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党组织和党员信息库维护手册
安徽省党组织和党员信息库维护手册
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
(2009年10月)
目 录
相关名词解释┉┉┉┉┉┉┉┉┉┉┉┉┉┉┉┉3 党组织信息填写要求┉┉┉┉┉┉┉┉┉┉┉┉┉4 党员信息填写要求┉┉┉┉┉┉┉┉┉┉┉┉┉┉6 申请入党人信息填写要求┉┉┉┉┉┉┉┉┉┉┉9 接收下级党组织上报信息库的审核操作┉┉┉┉┉┉┉ 12
相关名词解释
一、什么是党的基层组织?党的基层组织的组织形式如何确定? 按照党章规定,党的基层组织是指在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中介组织、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设立的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委员会、支部委员会。
党的基层组织的组织形式,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确定。在一般情况下,党员超过100人的基层单位,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简称党委。基层委员会下设若干总支委员会或支部委员会;党员超过50人的基层单位,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设立党的总支委员会,总支委员会下设若干支部委员会;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不足50人的基层单位,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设立党的支部委员会;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可与邻近单位的党员联合组成支部委员会。有的基层单位党员虽然不足100人或50人,但因特殊情况和工作需要,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以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或总支委员会。
二、什么是法人?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与自然人不同,是种无生命的社会组织体,法人的实质,是一定社会组织在法律上的人格化. 单位持有法人代码证的一定是是法人单位.
根据《民法通则》第37条规定,法人必须同时具备四个条件,缺一不可。一是依法成立;二是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三是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法人的名称是其区别于其他社会组织的标志符号。四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我国的法人主要有四种:机关法人、事业法人、企业法人和社团法人。
在单位信息中应该以法人单位填写单位的在岗职工、35岁以下职工数等信息,非法人单位就不要填写了,否则会造成重复统计。
党组织信息填写要求
一、关于高校党组织信息的建立
(1)基本信息的填写(本信息为必填):
[党组织名称]:组织关系直属省委教育工委的高校:填写“省委教育工委ⅹⅹ大学(学院)党委”;组织关系直属各大学(学院)的:填写“ⅹⅹ大学(学院)ⅹⅹ党总支部、党支部”。 企事业单位的名称按照其公章名称填写。
[组织类别]:从“党的基层组织”中选择“党委”、“党总支部”或“党支部”。
[党组织属地关系]:组织关系统一选择“省(区、市)”。
[领导班子当选日期]:填写领导班子最近一次当选的日期,日期格式按照“年月日”的顺序以8位数字填报,如“2009年9月23日”当选的,应填成“20090923”。
[选举方式]:选择“差额”的要填写“选举应到会人数”和“选举实到会人数”。
[应到会人数]与[实到会人数]:根据选举情况,如实填写相应人数。
[本届届满日期]:填写本届班子的届满日期,日期格式同[领导班子当选日期]。
[批准建立党组织日期]:填写批准成立党委的日期,日期格式同[领导班子当选日期]。
(2)班子成员的填写:
本信息必填,通过“提取”获得。
