随时监测影响范围内路基及行车设备、周边建(构)筑物的变化,发现异常,及时采取措施。
9.4.3营业线路基翻浆冒泥、冻害整治挖除换填时,应封锁线路。
9.4.4 开挖影响既有路基稳定时,应采取支撑措施,并随开挖、随填筑。
9.4.5 路基加固施工作业应按表 9.4.5进行检查,并认真填写检查记录表。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规定的情况,应按表2.0.5签发安全检查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并跟踪验证。
表 9.4.5 路基加固施工作业安全检查表
10 相关工程施工
10.0.1 相关工程施工应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报相关单位核备,需配合时应向所涉及单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或提前通报。
10.0.2 新建铁路修筑于路基上的电缆槽、接触网支柱基础、声屏障基础、预埋管线、综合接地等工程应与路基同步施工,并不得损坏、危及路基本体及边坡防护、防排水设施的稳固与安全。
10.0.3 防护栅栏、挡风墙等设施的吊装、埋设作业应根据现场情况和所用机械,制定安全措施,支柱埋设须稳固。检查台阶、检查梯、栏杆等附属设施施工不得影响路基稳定和后期运营安全。
10.0.4 建设各方应按本规程及相关专业的规定,制定检查计划,并进行安全检查。 《铁路路基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条 文 说 明
本条文说明系对重点条文的编制依据,存在的问题以及在执行中应注意的事项等予以说明。为了减少篇幅,只列条文号,未抄录原条文。
1.0.1 本规程是为适应铁路建设安全生产管理需要,体现近年来新的工程结构、系统设备及其相应工艺方法、工序过程等的特点,控制工程施工中的不安全行为和状态,预防事故发生,在《铁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10401-2003)基础上修订而成的。本规程贯彻落实了现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与有关管理规章进行了全面对接,与相关技术标准进行了充分协调,对铁路路基工程施工中的安全管理和施工作业行为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是建设各方必须严格执行的强制性标准。
1.0.5 依据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其他参与铁路工程建设的单位都应依法承担安全生产责任,必须建立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积极采用先进的技术和方法,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管理,保证铁路工程施工安全。
1.0.6 相关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应符合《铁路工程基本作业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10301-2009第2章的规定。培训及考核情况应保持记录,必要时,应由上级部门或建设、监理单位检查其执行情况。
1.0.8 专项施工方案是以技术复杂或危险性较大的单项施工项目或其中的某一个分部、分项工程为对象进行编制,用以指导其施工全过程并重点考虑施工方法、机械设备利用、劳动力和材料安排、安全生产保证措施的具体文件。根据《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铁建设〔2006〕179号)第三十八条规定:施工单位应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安全检算,经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后实施,必要时应组织专家论证,并由施工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对铁路路基工程中需要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本规程均有明确规定。