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文明施工奖罚实施细则
现场文明施工奖罚实施细则
1、 严禁招收社会上的三无人员,如发现一人将罚500-1000元,并立即清出本项目。
2、 新接收人员必须通过三级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岗,如发现未通过三级安全教育上岗者,罚200元/人。
3、 各工种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应齐全、完整,如发现书面安全技术交底不全面、不齐全,无影像记录,罚200元/次。
4、 专职安全员应按规定参加年度培训考核,如发现不参加年度培训考核或考核不合格者,罚100元/人。
5、 无定期安全检查记录、问题整改不及时、未落实到人,罚200元/次。
6、 生产过程中,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对违反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者,将处罚班组500元,处罚个人50元,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7、 不服从总包单位、监理、甲方管理人员对质量、安全监督,对问题不及时整改或拒绝整改的,将处于500元罚款或再追加停工处理,项目部并视情节轻重暂扣部分工程款。
8、 严禁穿拖鞋、赤脚、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区,违者罚100元,管理人员罚200元,造成后果由本人负责。
9、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带安全帽,扣好帽带,如发现管理人员未佩带安全帽,未扣好帽带,将罚50元,其他人员将罚30元,屡教不改者清出本项目。 10、
11、 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扣好保险钩,违者罚200元。 高空作业向上或向下抛掷工具、杂物或材料者,罚100元,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12、 现场施工用电应满足“三级配电两级保护”、“一机、一闸、一漏、一箱”,违者罚500元/处。
13、 配电箱应门、锁、防雨措施齐全,有真实的电工巡视维修记录,如发现电箱无门、无锁、无防雨措施情况,罚200元/处,如发现无电工巡视维修记录或填写不真实的情况,罚100元/处。
14、 配电箱、开关箱应有严格的工作接地和重复接地,违者罚100元/处。
15、 现场严禁无证擅自使用机电设备和私自拉接电线等,违者罚200元,若造成后果,承担一切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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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不按指定地点、指定线路接水电管线者,罚500元/处。 各分包单位未执行三相五线制,不采用TN-S 系统设置临电系统,罚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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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不得使用存在缺陷或配置不合格的配电箱,违者处罚班组200元/个。 三级闸箱隔离开关、漏电保护失灵、损坏或没有保护接零线,罚200元/次。
20、 施工班组的开关箱没有接在开关的下口或没有插头接在插座上,罚100元/次。
21、 施工班组使用的电焊机双线未到位,焊把线有接头,无保护零线,无专用爆机保护箱,罚20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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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工人无证接线或操作机械,罚500元/人. 次。 使用破电缆或接头多的电缆,罚200元/次。 夜间施工或自然照度不足的作业面施工,应配备足够的照明,如发现照明配备不足者,罚20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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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施工现场应保证标志标示齐全,未按要求设置标志标示,罚200元。 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基坑周边、屋面、楼层临边、阳台临边等无防护措施或防护措施不到位、不合格的,罚100元/处。
27、 施工通道应设置防护棚,如施工通道口未设置防护棚或防护棚不合格,罚500元/处. 次。
28、 现场各类防护设施及防护装置不得私自拆除,如未经总包安全科同意,私自拆除,将处罚班组1000元,处罚个人200元。
29、 损坏现场内安全、消防、测量、照明设施及CI 标牌等,处罚200元/人. 次,并照价赔偿。
30、 现场应合理配置足够的消防器材,编制适用的消防措施、制度,如发现无消防措施、制度,配置消防器材不满足现场要求,配置的灭火器失效的,罚200元/次。
31、 在木工间、仓库、易燃易爆等禁止吸烟场所吸烟者,罚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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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各班组或个人未做到工完场清者,班组罚500元,个人罚50元。 不按规划区域,在场地内随意堆放材料者,罚500元。 施工现场的五金材料随处乱放者,罚100元,造成损坏的照价赔偿。 使用各种工具后,不清理、不保养,随手乱扔者,罚50元。 小型工具、移动电箱、灯具等用后不及时回收者,罚50元。 易燃易爆物品应分类存放,违者罚500元/次。 在建工程内不得设置宿舍,如发现在建工程内有施工人员住宿情况,罚200元/次。