(3)奖惩信息的填写:
组织关系直属市委的单位只填写市委、市政府及以上级别的奖惩信息;组织关系直属县(区)委的单位只填写县(区)委、县区政府及以上相应级别的奖惩信息。
(4)单位信息的填写(本信息为必填):
[单位名称]:组织关系直属省委教育工委的高校:填写“省委教育工委ⅹⅹ大学(学院)党委”;组织关系直属各大学(学院)的:填写“ⅹⅹ大学(学院)ⅹⅹ党总支部、党支部”。
[单位隶属关系]:法人单位(如各高校党委及部分高校附属医院)中,从“省一级”中选择:“省”,科大、合工大选择“中央设在各地”。非法人单位(如:各高校所属党总支、党支部)从其上级法人单位。
[单位性质类别]:选择“事业单位”。
[单位所属行业]:法人单位从“单位所属行业”中选择相应的选择。非法人单位(如:各高校所属党总支、党支部)从其上级法人单位。
[在岗职工人数]至[在岗专业技术人员数]:只在法人单位的单位信息中填写,非法人单位(各高校的党总支和党支部)的单位信息中不填。具体数据以本单位在编在岗职工的相关数据填写。
[法人单位标识]:选择“是”,各高校所属非法人单位党组织(如各党总支、党支部)选择“否”。
[单位建立党的基层组织情况]:法人单位选择“建立党委的”、“建立党总支部的”、“建立党支部的”或“建立联合党支部的”。
[建立党员服务机构标识]:法人单位选择“是”。
二、党组织信息填写时的其他注意方面
[法人单位标识]:一般按照法人资格证,但并不是没有资格证的就没有法人资格,参照法人解释。
[党组织属地关系]和[单位隶属关系]:党组织属地关系体现组织的属地管理结构,单位隶属关系体现单位的行政管理结构,具体填写参照以上规定。
[在岗职工数]:原则上按照同种性质的单位,由法人单位填写,包括该法人单位下属所有在岗职工人数,非法人单位不填写
党员信息填写要求
一、基本信息
[出生日期]:如某党员的出生日期是1982年11月21日,应填19821121.日期的填写必须精确到日。其他日期填法与此一致。
[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当党组织信息以及党组织的单位信息都录入完全后,点击组织关系所在单位栏右边的按钮,将出现一个选项,选择对应的单位,双击它即可。
蓝色区域为必填项,白色区域[参加工作日期]和[身份证号码]在以后的维护过程中逐步完善,其它项尽量填写完整。
二、学历学位
[教育类别]:根据党员具体情况,选填全日制教育或在职教育。
[学历]:根据党员已取得的最高学历的情况填写学历,如正在就读大学的学生,学历应填“高中”,已毕业的大学生学历填“大学”。
[学位]:如果是大学以上学历,还需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学位。如大学本科一般是学士。学士下还有若干下拉选项,根据党员具体情况选填。
[工作岗位]:应从“企事业单位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学生”和“离退休人员”这三种岗位的下拉项中选择。退休人员的工作岗位开始日期是退休日期。已退休的返聘工作人员,工作岗位依然是退休。民办学校教师应填为民办非企业专业技术人员。
[截止日期]:如该党员仍在现有工作岗位,则截止日期不填。如果该党员更换了工作岗位,则根据实际填好截止日期,同时要增加新的工作岗位信息。新的工作岗位开始日期与原工作岗位截止日期相同。
[新社会阶层]:不填
[一线情况]:一线工作党员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选填机关一线、企业一线、事业一线、其他一线。非管理人员、领导干部的均为一线工作人员。
三、职务信息
“职务信息”分党内职务和其他行政管理等职务,一般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的党内职务要填写完整,方便在党组织信息库中填写该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时提取。
四、技术职务
有专业技术资格的党员还需填写此项,因为此项与报表相关。需要注意的是,获得专业技术资格的并不一定就有专业技术职务,还需要受聘之后,才能获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此情况要据实填写。
五、奖惩信息
奖惩信息要据实填写。
六、党籍信息
[加入中共组织日期]:为支部大会通过该党员为预备党员的日期。
[加入中共组织类型]:共青团员发展的要鉴别是不是经过“推优”的。
