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碳排放量的基本知识
计算碳排放量的基本知识
1、温室气体源汇变化的土地利用划分标准
《IPCC 土地利用、土地利用变化和林业优良做法指南》和《2006IPCC 国家温室气体清单指南》将土地利用划分为6大类,即林地、农地、草地、湿地、居住地和其它土地,在此基础上考虑各地类内及其相互转化引起的温室气体源汇变化。
2、根据GDP 计算二氧化碳排放量:
二氧化碳排放量= GDP(换算成万元产值)×万元产值所消耗的能源折合为0.6 t标准煤(GDP 按照2005年价格计算) ×每吨标准煤排放CO 2为2.46t 。
举例:依据厦门市每年的经济规模,可测算出未来城市的CO 2排放量。2008
年,厦门市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1560.02亿元,万元产值所消耗的能源折合为0.6 t 标准煤(GDP 按照2005年价格计算) ,每吨标准煤排放CO :为2.46 t ,经计算可知, 2008年CO2:排放量为2245万t 。
2005-2008年厦门单位GDP 能耗下降速度为年平均2.56%,而如果在此基础上乘以1.3的系数可达到3.35%,假定以此作为未来CO2排放的惯性发展模式,并且假定未来厦门GDP 增长率按年14%的速度发展,2020年GDP 总量将为2005年的7.14倍,而单位GDP 能耗将降为2005年的60%,2020年C02排放总量可控制在2005年的4.28倍。2020年,厦门单位GDP 能耗可在2005年的基础上下降40%,单位GDP 为0.39 t 标煤/万元;C02排放总量控制在6 864万t 。
3、碳排放量的基本公式
碳排放量的基本公式为:
C=ΣiCi=ΣiEi/E×Ci/Ei×E/Y×Y/P×P (1)
式中,C 为碳排放量;Ci 为i 种能源的碳排放量;E 为一次能源的消费量;Ei 为i 种能源的消费量;Y 为国内生产总值(GDP );P 为人口。
从(1)可以分析4个影响碳排放量的变数为:能源结构因素Si=Ei/E,即i 种能源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份额;各类能源排放强度Fi=Ci/Ei,即消费单位i 种能源的碳排放量;
能源效率因素I=E/Y,即单位GDP 的能源消耗;经济发展因素R=Y/P。就是说,要控制碳排放,有关城市系统需要针对能源结构、各类能源排放强度、能源效率、经济发展和城市空间规划管理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