没有明确规定的,应视工程的危险程度确定是否需要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1.0.9 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 9002-2006)中,对预案的编制和管理均有详细的规定,在施工前,还应编制现场处置方案、组织演练等要求。
对于铁路路基工程,参建各方都应根据各自的职责,编制应急预案。如建设单位的主要职责是协调,当接到发现重大安全隐患的报告后,应协调各方立即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对于设计单位,当接到报告后,应立即配合各方分析原因,提出有关技术措施。
各方的应急预案应相互衔接,并应通过联合演练等形式不断完善预案内容。还应和地方应急主管部门、当地消防、医疗等部门建立联系,必要时,应邀请其加入演练。
施工单位还应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等。
1.0.17 营业线施工及有可能影响营业线运行安全的施工,涉及部门多、对运输干扰大、安全风险高、后果极其严重,必须高度重视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条文中提出的必须严格执行的现行国家及铁路有关安全生产及施工安全规定包括: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路工务安全规则、铁路路基大维修规则、改建既有线和增建第二线铁路工程施工技术暂行规定、本施工安全技术规程等。
1.0.18 《铁路工程基本作业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10301对铁路各专业施工应共同遵守的安全技术要求进行了规定,如临时工程和过渡工程、高处作业、施工用电、机械设备等方面的要求。在使用本规程时,应熟悉其相关内容,本规程不再重复规定或引用。对涉及到其他专业的相关施工,应符合其相应规程的要求。
2.0.1 在《铁路工程基本作业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10301-2009第2章中对铁路工程施工中,参建各方及其管理、技术、作业等层面的安全技术工作进行了规定。
3.1.2 地基处理可参照下表,制定相应的对策和安全措施。
序号
项 目
主要对策及安全措施
1
人员防护
1. 对接触有害材料的人员配发和使用防护用品
2. 维修机械等高处作业时系安全带
3. 采取围挡、警示标志防止非作业人员进入现场
2
既有建(构)筑
物和设备防护
1. 施工前进行详细的调查
2. 采取标识及防护措施
3. 在设备管理单位的配合下拆迁或作业
4. 采取监测措施
机械行驶
及操作
1. 制定安全操作规程
2. 探明机械行驶路线情况
3. 对承载力、半径、限高、距输电线的距离等不满足要求的采取相应措施,大型机械跟机防护
4. 配备专业操作人员,作业时设专人防护
5. 制定临时用电和防雷措施
6. 对作业及行走范围地面处理,防倾覆
4
其 它
防止环境污染、特殊环境施工安全„„等。
注 “其他”指具体的处理方法使用的原材料、机械以及现场情况涉及的具体安全措施。
3.1.3 《铁路工程基本作业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10301-2009第17章中,对施工现场布置有相应的规定。
3.1.4 由于地基处理所用机械,都是多种设备组合而成,如钻机、空压机、发电机、泵机等,所以应有专人在现场协调指挥。另外由于作业时噪声较大,应提前约定信号和配备指挥旗等。
3.1.5 施工现场的钻机、桩机等高耸设备在相临建(构)筑物的防雷装置的保护范围之外时,应按下表的规定设置防雷装置。
地区年平均雷暴日(d )
机械设备高度(m )
≤15
≥50
>15,<40
≥32
≥40,<90
≥20
≥90及雷害特别严重地区
≥12
避雷针(接闪器)和引线接地应符合相关规定。各地年平均雷暴日可向当地气象部门查询。