[转正日期]:一般为预备期满一年即可转正。转正日期要晚于加入中共组织日期一年以上。另:特殊时期没有预备期的,转正日期和加入中共组织日期相同,要特殊对待,据实填写。一般建国前的没有入党预备期,文革时期没有预备期,其他应该有预备期。
[转正情况]:一般选填“按期转正”,特殊情况,据实选填。
[离开中共组织日期]:党员死亡、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除名、开除党籍、停止党籍的要填写发生上述情况当日日期。
[离开中共组织类型]:党员死亡、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除名、开除党籍、停止党籍的要据实选填。
[出党原因]:对于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除名、开除党籍、停止党籍的党员要据实选填出党原因。因出国等非违法违纪行为停止党籍的不填此项。
[参加组织生活情况]:据实选填
[恢复党籍日期]:曾经停止党籍,现恢复党籍的党员,要据实填写恢
复党籍日期。
[入党时所在党支部]:即党员成为预备党员时所在的党支部,如无法选填,可不填。
七、组织关系
[所在党支部]:据实选填现在组织关系所在的党支部。
[进入党支部日期]:进入现在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的日期。
[进入党支部类型]:据实选填进入现在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的类型。
[转离党支部类型][转离党支部日期][转往党支部]:不填
组织关系转出的党员,切忌直接删除该党员,应该在“组织关系接转”目录下,如果是转出本建库单位选择“党员转出”,如果是在本建库单位内转移则选择“内部转移”。新转入的党员,如果有数据包,则在“组织关系接转”目录下选择“党员转入”然后按提示操作,如果没有数据包,则选择“党员增减目录”下的增加党员。对于死亡党员和停止党籍的党员也在“党员增减”目录下进行维护,而不能直接进行删除,进行维护的转出党员、死亡党员、停止党籍党员等都进入了历史党员里。
八、民主评议、流动党员、困难党员、出国出境党员 以上项目据实填写。
九、本建库单位新入党的党员如何填写
本建库单位新入党的党员不需要在增加党员里重新输入其信息,可进入申请入党人信息库找到该党员,填写其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的日期和上级党组织批准的日期,两个日期同时填写,该党员则自动由申请入党人信息库进入党员信息库。
申请入党人信息填写要求
一、基本信息
[关系所在单位]为选择项,选择录入与组织树一致的党支部名称。
二、学历学位
[教育类别]选择录入全日制或在职教育两类中其一项,按最高学历录入。
[学历]录入该申请人在国家认可的国内外各类教育机构接受正式教育并已取得学历证书的学习经历名称,以已取得的学历证书为凭证填写,正在攻读的学历不填写。
[入学日期][毕业日期]录入该申请人取得该学历或学位的学习起始(毕业)日期,按年月四位数录入,如200907。如查不到日期可录入“”。
[学位]选择该申请人完成一定学历教育后所取得的学位名称,以已取得的学位证书为凭证,正在攻读的学位不填写。
三、工作岗位
[开始日期][截止日期]按年月四位数录入,如200907。如查不到日期可录入“”。
[工作岗位]分为在岗职工、农牧渔业生产人员、军人(武警)、学生、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离退休人员和其他人员七大类型126个选项。同时在两种以上岗位工作的人员,以其在岗工作时间较长的工作认定其岗位,如果不能确定时间长短,则以经济收入较多的工作认定其岗位。在同一工作场所,在两种以上岗位工作的人员,按其技术性较高、程度较复杂、责任较重的工作认定其岗位。派往其他单位挂职或临时性帮助工作的,按其原工作岗位填写。停薪留职的,按其现在所从事的工作岗位填写。
[新社会阶层人员]不填
[一线情况]选择该申请人工作所在第一线的情况类别,分企业生产第一线、农村生产第一线、教学第一线、科研第一线、机关第一线。一般情况下该申请人所在单位中层领导以下工作岗位的均为生产工作第一线。
四、职务信息
[任职机构]必须填写。
[职务名称]如申请人兼任多个职务,则通过增加职务记录,录入其兼任的职务名称及其他内容。
[职务级别]选择该申请人现任职务级别。
[批准任职日期][批准免职日期]按年月四位数录入,如200907,查不到可录入“”。
五、技术职务
