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
01-07
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
一、校长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和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消防法规。
2、校长对学校范围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组织实施各级消防安全岗位
责任制,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
3、把消防工作纳入学校管理全过程,做到“五同时”即同时计划;同时部署;
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同时评比。
4、落实消防安全经费,改善消防设施,满足消防安全需要。
5、主持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对重大消防措施和发现的火险隐患整治作出决
策,并督促职能部门贯彻执行。
6、对本单位发生的火灾事故,积极组织扑救,并责成有关人员查明事故原因,
限期整改。
二、 教师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
1、了解和掌握有关消防常识,认真执行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做好职责范围
内的消防安全工作。
2、积极参加消防知识学习培训,熟知“三懂三会”具体内容。即:即懂本岗位
火灾危险性;懂预防火灾的措施;懂扑救火灾的方法。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灭
初起火灾;会报警。
3、爱护各类消防器材、设施,不随意挪用消防器材,不乱堆杂物而堵塞通道。
4、严格遵守禁烟、火规定和动用明火申请制度。
5、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并服从命令,做到机智、勇敢、迅速参加扑救。
6、加强对管辖范围内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全体学生的消防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