大型机械作业时,应确保临时用电安全。必须按照规定接地,在作业及走行时,对电缆实施必要的防护。接用外电时,应按照《铁路工程基本作业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10301-2009中和机械操作书的要求处理。
3.1.9 地基处理成桩或强夯时,对周边既有建(构)筑物影响较大,除进行必要的防护外,
还应在作业时对其观测,以防破坏。若发现裂缝、下沉、凸起等问题时,应立即停工,待查清原因和采取措施后方可复工。
3.3.2 根据有关强夯振动测试结果(夯击能由680kN.m ~6250KN.m ),距夯击点最小安全距离为15m 。
3.4.3 根据《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第7.1.9条,桩进土3m 以上时,严禁用打桩机行走或转动来纠正桩的倾斜度。
3.14.3 如果加载速率过快,会引起地基中剪应力超过其抗剪强度,造成较大的侧向挤出,水平位移明显加大,继而发生整体剪切破坏。
4.1.1 路堤施工可参照下表,制定相应的对策和安全措施。
序号
项 目
主要对策及措施
1
复杂环境条件下的软弱路基、陡坡路基和危及既有建(构)筑物及交通的路堤填筑工程
1. 编制、审查并报批专项施工方案;
2. 施工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 每天作业前开展班前安全讲话。
2
施工影响范围内的既有建(构)筑物、设备设施、管线等
1. 施工前进行详细调查;
2. 迁改或采取围挡、警示等进行防护;
3. 必要时设专人监护。
3
毗邻或施工范围内的交通运输
1. 申请交通管制或迁移道路;
2. 设置围挡措施和警示标志;
3. 设专人指挥、警戒。
4
施工范围内的雨、水
1. 施工前做好防排水设施;
2. 施工中采取临时排水措施;
3. 施工过程中检查防排水设施;
4. 及时疏导积水。
5
人机混合作业
1. 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2. 安全操作规程交底;
3. 机械回转半径以外作业;
4. 专人指挥;
5. 危险区域设警示标志或专人防护。
6
地面横坡陡于1:2.5和池塘、软土等复杂路堤填筑作业
1. 控制填筑速率;
2. 路堤沉降和位移观测。
7
深取土坑
1. 坑边设安全防护措施和警示标志;
2. 边坡坡率按设计要求执行;
3. 采取临时排水措施;
4. 取土后进行土地整治。
4.1.2 “复杂环境条件下”是指在城市、厂矿区、居民聚居区、交通干道、风景名胜区、重要工程设施、高压线、地下洞库、通信管线、水油气管道、化工管道等附近。
4.1.5 在《铁路路基设计规范》TB 10001-2005第7.1.2条和条文说明中,均对横坡陡于1:
2.5的地基处理提出了要求和说明。因为陡坡地段填方容易坍塌,产生这种现象主要是由于水渗入填方基底面,降低其摩擦力,增大了填土下滑力所致。一般在设计中均对此有解决方案,但在施工中,还应加强观测,以防不测。
根据《铁路特殊路基设计规范》TB10035-2006第3.4.1条:软土路基上填筑路堤时,应在边坡坡脚外设置边桩,在路堤中心线地面上设置沉降观测设备,进行水平位移和沉降观测,控制填土速率,测定地基沉降值。观测方法可采用沉降板、水位杯和边桩等。
4.1.6 “5m ”是沿用了原《铁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10401.1-2003第3.2.1条的规定。
4.1.7 “多机”是指同类型的或不同类型的施工机械。
4.2.2 在填土区边缘应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主要是警示驾驶员,防止驾驶的机械车辆倾覆。
安全标志一般是指有带醒目颜色的标杆等。
4.2.4 本条的主要数据引用了《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 33中的规定。
4.2.8 本条主要是为了在桥涵缺口、桥头锥体、墙背及沟槽回填、路堤填层边缘、修整路堤结构面等重型碾不能达到的部位,对振动冲击夯进行的规定。其条文和数据主要结合并引用了《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 33中的相关规定。
