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一农业气象测报业务系统与农业气象观测规范相关技术规定的说明
关于统一“农业气象测报业务系统(AgMODOS)” 与《农业气象观测规范》相关技术规定的说明
《农业气象观测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是气象台站取得具有准确性、代表性、比较性的农业气象观测资料的技术规定。“农业气象测报业务系统”(AgMODOS,以下简称《系统》)是根据《规范》技术规定研发的农业气象观测业务系统软件,实现观测资料的录入、分析、计算、存储、编报、上传、应用等业务功能。但《规范》中存在部分概念(名称)不一致或不规范、计算与处理方式不明确、记载方式和报表制作规定不尽合理等问题,不能完全满足《系统》信息化处理的要求。为了便于今后开展农业气象测报的业务管理与质量考核工作,针对《规范》与《系统》存在不一致的问题做出补充规定,《系统》采用新规定的有关概念(名称)、计算方式、记录方式和年报表规格开展业务,并作为《农业气象测报软件应用质量考核办法》的主要依据。
一、日期界线
农业气象观测的日期以北京时20时为日界。目前的人工观测方法仅记录到年、月、日,不计小时、分、秒。 二、概念(名词)的统一
1.《规范》中的作物生长状况评定“一类”、“二类”、“三类”记
录,分别以“1”、“2”、“3”类评定记录并输入系统。
2.《规范》中的棉花产量因素“伏前桃”、“伏桃”和“秋桃数”,应按“伏前桃数”、“伏桃数”和“秋桃数”记录并输入系统。
3.《规范》中的大田调查的田地生产水平“高”、“中”、“低”记录,需与地段说明一致,均按“上”、“中”、“下”记录并输入系统。
4.《规范》自然物候分册部分,在农气簿、报表中出现物候名称与正文描述不一致的现象,需要规范统一,其中河流的“完全封冻”、“开始结冰”和池塘湖泊的“完全冰结”等不再使用,采用表1规定的水文现象名称记录。
草本植物“黄枯期”的 “全枯期”(子期)改为“末期”;木本植物“叶变色期”的 “始变”、“全变”(子期)分别改为“始期”、“完全变色期”。表2为修订后的植物、动物物候名称。
表1 水文现象名称
表2 植物、动物物候名称
5.《规范》中一些观测时期(发育期)不明确,如 “移栽(前三天)”、“七叶(定苗)”、“三真叶(定苗)”、“五真叶(定苗)”、“成活(定苗)”、“1月10日前3天”(越冬作物不停止生长)、棉花的“7
月16日”、“8月16日”等,需确认作物所处的具体发育期后,按《系统》提供的发育期信息输入。
“定苗”进行植株高度、密度测量的作物发育期,若在作物该发育期的始期、普期或者末期(观测末期或自己判断)定苗,填写所处的发育期名称,否则一律填写下一发育期的名称;水稻、油菜等作物需在移栽前三天内测定期生长量,发育期名称统一填写为“移栽”,不再填写“前三天”等字样;“1月10日前3天”(越冬作物不停止生长),发育期名称统一填写为“越冬开始”。
6.某些作物存在“开花盛期”、“吐絮盛期”、“分蘖动态”发育期的观测信息,具有特殊性,《系统》可把“开花盛期”、“吐絮盛期”、“分蘖动态”作为独立的发育期参数处理,在作物参数表中增加该发育期。
三、观测记录、输入方法的统一
1.发育期的观测总株(茎)数输入
《规范》要求“需统计百分率的发育期第一次观测时记载一次”,按《系统》要求,观测发育期期间,每次均输入观测总株(茎)数。
2.发育期(进程)的输入
未进入下一个发育期(未)、播种期和发育期为目测项目的,不需统计进入发育期百分率,4个测区不需人工填写,《系统》自动填入32744,并以50%表示目测发育期的百分率;分蘖作物计算分蘖百分率时,各测区的“茎数”必须以进入发育期的总茎数与主茎的差值输入。
作物未成熟提前收获或拔杆,发育期栏记载“收获”或“拔杆”,日期记载收获日期或拔杆日期,并在“纪要”表注明提前收获的原因和收获时的成熟度。
水稻等记录簿中发育期表记载的“基本苗”等辅助分析数据,不允许在各区输入“基本苗”数据。有的台站将基本苗数统计在了纸质气簿的发育期栏,在输入系统时可录入在“纪要”表内。
3.产量因素简便测定的输入
小麦越冬死亡率:在“产量因素简便测定”表中输入小麦越冬死亡率时,若有死亡,则在“总和”栏输入死亡百分率,无死亡,总和”栏输入0,“样本数”栏一律输入1。
玉米双穗率:在“总和”栏输入具有“有双穗”的果穗株数,“样本数”栏输入实际统计的样本数量(如40)。