[专业技术资格]选择该申请人由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并正式批准或参加国家统一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考试合格而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名称。
[获得资格日期]录入该申请人取得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正式批准日期,以资格证书为准。如果该申请人具有多个专业技术资格,则通过增加专业技术资格记录,录入其兼任的专业技术资格、获得资格日期。
[专业技术职务]选择该申请人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名称。注意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不一定担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六、奖惩信息
奖惩信息以正式文件为准。日期查不到的可录入“”。
七、培养发展
[所在党支部]录入该申请人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党支部。
[申请入党日期]必须按年月四位数录入,如200907。不能为空。
[培养联系人]必须录入申请人所在党支部的2位党员作为其培养联系人。
[列为入党积极分子日期]必须按年月四位数录入,如200907。不能为空。
[列为发展对象日期]必须按年月四位数录入,如200907。不能为空。注意录入的日期必须等于或大于列为入党积极分子日期1年以上。 [培训情况][最近培训日期][最近培训结果]录入该入党积极分子或发展对象所接受党组织最近一次培训的情况。
[支部大会通过日期]录入党支部通过其为预备党员召开的党支部大会的日期。
[上级组织批准日期]录入基层党委审批党支部通过其为预备党员的日期,一般情况下上级党委审批日期不超过党支部通过其为预备党员日期6个月。
[支部大会通过日期][上级组织批准日期]该两项录入后,该申请入党人成为预备党员,其信息自动转入党员信息管理库中。
汇总单位接收下级党组织上报信息库的
审核操作
信息库审核包括两个部分:
一、利用信息库自带工具的审核方式
(一)进行“党组织信息管理”、“党员信息管理”、“申请入党人员信息管理”三个数据库的“信息校核”,发现问题要根据提示进行核实、修改。
(二)进入“党员信息管理”模块后,要应用“查询/统计”菜单下的“组合查询”中的“重名查询”命令进行查找重复输入的党员。按照提示的重名导出Excel表,进行核实、确定。如有重复输入的党员不要直接进行删除,要用“组织关系转接”菜单下的“党员转出”进行转出。
(三)在“党员信息管理”模块中,还要应用“查询/统计”中的动态统计功能,此功能可直接反映出本单位的党员总数及本年实有数,动态统计中的在册党员数要与1表中本年底实有数,不应有差。当发现本年底实有数与党员信息库中动态统计中的在册党员数不相同,出现此问题原因有多种,如:输入信息时不规范、党员进入支部日期大于报告期、垃圾数据等。要想解决此问题首要的是找出统计时相差的党员。这时可用数据反查把一表中本年底实有党员查出来,并导出Excel表,然后再进入党员库中,在“组合查询”菜单下设命令“姓名不为空”把在册党员查出来,也导出Excel表,把两表分别按姓名排序后进行比较,就可以找到相差的党员。
1、如果动态统计的在册党员数大于报表汇总的党员数,是因为党员进入党支部日期大于统计报表报告期,即:在录入党员信息时,把2009年7月1日以后转进来的党员录入到信息库中,这样会造成统计报表的党员总数小于动态统计的党员总数。解决办法:可以把进入支
部的时间提到6月30日之前。
2、如果动态统计的在册党员数小于报表汇总的党员数,原因为党员信息库中有垃圾数据,即曾被强行删除的党员信息,在统计报表中仍会出现,而在动态统计中不会被统计出来。这样就可以针对不同情况再对这部分党员进行维护,以解决此问题,但有些问题是我们解决不了的,如出现垃圾数据等,这时可与北京万里红公司联系,让其帮助解决。
组织关系所在单位为空时,用信息校核时往往校核不出来,可在“组合查询”中设置命令查找出这部分党员,若党员比较多,可进入到党员信息库中对同一单位下的党员进行批量修改。
另外,直统报表后若发现一表中本年底实有党员数、二表中党员总数、三表中党员总数不相等时,可进入到统计报表模块,通过“录改/直统”菜单下的“数据反查对照”功能对这几个表中的数据进行比较,查找出相差的党员,再进入到党员库中进行维护。若发现二表或三表中的在岗职工数不等于或小于十六表至二十表中在岗职工数之和时,解决方法同上。