4.3.3 本条所指的“坑”是指深度超过2m 需采取临边防护的取土场(坑)。
5.1.1 路堑施工可参照下表,制定相应的对策和安全措施。
序号
项 目
主要对策及措施
1
高边坡、不良地质、周边环境复杂等路堑工程
1. 制定、审查并报批专项施工方案;
2. 施工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 每天作业前开展班前安全讲话。
2
施工影响范围内的既有建(构)筑物、设备设施、管线等
1. 施工前进行详细的调查、探测;
2. 迁改或采取围挡、警示等进行防护;
3. 必要时设专人监护。
3
毗邻或施工范围内的交通运输
1. 申请交通管制或迁改道路;
2. 设置围挡措施和警示标志;
3. 设专人指挥、警戒。
4
影响施工的雨、水
1. 施工前做好引、截、防、排水设施;
2. 施工中采取临时排水措施;
3. 施工过程中检查防排水设施;
4. 及时疏导积水。
5
危岩和坡面坡顶危石
1. 检查、监测及判定;
2. 施工作业前清理,并采取警戒、监护、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等高处安全防护措施;
3. 制定应急处置措施。
6
高陡边坡、深路堑开挖作业
1. 机械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2. 开挖方法、工序及操作规程交底;
3. 专人指挥、防护;
4. 过程检查纠正。
7
爆破
作业
非专业作业人员
1. 编制、审核、报批爆破设计(说明)书和专项施工方案;
2. 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3. 安全技术交底、班前安全讲话;
4. 爆破器材运输、储存、使用、销毁执行国家现行规定;
5. 爆破器材使用前检验;
6. 炮孔钻凿、装药、填塞、网路敷设完验收;
7. 起爆前采取警戒、防护措施;
8. 正确起爆;
9. 由原装药人采取措施处理盲炮;
10. 等待时间过后进行爆后安全检查。
爆破器材及其运输、储存、使用、销毁
钻眼作业
装药作业
填塞作业
起爆和爆后检查
盲 炮
弃土作业
1. 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2. 安全操作规程交底;
3. 危险区域设警示标志或专人防护;
4. 弃土堆按设计设置及堆弃;
5. 保持弃土堆自身稳定;
6. 弃土堆采取防排水措施;
7. 弃土堆坡脚挡护。
5.1.4 “坡面坡顶”包括崩塌、落石和岩堆地段。
监测人员的位置应在落石、滑坡体危险区域之外。
“发现异常”是指出现山体滑动、崩塌迹象危及施工安全时,一是通过观测数据,经综合评估确认;二是通过直接观察。及时采取措施包括启动应急预案。
5.2.2 本条是指能采用机械开挖的土质、软弱松散岩质路堑,参照了《铁路路基施工规范》TB10202-2002中的第5.1.3和5.1.5条。
施工作业面不仅指开挖工作作业面,还包括开挖与装运作业面。
5.2.3 岩层走向、倾向不利于边坡稳定及施工安全的地段,是指软石和强风化岩,可通过实地勘察、查对设计资料及有关经验数据,做出定性判断。
5.2.6 参照了建设部现行的《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 33对挖掘机作业的规定。
5.3.1 “爆破器材”是工业炸药、起爆器材和器具的统称。起爆器材是用来引爆炸药的器材,如工业雷管、各种起爆材料以及起爆器具。
国家现行规定是指国家现行的《爆破安全规程》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等。
5.3.2 路堑岩石边坡坡率在1:0.1~1:0.75的,必须采用光面或预裂爆破,依据的是《铁路路堑边坡光面(预裂)爆破技术规程》TB10122-2008中的规定。
为了防止爆破引起破坏和人员伤害,故在城市、风景名胜区及重要工程设施附近应采用控制爆破技术,以便控制爆破效果,减轻振动和减小飞石距离。本条依据是国家现行的《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5.3.6 本条中的内容在《爆破安全规程》、《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和《铁路路堑边坡光面(预裂)爆破技术规程》TB10122-2008中都有相关的规定。