4.产量结构分析的输入
在产量结构分析表中,目前只输入各项分析结果,不需输入分析过程;在产量结构分析单项表中,最多可以输入60个(6x10)样本数据,但个数多少不限。
5.田间工作记载
田间管理的灌溉时间,按规范要求需要填写上午、下午等字样,系统不单独设臵输入栏目,在输入时,可在“方法、工具和数量”栏上输入,比如“上午,电力抽水…”。
6.农业气象灾害观测的输入
《规范》规定,对农气簿-1-1同一过程的农业气象灾害或病虫
作物未成熟提前收获或拔杆,发育期栏记载“收获”或“拔杆”,日期记载收获日期或拔杆日期,并在“纪要”表注明提前收获的原因和收获时的成熟度。
水稻等记录簿中发育期表记载的“基本苗”等辅助分析数据,不允许在各区输入“基本苗”数据。有的台站将基本苗数统计在了纸质气簿的发育期栏,在输入系统时可录入在“纪要”表内。
3.产量因素简便测定的输入
小麦越冬死亡率:在“产量因素简便测定”表中输入小麦越冬死亡率时,若有死亡,则在“总和”栏输入死亡百分率,无死亡,总和”栏输入0,“样本数”栏一律输入1。
玉米双穗率:在“总和”栏输入具有“有双穗”的果穗株数,“样本数”栏输入实际统计的样本数量(如40)。
4.产量结构分析的输入
在产量结构分析表中,目前只输入各项分析结果,不需输入分析过程;在产量结构分析单项表中,最多可以输入60个(6x10)样本数据,但个数多少不限。
5.田间工作记载
田间管理的灌溉时间,按规范要求需要填写上午、下午等字样,系统不单独设臵输入栏目,在输入时,可在“方法、工具和数量”栏上输入,比如“上午,电力抽水…”。
6.农业气象灾害观测的输入
《规范》规定,对农气簿-1-1同一过程的农业气象灾害或病虫
害各点调查内容综合整理填写在一个日期栏内,《系统》是按照实际调查每种灾情情况输入,其中,“器官受害程度”输入数字型的百分比,取消以“成”数表示方法;“县内各种作物成灾面积”、“县内各种作物成灾比例”只选择受灾较重的一种作物填写,不需要输入多种作物的受灾情况。
7.水稻分蘖动态观测的输入
水稻分蘖期达到普遍期后,进行分蘖动态观测,测定结果记录在“植株密度测量”表中,发育期填写“分蘖动态”;如果在秧田已分蘖的,其分蘖开始期、普遍期在作物“发育期观测”表中输入,发育期填写“分蘖”,相应的备注栏填写“开始期”或“普遍期”。
8.大田调查的输入
在大田调查项目栏,“大田名称”规定为“上等田”、“中等田”或“下等田”三种类型,从列表选项中选取。高度、密度、产量因素等目前仅输入观测项目的分析结果,不需输入分析过程。
9.县级产量增减百分率的输入
县级产量增减百分率取整数输入,计算的百分率为负值时,带负号(-)输入如“-5”,但“-0”和“+0”均以“0”输入。
10.固定地段多种作物参数的输入
少数台站的固定观测地段和作物观测地段为同一个观测地段,需输入固定观测地段的多种作物属性信息。创建固定地段记录簿时,作物属性以当前观测作物为主,其后的观测作物信息可再进行添加、修改。如冬小麦观测后,换成春玉米地段时,“地段类别”不能更变,
但“作物名称”添加“春玉米”,形成如“冬小麦、春玉米”多种作物的样式,其品种类型、熟性等项目的填写也类似。
11.土壤水分观测中作物发育期的输入
土壤水分观测以两次土壤湿度测定期间为界限(例如“9-18日”),土壤水分“发育期”栏统一填写两次土壤湿度测定期间出现的作物发育期,如果该期间内出现多个发育期,以最后一个发育期填写,其他发育期可填写在“纪要”表。比如10.8取土后出现了出苗(10.14)和三叶(10.18),那么10.18取土日的“发育期”栏则填写“三叶(10.18)”,“纪要”表可填写“小麦出苗期出现在10月14日”。
12.降水或灌溉的输入
填写两次土壤湿度测定期间的降水、灌溉量,均以合计值输入。 降水:《规范》要求填写两次土壤湿度测定期间出现的降水的日合计值及降水过程出现的日期,如56.5/6.29-7.1、4、6或
8.5/6.29-30、7.2-4或6.3/5.6、8或32.3/12.29-1.1、5,不同降水过程日期用顿号(、)隔开,不使用逗号(,)等。微量降水0.0为无效降水,不做统计。
灌溉:填写两次土壤湿度测定期间的灌溉的合计量及灌溉过程日期,如600/6.24或1200/6.21、27。灌溉量不详时,灌溉量输入32744,灌溉日期仍需填写,年观测记录报表“灌溉量”栏以“≈量不详”输出。
使用《系统》录入时,不输入降水符号“.”或灌溉符号“≈”,年观测记录报表自动生成相应的降水、灌溉符号,直接输入降水/灌
