铺面出租协议
11-27
铺面出租协议
甲方(出租方): 住址: 电话:
乙方(承租方): 住址: 电话: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自愿将自己所有的位于崇州市崇阳镇蜀州南路102号铺面两间以及后房租给乙方经营修理。
二、租期:三年,从____年 月___日起至____年 月___日止。第一年租金为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元,以后每年租金随行就市。(随左右邻居)。
三、租金给付方式:每年____月____日一次付清当年租金。
四、乙方不得对所租铺面房屋主体结构进行改造(如墙体打洞等)。如有大的装修,须征得甲方同意。乙方租用期间全部设施如有损坏,均由乙方修复、更换或赔偿。乙方不租用该铺面后,应恢复原状交与甲方(特别是铺面门口的修车沟渠)。
五、乙方租用期间,经营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租期内,使用权归乙方,甲方不得无故收回。乙方因故可转租铺面,但必须提前告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否则甲方有权收回铺面使用权。
六、租期内,乙方必须合法经营,凡一切违法违规行为及债权债务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七、在租期内,乙方随时可以走,甲方无权收回铺面或反悔租房,但乙方必须提前三个月告知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收回铺面。水电由甲方保证一切正常使用(例如修电机、打井、未交电费等)。铺面右边卷帘门谁拉坏谁修,外面彩砖如有压坏与乙方无关。乙方使用电在180度之内以国家最低价算,以外以国家标准收价。
八、本协议经双方签字(或按手印)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