安全警戒范围应按设计计算出的每种有害效应安全距离中的最大值来确定,爆破有害效应包括爆破地震、冲击波、个别飞石、毒气和爆破噪声等。
警戒标志包括警示牌、路障等。警戒人员包括流动人员和岗哨,并应持有警戒旗、哨笛或便携式扩音器,配戴袖标。
5.4.2 规定大于1.5m 和3°,主要是为了防止装载机翻车,数据引用了建设部现行的《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 33对装载机的规定。
7.1.1风沙地区、滑坡、崩塌岩堆地段、高原地区等特殊环境路基工程可参照下表,制定相应的对策和安全措施。
序号
项 目
主要对策及措施
1
施工影响范围内的既有建(构)筑物、设备设施、管线等
1. 施工前进行详细的调查、探测;
2. 迁改或采取围挡、警示等进行防护;
3. 必要时设专人监护。
2
施工范围内的交通运输道路
1. 申请交通管制;
2. 迁改道路;
3. 设置围挡措施和警示标志;
4. 设专人指挥、警戒。
3
影响施工的水
1. 施工前做好引、截、防、排水设施;
2. 施工中采取临时排水措施;
3. 施工过程中检查防排水设施;
4. 及时疏导积水。
4
岩溶及坑洞
1. 核查位置及分布;
2设置明显警示标志;
3. 排除洞内有害气体、物质;
4. 制定应急处置措施。
5
风沙地区
1. 制定、审查并报批专项施工方案;
2. 施工便道设明显、固定标志;
3. 外出不少于2人;十级大风禁止人员外出;
4. 禁止在挖方坡脚休息;
6
高原及冻土地区
1. 制定、审查并报批专项施工方案;
2. 人员上场前体检,适应性训练;
3. 后勤医疗保障;
4. 人员、设施防冻;
7
滑坡、崩塌岩堆地段
1. 制定、审查并报批专项施工方案;
2. 滑坡体范围设置警示;
3. 监测滑坡体;
4. 夜间禁止施工;
8
泥沼地段
探明具体情况,警示;
9
泥石流地区
巡查、预警
10
弃土堆
1. 按设计设置及堆弃;
2. 保持弃土堆自身稳定;
3. 采取防排水措施;
4. 坡脚防护。
7.1.3特殊地段路基工程应加强截排水、隔水措施,排水设施应完整、系统通畅,并与桥涵、站场排水和其他水利系统相衔接。
7.2.2 第8款“弃土堆距边坡顶的距离”依据《客货共线铁路路基施工技术指南》TZ202-2008第8.2.3条第3款制定。
7.2.4 第1款依据《客货共线铁路路基施工技术指南》TZ202-2008第8.5.1条第4款制定。
7.3 工地生产、生活房屋宜集中设置在有防风条件的地方。
8.1.1 支挡防护及防排水工程可参照下表,制定相应的对策和安全措施。
序号
项 目
主要对策及措施
1
锚杆(索)、桩板墙、抗滑桩
1. 编制、审查并报批专项施工方案;
2. 施工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 每天作业前开展班前安全讲话。
2
施工影响范围内的既有建(构)筑物、设备设施、管线等
1. 施工前进行详细的调查、探测;
2. 迁改或采取围挡、警示等进行防护;3. 必要时设专人监护。
3
施工范围内的交通运输道路
1. 申请交通管制;
2. 迁改道路;
3. 设置围挡措施和警示标志;
4. 设专人指挥、警戒。
4
影响施工的雨、水
1. 施工前做好引、截、防、排水设施;
2. 施工中采取临时排水措施;
3. 施工过程中检查防排水设施;
4. 及时疏导积水。
5
危岩和坡面坡顶危石、松散石块
1. 检查、检测及判定;
2施工作业前清理;
3. 制定应急处置措施。
6
较深基础开挖
随挖随砌筑,及时灌注混凝土
7
钻孔
1.搭设牢固的作业平台;
2. 禁重叠作业;
3. 吹孔时人员不得正对孔口;
8
挖孔桩
1. 设置围栏;
2. 监测滑坡体;
3. 设置软爬梯;
4. 使用安全电压;
5. 及时送风;
6. 防止钢筋笼倒伏伤人;
7. 清理孔口杂物;
8. 孔口加盖
9
弃土堆
1. 按设计设置及堆弃;
2. 保持弃土堆自身稳定;
3. 采取防排水措施;
4. 坡脚防护。
8.1.6 边坡施工监测可参考以下内容:
名 称
方 法
仪器
施工期
巡视检查
定期进行边坡的巡视检查工作,检查内容包括边坡是否出现裂缝,以及裂缝的变化情况(裂缝的深度及宽度)、是否出现掉渣或掉块现象,坡表有无隆起或下陷,排、截水沟是否通畅,渗水量及水质是否正常等,并做好巡视记录。
边坡外部变形监测