39、 施工过程中应对上道工序成品、半成品加强保护,如因成品保护不到位,造成成品、半成品损坏或外观污染,照价赔偿,并处罚300元/处。
40、 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动火审批手续,违者罚200元,如因违章作业擅自动火作业造成火灾事故,罚1000元/次,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责任单位或责任人承担。
41、 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必须配备合格的灭火器,如发现动火作业未配备灭火器或配备的灭火器不合格,罚200元/次。
42、 氧气、乙炔使用后不及时回仓者,罚100元,使用过程中未按要求正确摆放(如气瓶间距小于5m 、距明火小于10m 又无隔离措施;气瓶无防震圈、防护帽;乙炔瓶使用或存放时平放等)者,罚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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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不得使用不合格机械设备,违者处罚班组1000元/次。 施工单位机械设备维修不当或管理标示不全,罚200元。 脚手架上玩耍、乘凉者,罚50元;脚手架上堆放钢筋、模板或其它杂物者,班组罚500元,个人罚100元,造成后果由责任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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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不走正式安全通道,翻越栏杆、脚手架等违章行为,罚50元。 宿舍、木工间、施工区域内设置的灭火器不得随意玩弄,违者罚50元。 在仓库或宿舍内进行油漆、化工材料配料等操作者,罚200元。 楼层、宿舍及施工场地内不得随意大小便,违者罚100元/次。 楼层、宿舍及施工场地内应不得乱涂乱画,违者罚100元/处。 宿舍内不得使用电饭煲、电炉、电热毯及太阳灯等取暖,违者罚班组500元,罚个人100元,并没收电器用具。
52、 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矛盾时,应协商解决,不得打架或纠缠他人闹事,违者罚5000元-10000元,情节严重者送公安派出所处理。
53、 所有人员进出工地时,必须使用门禁系统进入,并听从门卫指挥,不得无理取闹,违者罚50元。
54、 施工人员亲朋好友进入工地,必须取得项目部管理人员同意,违者罚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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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盗窃本工地财物者按财物数量加倍罚款,并送公安机关处理。 宿舍内不得留宿非本项目部人员,违者罚100元。 宿舍内严禁赌博、酗酒或大声怪叫影响他人,违者罚100元,情节严重者送公安派出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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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宿舍内门窗及床不得随意损坏,如损坏照价赔偿,并罚200元。 食堂、餐厅内不得在桌站立、行走,违者罚50元,损坏照价赔偿。 剩饭剩菜及生活垃圾倒入指定地点,不得随意乱倒,违者罚50元。 在食堂买饭应排队,不得拥挤,不得无理取闹,违者罚50元。 宿舍内应保持清洁,衣、被应摆放整齐,违者罚50元。 对施工人员坚持原则,在生产中表现较好,敢于揭发他人违者作业或制止他人违者作业者,奖50元-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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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对公共财物保护较好,日常遵章守纪者奖50元-100元。 经常参与社会治安、防火、安全生产、环境卫生活动,敢于和坏人坏事作斗争者,奖100元-300元。
66、 凡在施工过程中及时发现事故苗子,并及时处理,避免事故发生者,奖500元-1000元。
67、 出席项目部安全生产会议或安全活动迟到者,每人每次罚50元;特殊情况请假,但连续两次缺席会议或活动,罚200元;无故缺席者,每人每次罚200元。
68、 施工班组、分包单位不积极配合总包项目部、监理、甲方项目部工作、不服从管理、隐患整改不及时不到位、出现违章现象或发生安全事故、安全未遂事故,总包项目部、监理单位、甲方项目部可视情节轻重,对责任单位予以处罚,并视情节轻重暂扣部分工程款。施工班组、分包单位无论任何情
况下,有三人以上(含三人)围攻管理人员、办公室、大门、售楼处等,或出现私自断电、爬塔吊、上访情况,罚5000元-20000元。
69、 因施工班组、分包单位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不到位、隐患整改不及时不到位、违章等现象,致使发生政府有关部门职能部门或其他单位对总包单位、监理单位、甲方单位处罚、扣分等不良后果,责任单位须承担相应处罚和由此造成的其他损失,可视情节轻重追加处罚。
70、 管理人员违反以上规定,同等或加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