在进行报表审核时,如有错误,不得修改报表中自动生成的数据,必须查明原因,返还到“党组织信息库”、“党员信息库”、“申请入党人员信息库”中进行修改维护。
如何查看报表中数据是否能自动生成:
1、在“报表录改”中打开报表,选中要查看的报表数据栏,打开报表上方“取数条件”,如“绑定指标”和“数据源”为“已绑定”,表示此格内的数据是自动生成;如为“未绑定”,表示此格内的数据不能自动生成,须手工填写。
2、进入统计报表—打印—打印统计标志,选择相应的套表和字表,打开某表后,显示空白的单元格是需要手动填写的,显示各种符号的,可以查看具体的“统计标志说明”。
二、利用信息库直接生成统计报表的审核方式
以下说明的表格是各高校应填项,其余表格不应有数据。
第一表 两年党员数综合比较
1.1栏“上年底总数”栏与2008年报表中的“本年底实有数”必须一致。
2.4栏“恢复党籍”出现数据要报名单(名单按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恢复党籍时间、工作单位及职务、恢复原因栏目填写)并附说明(包括有关文件)。
3.8栏“停止党籍”有数据要上报名单。
4.13栏“实有数与应有数之差”不应当有数据,有数据的要上报详细说明。
第二表 党员基本情况
1.3栏“女”、4栏“少数民族”、5栏“台湾省籍”的数据与上年比较,变化较大的要上报说明。
2.B10栏数据较大的,要认真核查是否属实。(退休后被单位返聘的,不按“在岗职工”统计;60岁及以上仍在岗的一般情况是:公有经济单位中延长退休年龄党员以及部分非公有经济单位中仍在工作的60岁以上党员,因此,上报说明时,分别写出这两类情况的人数)。
3.11栏“1937年7月6日前入党”的党员数要与上年年报表党员数对比,不应有大的增加,若有变化需要查明原因并上报详细说明及名单。
4.12栏、13栏数据与上年年报表对应栏数据比较,增加较大的要查明原因并上报说明。
5.14栏、15栏、16栏数据与上年年报表对应栏数据比较,增加数大于绝对调入党员数的要查明原因并上报说明。
6.补充资料需手工填报,请认真填报。
7.B10栏数据较大的,要认真核查是否属实。
8.12栏、13栏数据与上年年报表对应栏数据比较,增加较大的要查明原因并上报说明。
9.14栏、15栏、16栏数据与上年年报表对应栏数据比较,增加数大于绝对调入党员数的要查明原因并上报说明。
10.注意本表18至23栏的“学历”和第四表“发展党员情况(一)”G16至L16栏中的“学历”与第八表“学生党员情况”甲侧的2至12栏中的“学生”身份的区别。前者依据的是已经取得的“学历证明”,后者依据的是当前的“学籍身份”。
11.补充资料第1项+第2项=A1栏(少交党费的纳入第1项统计)。第2项占A1栏的比例要很小,若较大,要查明原因,并上报说明。第1项和第2项的数据,要手工填报。补充资料需手工填报,请认真填报。 第三表 党员职业情况
1.公务员、参照管理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工作人员、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与去年公务员统计做参照,与其数字对比,相差较大的报说明。
2.甲侧A18栏“其他”党员 名,其中:① 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中的党员 名;② 自由职业人员中的党员 名;
③ 复员(转业)待安置、学生毕业未就业的党员 名;④ 公派或因私出国、出境逾期未归的党员 名;⑤ 党政机关、人民团体机构改革后不再保留原机关干部身份,党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单位的党员 名;⑥ 企业破产后,领取保险金或被辞退的职工中未重新就业的党员 名;⑦ 由于各种原因,已经离开本人的生产或工作岗位,并已不在本单位
从事其他工作,但仍与单位保留劳动关系的党员(不包括内部退养职工党员) 名;⑧ 党组织关系在人才交流中心、职工就业中心,不明职业的党员 名;⑨ 其他无业人员中的党员 名。
3.甲侧A3栏的公有经济单位在岗职工“合计”数据要大于等于十六表A12、十八表A12、十九表A12之和。
第四表 发展党员情况(一)
1.G16栏、H16栏、I16栏,即发展的学生党员中“研究生”、“大学本科”、“大学专科”学历的党员占A16栏发展的学生党员的比重较大的,要查明原因并上报说明。
2.发展党员年龄问题,一般集中在35岁以下,注意60岁以上人员。F1栏“发展60岁及以上”、L1栏 “初中及以下”的数据比上年同期增幅较大的,要查明原因并上报说明。“发展60岁及以上”的党员都要上报名单,名单按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入党时间、所在单位及职务] 格式填报。