在边坡重点部位,布置变形观测墩,施工期的变形观测应结合永久观测进行。通过大地测量法监测边坡变形情况,包括平面变形测量和高程变形测量。
有条件的宜采用较为先进的全球定位(GPS )变形测量系统。
表 面
裂缝监测
主要监测断层、裂隙和层面的变化情况,通过在边坡裂缝表面安装埋设监测仪器,来反映边坡裂缝的开合情况。
深 层
变形监测
通过在边坡内部深层安装埋设监测仪器,来反映边坡内部变形情况。
主要采用测斜仪、多点位移计、滑动测微计等。
支 护
效应监测
主要是对锚杆、锚索应力监测,通过在典型部位锚杆、锚索上安装监测仪器,对锚杆、锚索的应力进行监测,反应锚杆及锚索的支护情况及支护效果。
主要采用锚杆应力计及锚索测力计进行监测。
爆破振动及声波测试
在边坡开挖过程中,由于爆破震动影响,有可能造成边坡失稳,通过爆破振动监测及声波测试以控制爆破规模。
爆破振动测试记录仪、声波仪等。
边 坡
渗流监测
通过对地下水位和渗流量的变化情况来判断边坡的稳定状态。
渗压计及测压管等。
边坡的变形数据的处理分析,是边坡监测数据管理系统中一个重要内容,用于对边坡未来的状况进行预报、预警,并对边坡的稳定现状进行科学的评价,预测可能出现的边坡破坏,应做好边坡施工安全监测成果的整理、反馈工作,以指导施工。
8.4 预应力锚杆(索)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1、设置专职安全检查人员,随时检查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锚杆(索)造孔采用潜孔锤风动钻进时,应采取必要的除尘措施。开孔时,对孔口松动岩块应进行清除,以避免冲击钻进时岩体掉块伤人。
3、钢铰线通过特制的放料支架下料,防其弹力将人员弹伤,往孔内安装锚索时,应由专人统一协调指挥。
4、锚杆(索)张拉时,在千斤顶伸长端设置警戒线,以防张拉时出现异常伤人。
5、锚杆(索)施工时,高压风管、高压油管的接头应连接牢固;造孔、张拉机械的传动与转动部分均需设置完备的防护罩。
8.6.1 在未完成上层作业面的土钉与喷射混凝土前,不得进行下一层的开挖。
8.6.2 根据《土层锚杆设计与施工规范》CECS 22第4.2.2条 钻孔机具:钻孔机具的选择必
须满足土层锚杆钻孔的要求。坚硬粘性土和不易塌孔的土层宜选用地质钻机、螺旋钻机或土锚专用钻机;饱和粘性土与易塌孔的土层宜选用带护壁套管的土锚专用钻机。
9.1.2 营业线路基施工可参考下表,制定相应的对策及安全措施。
序号
项 目
主要对策及安全防范措施
1
施工技术
1. 设计方案充分考虑行车及行车设备安全
2. 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3. 加强影响范围的监测
4. 严格按规定的工法、工序作业
2
建设各方协调、配合
1. 提前申报施工计划
2. 签订安全协议
3. 提前向相关单位交底
4. 交叉作业时,共同制定措施,建设和主体单位协调
5. 认真履行各方职责
3
现场人
员
管理
防护人员不足
1. 安排足够的安全管理(防护)人员;
2. 根据《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办〔2008〕190号)第60、61条培训和考核;
3. 安排正式职工担任联络员、防护员、爆破员、带班人员等;
4. 禁止劳务工单独上道和单独使用作业车辆和设备
5. 加强现场管理、设置围挡
6. 来车前停工、迅速清理现场
素质不高
(作业和闲杂人员)违规上道
违规作业
4
现场防
护
未配防护用品
1. 配备需要的防护用品
2. 培训作业人员正确使用
3. 配通讯设备、信号旗等,约定信号方式
4. 合理站位(间距、视线)
5. 经常检查防护设施并验收,按规定监测
防护员站位不符合规定
联络不通畅
标志设置、维护不当
未对影响范围监测
5
地下管线及行车设备防护
1. 核对位置,必要时探测
2. 签订安全协议
3. 迁改或设置防护,设警示标志
4. 设备管理单位监护施工
5. 先人工探挖一定深度,后机械开挖
6
堆码
位置侵限
1. 加强管理,按规定堆码并验收
2. 派人看守
超高、失稳
无人看守
7
临时道路
1. 按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并验收
2. 在危险部位设防护或派人看守
8
临时道口
未经审批、验收
