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浙江省港口管理条例]知识竞赛的通知
浙江省港航管理局文件
浙港航〔2008〕77号
关于举办《浙江省港口管理条例》
知识竞赛的通知
各市港航管理局(处)、港务管理局:
为宣传、贯彻、落实〘浙江省港口管理条例〙,经研究,决定举办〘浙江省港口管理条例〙知识竞赛。现将〘〖浙江省港口管理条例〗知识竞赛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应高度重视此次活动,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活动方案,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发动广大执法人员积极参与,注重活动的普及面、质量和实际效果,使广大执法人员在参与中增长知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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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宣传栏、网络等宣传媒体和手段,使全体执法人员都熟悉、了解、掌握港口管理知识,形成一个全方位、多渠道、多角度的宣传态势和热潮,使港口管理知识深入人心。
三、各单位要严把参赛资格预审关。如发现弄虚作假情况,一律取消参赛资格,情节严重者,在全省范围内通报批评。
四、联系人:孔向平,电话:0571-88909393,传真:0571-88909392。
附件:〘浙江省港口管理条例〙知识竞赛活动方案
二○○八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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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浙江省港口管理条例》知识竞赛活动方案
一、活动宗旨
宣传、贯彻、落实〘浙江省港口管理条例〙,全面领会〘条例〙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条例〙各项规定,增强港航执法人员的港口法治意识,普及港口管理知识,努力践行三个表率,营造实施〘条例〙的良好氛围。
二、组织机构
(一)竞赛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郑惠明 副组长:任忠、邵银泉
成 员:王青、周卫、刘耿耿、孔向平、江筠、曹玉泉 (二)竞赛专家委员会(邀请省人大法委、省政府法制办、省交通厅法规处领导与省港航管理局领导组成),负责参赛队员资格审查,维持赛场秩序,对竞赛试题进行评卷、答疑,纠正主持人错误裁判,并对评分工作进行最终裁定。
(三)本次竞赛由各市港航管理局(处)、港务管理局组队,参赛队共12队,每队4名队员(其中至少有2名队员为直接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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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行政管理的执法人员),参赛队员要求为本辖区港航管理机构在职执法人员,处罚系统操作每队4人(2人一组),闭卷书面答题参赛每队4人,现场竞答每队3人(其中至少有2名队员为基层管理部门的队员)。
(四)每队设领队1名,负责组织本队队员参赛,并协调竞赛中有关事宜;
(五)主持人2名,主持竞赛,对现场竞答进行评分; (六)计分员2名,负责竞赛计时及各队得分的统计和记录工作。
三、时间安排
(一)3月~5月,各市组织本系统比赛,组建代表队,名单5月15日前报省局。
(二)6月比赛,2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竞赛规则 (一)竞赛形式
1.本次竞赛分为处罚系统操作、闭卷书面答题和现场竞答三部分;
2.处罚系统操作采用登录浙江省水路交通行政处罚管理系统按一般程序现场办案,题目由抽签产生,以2人为一组参加;
3.闭卷书面答题采用闭卷考试形式,以队员为单位参加; 4.竞赛题型分为选择题、判断题、简答题和问答题等; 5.现场竞答分集体轮答、个人轮答、题板题和风险题四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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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现场竞答顺序为集体轮答(四轮)、个人轮答(二轮)、题板题(三轮)、风险题(三轮)。
(二)计分办法
1.处罚系统操作每组100分,评分依据为〘浙江省水路交通行政处罚案卷质量评查标准〙。2组总得分作为现场竞答的基础分。
2.闭卷书面答题100分。题型为单项选择题40题,每题1分,答对得分,答错或不答不得分;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答对得分,不答不得分,答错倒扣2分,扣分直至本大题分值扣完为止;判断题40题,每题1分,答对得分,答错或不答不得分。4人总得分作为现场竞答的基础分。
3.轮答题、题板题每题20分,回答不完整或不正确者,不得分。风险题分20分、30分、40分三档,由参赛队自行选择,采用扣分制,回答不完整或不正确者,扣相应分值。所有竞赛题目,参赛队不得选择弃权。本单位观摩人员提醒、暗示答题人的,该次答题不得分。
4.本次竞赛不实行淘汰制,以最终得分高低决出名次。受奖项名额限制,同一奖项入选队数超过名额时,得分相同的参赛队之间以集体轮答方式加赛。
(三)竞赛要求
1.现场竞答前,由竞赛专家委员会对所有参赛队员进行资格审验,不符合本规则要求的参赛队员,一经查实即取消参赛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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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各队座位号由各队领队抽签产生,参赛队员顺序号各队确定后不得更改;
3.竞赛时,各参赛队员除携带执法证进场外,不得携带文件资料、通讯工具进场,不得无故离场;
4.集体轮答题、风险题由每队推选一名代表回答,本队其他队员可以提示或补充。个人轮答题其他队员不得提示或暗示,否则本题作为零分处理;
5.处罚系统操作时间为120分种。闭卷书面答题时间为90分钟。现场竞答每题答题时间为3分钟,超过时间未答完者视为回答错误;
6.每道题目主持人宣读两遍后,开始计时,答题途中不得再要求主持人重复题目;竞赛队员必须用普通话回答问题;
7.每题回答完毕后,由主持人当场评判并亮分。当竞赛出现特殊情况主持人不能作出正确判决时,由竞赛专家委员会作出裁决;
8.遇对主持人评分有异议时,由各队领队向竞赛专家委员会提出复议,竞赛专家委员会的评判具有最终判决效力;
9.活动观摩人员应将手机调整到震动或无声,避免对选手造成影响。
(四)竞赛内容范围
〘港口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浙江省港口管理条例〙、〘港口工程竣工验收办法〙、〘船舶引航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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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危险货物管理规定〙、〘港口统计规则〙、〘港口设施保安规则〙、〘港口建设管理规定〙、〘港口规划管理规定〙
五、奖项设置:
(一)个人奖:一等奖2名,奖金1000元;二等奖4名,奖金500元;三等奖8名,奖金300元。个人奖以笔试成绩为奖励依据。
(二)集体奖:一等奖1名,奖金5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3000元;三等奖3名,奖金2000元;精神风貌奖若干名。
六、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属省港航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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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法规 竞赛 通知 抄送:省交通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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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港航管理局办公室 2008年3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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