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感染病例监测登记报告及反馈制度
医院感染病例监测登记报告及反馈制度(暂行)
一、报告
1、 临床医生对本科疑似或确诊的医院感染病例须积极留取临床标
本及时送病原学检查、药敏试验及必要的检查,以明确诊断,及时治疗。
2、 当出现医院感染散发病例时,主管医师应及时向本科室医院感
染管理小组负责人报告,并于24小时内详细填写《广州医学院第四附属医院感染病例报告卡》送医院感染管理科。填写时应字迹清楚,项目齐全,做到不迟报、不漏报、不错报。
3、 同一病人出现多次、多系统、不同部位、不同病原体的感染应
分别报告,主管医师要及时报卡。上级部门及职能部门在检查时发现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告医院感染病例者,视作漏报。
4、 如同一病区短时间内发生同一病原菌引起的医院感染病例超过
3例以上,应立即报告本科室医院感染管理小组负责人和医院感染管理科,并采取相应的隔离、防范措施。
5、 科室医院感染管理小组在医院感染管理科的指导下及时组织主
管医师、护士查找感染原因,采取有效控制措施。
6、 确诊为传染病的医院感染,除向医院感染管理科报告外,尚需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报告和控制。
7、 临床医护人员发现有医院感染流行趋势或感染暴发流行时,立
即向科主任报告及医院感染管理科汇报,并积极配合医院感染管理科调查发病原因,寻找感染源和途径,采取有效控制措施,
控制蔓延,具体参照《广州医学院第四附属医院感染流行、暴发报告及控制制度》。
8、 科室发生特殊病原体(耐甲氧西林金黄色葡萄球菌、全耐药的
铜绿假单胞菌、全耐药的鲍曼不动杆菌、耐万古霉素肠球菌、耐万古霉素金黄色葡萄球菌)或者新发病原体的医院感染时,立即向科主任及医院感染管理科报告,积极配合医院感染管理科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减少或杜绝感染的蔓延,并协助做好流行病学调查。
9、 细菌室从临床标本中分离出耐甲氧西林金黄色葡萄球菌、全耐
药的铜绿假单胞菌、全耐药的鲍曼不动杆菌、耐万古霉素肠球菌、耐万古霉素金黄色葡萄球菌、新发病原体、医院感染流行菌株(即短时间内同一科室分离出3株或以上同种病原菌)时,立即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和相关临床科室。
10、 细菌室每月汇总分析特殊耐药菌的分离情况报送医院感染管理
科,医院感染管理科酌情反馈科室。
11、 医院感染管理科根据《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的报告制度向主管
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本院发生的医院感染暴发、特殊病原体或新发病原体的情况。
二、反馈
1. 医院感染科专职人员每周深入科室,了解医院感染病例报告执
行情况,及时发现反馈存在问题。
2. 医院感染管理科每月将各科医院感染上报、感染部位及漏报等
情况进行全院通报。
三、漏报处理
1. 医院感染上报情况记入医技人员个人医疗档案,将作为年终考
核、晋升、聘用、评优的重要依据之一。
2. 漏报医院感染一例扣相关责任人奖金100元。
3. 漏报、迟报造成医院感染流行或暴发,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并记录在医生的个人医疗档案上,扣罚责任人500元。
4. 因科室管理不善,一个季度医院感染病例漏报率>10%,或因不
积极采取控制措施导致医院感染暴发流行者,予以经济处罚。造成严重后果者,按卫生部《医院感染管理办法》追究当事人责任。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