1. 按照铁道部现行《设置或拓宽铁路道口人行过道审批办法》执行
2. 加强检查
未配相关设备
管理不善
9
作业
倾覆、冲入限界
1. 提前调查行驶路线,评估其承载力、转弯半径、限高等要求,采取必要加固、加宽等措施
2. 临近营业有线临时道路设刚性防护桩
3. 跟机防护、禁违规掉头和乱停放
4. 机械过轨前报告并设防护
5. 列车来临前停止作业、熄灭灯光
违规掉头
擅自过轨
挂断空中电缆
灯光影响行车
违规作业和停放
10
爆破
作业
擅自爆破
1. 制定爆破(设计)方案,按规定审批
2. 根据要求设置防护、警示标志、围挡并验收
3. 提前通知相关单位和人员
4. 爆破后对影响范围详细检查
5. 爆破后立即清理,抢通线路
缺防护
相关人员未到位
留有隐患
未及时清理
封锁
施工
擅自或提前进场
1. 提前申报施工计划
2. 在不影响行车情况下做好相关准备
3. 提前通知相关人员到位
4. 安排车站联络员和现场安全防护人员,配备通讯设备、约定联络信号、合理站位
5. 按《铁路技术规程》设置移动停车信号
6. 对防护设施验收
7. 不足6.5m 的临线来车前停工
8. 开通前及时清理现场,各方验收
准备不足
相关人员未到
防护人员
数量不足
联系不畅
站位不符合规定
移动停车信号
显示和位置不符合规定
危及邻线行车
开通前未验收
12
慢行
施工
移动减速信号显示和位置不符合规定
1. 按《铁路技术规程》设置移动减速信号
2. 安排车站联络员和现场防护员
3. 设置围挡、警示标志并验收
4. 禁用干扰行车的信号
5. 来车前停止作业(含不足6.5m 的临线)
6. 收工前检查
施工影响行车
13
特殊季节、环境施工
1. 大雨雪、汛期前提前检查,做好相关准备
2. 夜间设围挡、足够照明,不得与行车信号混淆
3. 施工期间加强监测
应急处理
报告、反应不及时
1. 制定或完善应急预案
2. 强化建设各方应急预案的衔接
3. 提前配备相应的应急资源
4. 通过现场联合演练完善应急响应
协调不力
处理不当
9.1.4 营业线路基施工,施工单位应与设备管理单位和行车组织单位分别签订施工安全协议书。安全协议书应由施工单位上报铁路局主管业务处和安全监察室审查。经审查同意后,施工单位应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备案。未签订施工安全协议未经审查的严禁施工。
《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办〔2008〕190号)第17条规定:施工安全协议由施工单位与设备管理单位和行车组织单位按施工项目分别签订。施工安全协议书的基本内容应包括:①工程概况(施工项目、作业内容、地点和时间、影响范围);②施工责任地段和期限;③双方所遵循的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④安全防护内容、措施及专业结合部安全分工(根据工点、专业实际情况,由双方制定具体条款);⑤双方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包括共同安全职责和双方各自安全职责);⑥违约责任和经济赔偿办法(包括发生铁路交通责任事故时双方所承担的法律责任);⑦安全监督和基建、更新改造项目配合费用;⑧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未签订施工安全协议的不予审批施工方案,严禁施工。
9.1.8 施工期间需设置临时道口时,应依照铁道部《设置或拓宽铁路道口人行过道审批办法》(铁道部令第20号) 办理相关的行政审批手续。施工单位在临时道口设置期间应设人看守,并按规定日期拆除。
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必须保证道口(含临时道口) 设备符合标准,并按铁路道口管理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对因双线工程造成道口不符合要求的,要修改道口设计,达到道口标准后方可启用,严防道口事故。
9.1.19 据调查,在营业线路基夜间施工中曾经遇到运土汽车倒车,尾灯使列车司机误认为是紧急停车信号,导致列车停车。为防止此类情况发生特制定本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