3.A16栏数据不等于D16栏数据的,查找原因并上报说明。
4.A17栏“其他”有数据要上报说明。
第五表 发展党员情况(二)
1.15栏有数据的要上报名单及说明(名单按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学历、工作单位及职务、发展理由、发展时间栏目填写)。
2.17栏占16栏比重较小的,要认真审核并上报说明(经过“推优”的应占共青团员的绝大多数)。
3.18栏有数据的要上报名单及说明(名单按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籍贯、工作单位及职务栏目填写)。
第八表 学生党员情况
1.本表统计的正在读书的学生党员情况。这些学生必须在各级教育主管部门承认的全日制学校学习,且有正式学籍。没有正式学籍的不纳入统计,如原来有工作单位、脱产学习或进修的这部分党员,都不进行统计。
2. 1至12栏统计的是学生中的党员数,补充资料必填,统计的是学生数。
3.A1栏≦第三表A16栏。B1≦第四表A16。因为:此表的总计栏未统计完所有学生党员的情况,只统计到了“高中、中技”,还可能有“初中及以下”的。
第九表 预备党员转正情况
1.“预备党员转正情况”依据预备党员花名册和上级党组织审批表进行统计,各项指标统计数据要注意与上年相关统计数据对照比较,差距大的要查找原因并报说明。
2.A栏数据比上年同期第二表中A2栏数据增加或减少变化比较大的,要查明原因并上报说明。
3.G栏数据占A栏数据比重较大(超过一半及以上)的,要认真审核,并上报说明。
4.H栏有数据的,要认真审核,并上报名单及说明。
第十表 党内表彰情况
1.本表统计的是书面表彰的情况,并按次数进行统计。省(区、市)表彰的要上报名单及表彰决定复印件
2.A栏系填报本统计年度内,各级党组织包括最基层党组织予以书面表彰的党组织、党员或党务工作者次数。
3.B、C、D栏分别填报三级地方党委或组织部单独表彰的或与其他部门联合表彰的党组织、党员、党务工作者。不能进B、C、D栏的只在A栏中体现。
4.A2栏≥第十一表A6栏。A1栏≥专题调查表四A1栏,A2栏≥专题调查表四A5栏,A3栏≥专题调查表四A9栏。B1栏≥专题调查表四C1栏,B2栏≥专题调查表四C5栏,B3栏≥专题调查表四C9栏。C1栏≥专题调查表四D1栏,C2栏≥专题调查表四D5栏,C3栏≥专题调查表四D9栏。D1栏≥专题调查表四E1栏,D2栏≥专题调查表四E5栏,D3栏≥专题调查表四E9栏。
第十二表 党员出党情况(一)
1.A2栏、A3栏有数据的,要报名单和说明,名单按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工作单位及职务、入党时间、出党时间、出党原因栏目填写。有文件的上报文件复印件。
2、F7栏有数据的,要报名单和说明,名单按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原工作单位及职务、入党时间、取消预备党员资格时间、取消原因栏目填写。 第十三表 党员出党情况(二)
1.C栏和F栏数据较大的,要查明原因并上报说明。
2.15栏“其他”有数据的,要上报名单。按不参加党的活动、不缴纳党费、不履行党员义务、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言行严重与党员身份不符5大类报名单。不参加党的活动、不缴纳党费、不履行党员义务(称为“三不党员”)的总和应等于A16栏。
第十四表 党的基层组织数量情况和换届情况
1.B栏“任届期满”与C栏“本年换届”数据之差较大的,要重点审核,查明原因并上报说明。
2.2栏“党委”数据比上年年报表相应栏数据变化较大的,要查明原因并上报说明。
3.I栏“其他”需上报说明。
第十八表 事业法人单位建立党的基层组织情况
1、民办高校不填写该表
2.1栏“单位数”要与同级编办、教育部门、统计部门同期相关统计数据,以及上年年报表的相应栏数据核对,数据相差较大的要查明原因并上报说明。I栏和J栏“中等学校”和“小学校”数与上年年报表的相应栏数据比较,数据相差较大的要查明原因并上报说明。
3.J2栏有数据的,即小学校建立党委的,要查明原因并上报说明。
第二十表 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法人单位
该表由民办高校填写
第二十二表 发展对象情况
1.A1栏数据比去年此表的A1栏数据小的,要查明原因并上报说明(A1栏是累计数,今年的要比去年的大)。
2、公务员、参公相关栏不应有数据。
3、A12栏由民办高校填写.
