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美院发34号)关于做好中秋节和国庆节期间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doc
中央美术学院文件
央美院发„2013‟34号 关于做好中秋节和国庆节期间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分院、系、部、处、室、馆、所、中心、附中:
为保障中秋节和国庆节期间校园和师生员工人身、财产安全,根据教育部、市委教工委、市教委有关精神,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节前安全教育
要在放假前对本部门的师生员工进行一次集中安全教育,提醒师生以去年新疆“4.29”交通事故等为教训,在返乡或外出旅游时特别注意交通安全,出行时要选择正规、资质齐全、服务质量高、安全的交通工具和方式;教育师生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进一步提高法规意识、交通安全意识和安全自救能力。
二、认真组织节前安全检查
各分院(系)、各部门要从即日开始,认真开展一次全面自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要检查门、窗、玻璃、门锁等是否牢固可靠,消除无人负责区域和人走不锁门、不断电等现象。不使用的设备要按有关规定断电封存,确保安全可靠。要检查室内外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无阻,及时清理通道堆放物品,消除火灾隐患。
综合办要组织社会服务单位对所辖范围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要以防火、防盗、防食物中毒等为主要内容,重点加强对假期留校工作人员的教育。要督促乙方单位在各自工作范围建立“防区”,安排好假期值班人员,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保假期不发生安全事故。要督促校内施工单位做好施工安全等工作,防止发生安全事故或劳资纠纷等影响校园稳定的事件。
三、强化假期安全措施
放假期间,各部门的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或封存。教职员工和学生个人的贵重物品及作品,本人应妥善保管和收藏,不得存放在教室、工作室等学院的公共空间。各院系要严格执行学院教室管理规定,对假期留用的教室、办公室,要指定专人负责安全,避免人走不关窗、不锁门等现象发生。
公寓办要坚持每天对公寓房间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置异常情况,杜绝安全事故隐患。要严格假期住宿管理,详细掌握留校学生住宿情况,逐人、逐间宿舍进行登记,并于每日16点前将留校住宿学生人数报保卫处。
燕郊校区、附中、城市设计学院、留学生公寓、小营雕创所负责本责任区的假期安全保卫工作,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防控措施,明确工作责任,将各项安全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四、畅通信息报送渠道
节日期间,各单位要安排专人值班,实行24小时不间断值班制度,保证信息渠道畅通。同时,安排好值班备勤工作,保证有足够的人力物力应对突发事件。突发事件发生后,要按照“先口头、后
书面”的原则,在第一时间向学院办公室上报,并及时予以处置。
请各单位及乙方单位将假期安排、值班人员名单,于9月16日前报学院办和保卫处。保卫处假期值班电话:64771110、64771029。
中央美术学院 2013年9月10日
中央美术学院办公室 2013年9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