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付款管理办法
工程付款管理办法
1.0 目的
对工程进度进行审核、工程付款进行控制。
2.0 适用范围
相关部门提报的关于工程项目的进度、材料、付款审核。 3.0 定义
4.0相关职责
4.1项目部牵头工程付款,审核填写相应表单,对会签过程中的问题解释说明。
4.2预决算部现场审核工程进度及合同付款条件并做记录。 5.0 内容
5.1所有《工程付款申请单》必须由项目部详细填写表头全部内容及“付款说明”和“合同付款条件”,并将已付款数和本次申请数额填写清楚,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由项目经理签字后,交行政人事部统一编号,组织工程部、招投标部、预决算部、财务部及公司有关领导会签。无行政人事部编号的会签单无效。
5.2工程首付款和进度款
5.2.1属工程首付款和进度款的申请,应先由施工单位填写《工
程进度审核单》的“工程名称”、“申请单位”、“申请内容”等项,并如实填报“施工进度情况”一栏,交监理工程师审核,若属实且符合合同付款条件、监理工程师在《工程进度审核单》上签署意见后上报 项目部。
5.2.2项目部分管工程事需根据现场实际施工进度对监理工程师签署的关于施工进度的审核意见进行审查,如有不符,返回监理公司;若属实,应在“项目部审核意见”一栏签署意见,并根据合同约定审查本次付款是否符合条件,若符合,填写《工程付款申请单》交项目经理审查。
5.2.3项目经理审查合格,在《工程付款申请单》和《工程进度审核单》的“项目部”一栏签字,将《工程进度审核单》和《工程付款申请单》一并提报行政人事部编号,会签。
5.3工程材料付款
5.3.1属工程材料款的申请,应由材料供应商如实填写《供货材料审核单》的“项目名称”、“供货单位”及“本次供货明细”等项,并联系材料的使用人在“施工单位”处签署对本批货物的验收意见并加盖施工单位项目部印章后交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应对本次收货数量及验收结果进行审核,根据合同付款条件,在“监理公司意见”一栏内签署意见,若符合付款条件报项目部。
5.3.2项目部应根据收料数量及验收的实际情况审核监理工程师的意见,在“建设单位意见”一栏内签字,并根据合同约定审核是否符合付款条件,对符合付款条件的填写《工程付款申请单》交项目经
理审核。
5.3.3项目部根据施工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和现场实际施工进度、施工质量,对《工程款支付申请表》进行审核,确定是否给予支付工程款。
5.3.4不符合付款条件的不予支付,符合付款条件的,由项目部填写《工程付款申请表》提报公司行政人事部,进入公司付款审批程序。
5.4决算后的工程款申请
5.4.1办理完工程决算的工程款付款,应由项目部根据预决算部转发的《工程决算报告单》和《工程决算财务、物资关系会签表》的内容填写《工程付款申请单》,项目经理签字后,将《工程决算报告单》和《工程决算财务、物资关系会签表》附后,交公司行政人事部编号会签。
5.5各部门接到行政人事部转来的《工程付款申请单》后,应有针对性地进行审查。
5.5.1预决算部由部门经理安排部门内项目主管对申请单所填内 容进行审查,主要审查以下几个方面:
5.5.1.1到现场核对所报项目的实际工程进度是否属实,并在《工程进度审核单》的“预决算部审核意见”一栏内签属意见;
5.5.1.2对供货材料的付款,项目主管在审核付款单时,需审核所附《供货材料审核单》填写是否正确,各单位审核意见是否符合付
款条件,若有问题,联系项目部进一步落实;若无问题,将《供货材料审核单》留下,以备供货单位结算。
5.5.1.3若有其它附件,需根据合同约定、图纸或市场询价等资料计算所附决算资料是否准确、齐全等,如有不同意见,需联系项目部等部门进行进一步核对,组织重新申报和计算;
5.5.1.4经过以上审查及修改后,若无问题,在《工程付款申请单》 的“预决算部”一栏内填写意见,交部门经理。
5.5.1.5部门经理查对《工程付款记录表》核对已付款数额;如审核无误,则在“工程进度审核单”和“工程付款申请单” 的“预决算部”一栏内上填写意见,并将本次申请付款数额记录到《工程付款记录表》上,将会签单回复行政人事部。
5.5.2招投标部根据合同文本查看“合同或签证名称”、“合同总价款”、“付款说明”及“合同付款条件”等填写是否正确,并提出修改意见;
5.5.3 财务部根据资金计划情况提出付款意见,审查付款条件、付款比例及已付款情况,核查发票等付款凭证,对约定抵顶房屋、车辆、设备等实物进行审查冲销。
5.6工程付款会签结束后,行政人事部须将“工程付款申请单” 复印件发预决算部,由部门内专人进行最终付款数额的记录。
5.7 对约定以房屋、车辆、设备等实物抵顶工程或材料款项的,由招投标部统一签定顶帐协议,并在付款条件中说明。如抵顶在售房屋,“工程付款申请单”应有营销部会签。
6.0 附录
6.1 工程进度审核单
6.2 供货材料审核单
6.3 工程付款申请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