4.E16栏数据占A16栏数据比重较大的,要查明原因并上报说明。
5.A17栏“其他”要上报说明。
第二十三表 入党积极分子情况
1.A1、A18栏数据比去年此表的A1、A18栏数据小的,要查明原因并上报说明(A1栏、A18栏是累计数,今年的要比去年的大)。
2、公务员、参公相关栏不应有数据。
3、A12栏由民办高校填写。
4.E16栏数据占A16栏数据比重较大的,要查明原因并上报说明。
5.A17栏“其他”要上报说明。
第二十九表 流动党员情况(一)
本表所有情况,都由流出地党组织据实统计。
1.2栏统计的是流出本市外的流动党员。
2.5栏、6栏数据较大的,要查明原因并上报说明。
3.19栏有数据,要上报说明
4.I1栏“其他“有数据要上报说明。
5.A3栏占A1栏的比例较小的,要查明原因并上报说明。 第三十表 流动党员情况(二)
本表所有情况,都由流入地党组织据实统计。
1.2栏统计的是从本市外流入的流动党员。
2.6栏、7栏数据较大的,要查明原因并上报说明。
3.20栏有数据,要上报说明。
4.1栏≥2栏+3栏,1栏≥4栏。
5.20栏“其他”有数据的,要上报说明。
专题调查表一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情况
1.本表统计的是到今年年底时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情况。
2.E栏“应届”是指2008年毕业的大学生。
3.G栏“转入”的指中组部《关于印发的通知》(组通字[2008]18号)下发后到08年底的、通过其他渠道转为选聘对象的高校毕业生,补充资料1统计的是组通字[2008]18号文件下发前通过其他渠道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G1和补充资料1无大小比较关系。
4.F1栏占A1栏比例较小的,要查明原因并上报说明。
5.如果这些高校毕业生的党组织关系转到了建制村,则此表的相应栏应小于等于第六表的相应栏。
专题调查表二 出国(境)党员情况
1.本表统计1979年1月1日以来出国(境)、本年底仍在国(境)外的党员情况及本年出国(境)定居的党员情况。
2.“职业”系指党员出国前的原职业。
3.11栏“企事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A18栏“其他”有数据要上报说明。
5.F10栏有数据要认真审核,查明原因上报详细说明。
专题调查表三 留学回国党员情况
1.本表统计的对象是通过公派、自费等途径到国(境)外留学、时间为一年及以上、已回国工作或定居人员中的党员。本表统计的时段是200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D栏、E栏是指在国(境)外期间的组织关系情况。
3.由于恢复组织生活是针对保留组织关系的那部分党员而言的,恢复党籍是针对停止党籍或出党的那部分党员而言的[出国(境)留学人员党员有可能因某种特殊原因办理了停止党籍的手续],因此,B2栏、C2栏、D2栏、E2栏、F2栏是统计恢复组织生活的,G2栏是统计恢复党籍的。
4.G1减去G2的差≥补充资料1第1项。因为,由于出国(境)前已停止党籍的留学人员党员有部分回国、有部分未回国,回国的党员中有恢复党籍的、有未恢复党籍的,G1-G2=回国后未恢复党籍的党员数+未回国并已停止党籍的党员数。
5.此表的相应栏与去年此表的相应栏相比,变化较大的,要查明原因并上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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