溉量和过程日期。
13.地下水位的记载
常年地下水位小于2米时,每次测墒均应观测、记载、输入地下水位的深度;常年地下水位大于2米,可在播种时观测记载、输入一次即可,没有作物观测的固定地段,可年初观测记载一次地下水位深度并输入系统。但由于降水偏多,致使播种或其他时间地下水位小于2米时,每次测墒也应观测、记载、输入地下水位的深度,直至地下水位稳定恢复大于2米为止,并在备注栏备注。
14.土壤水分的冻结与解冻的输入
特殊情况下,土壤冻结未出现在当年,“出现日期”空白(),其“备注”栏填写“未出现”;如果出现在第二年,在填写第二年的解冻信息时,并在其“备注”栏填写冻结时间。如2007年10cm 未出现冻结,而出现在2008年1月2日,则将“1.2(冻结)”填在2008年的10cm解冻项目的“备注”栏中。
如果解冻日期出现在冬季的12月31日以前,而未在第二年的春季出现,那么解冻日期记在第二年的“解冻”栏,其“备注”栏注明出现年代如“2007”。
15.自然物候现象出现特殊情况的输入
特殊情况下,某些物候现象未在本年度出现,而出现在下年度,《系统》要求在下个年度的自然物候记录簿中进行记录。
(1)气象、水文现象。当年(春季)未出现终日,将上一年的终日输入到当年的终日“出现日期”栏,“备注”栏填写出现年份如
“2007”;当年(秋季)未出现初日而出现在第二年(春季),当年的初日“出现日期”栏空白(),“备注”栏填写“未出现”,在第二年(记录簿)填写终日“出现日期”栏时,在其“备注”栏填写初日的日期,并标注“初日”如“1.25(初日)”,“初次积雪”与“开始融化”等参照输入。
(2)木本、草本植物物候现象。某物候现象当年未出现时,“出现日期”栏空白(),“备注”栏中参照《规范》要求,填写如“未出现”、 “宿存”、“0℃未落”、“未脱落”、“干枯未落”、“未散落”等内容;如果出现在第二年,则在第二年的同一物候期出现时一起填写,在相应的“备注”栏填写出现时间与年代,如“1.20(2010)”。
(3)候鸟、昆虫动物物候现象。当年未出现该物候现象的,自然物候的“候鸟昆虫两栖类动物物候观测”表不输入。
16.畜牧气象的输入
(1)播种、目测发育期,不需填写小区进入发育期的数量;已进入普遍期的,选择“已进入普遍期”为“是”(打勾),发育期百分率自动设为“80%”。
(2)牧草生长高度测量表,可以输入一年(多年)生的牧草或灌木、半灌木的生长高度。某测区或测量方位无观测值,可以不填写(空白)。
(3)在草层高度测量表中,“高层草”和“低层草”在同张表中输入,必须分两次输入与保存,先后顺序无关。如先输入“高层草”后,再输入“低层草”。
(4)灌木、半灌木产量测量时,必需先输入同期的灌木、半灌木密度测量值,方可计算公顷产量。
四、计算方法的统一
1.作物发育期百分率的计算
输入观测总株(茎)数和其中进入发育期的株(茎)数,计算百分率,取整数,小数四舍五入。分蘖作物分蘖百分率的计算是先输入观测总株数,再输入分蘖期的观测总茎数与总株数的差值,计算百分率,分蘖百分率大于100%时,仍按实际计算值录入。
发育期百分率(%)=进入发育期的株(茎)数x100% 观测总株(茎)数分蘖百分率(%)=观测总茎数-观测总株数x100% 观测总株数
播种、目测发育期不需输入观测总株(茎)数和进入发育期的株(茎)数,不计算发育期百分率,《系统》以50%计算录入。
2.器官或株(茎)含水率、生长率的计算
《系统》规定,计算1平方米分器官或株(茎)的含水率(%)、1平方米分器官、总干重的生长率,均取一位小数;样本总重的分器官鲜、干重取三位小数;株(茎)鲜、干重计算取三位小数;1平方米鲜、干重取一位小数。小数四舍五入。
1)含水率
器官或株(茎)含水率(%)=分器官或株(茎)的鲜重-干重x100% 分器官或株(茎)的鲜重
2)生长率
生长率[克/(平方米日)]=本次测定分器官或总干重-前一次测定分器官或总干重 两次测定间隔日数
分别计算分器官和总干重的生长率,首次干物质测定不计算生长率,以32744表示。
3.子粒灌浆速度、含水率的计算
1)灌浆速度
灌浆速度[克/(千粒日)]=本次测定的千粒重-前一次测定的千粒重 两次测定间隔日数
计算单位时间子粒干物质的增长量,取二位小数,小数四舍五入。首次干物质测定不计算灌浆速度,以32744表示。
2)含水率
含水率(%)子粒鲜重子粒干重x100% 子粒鲜重
子粒含水率取二位小数,小数四舍五入。
4.植物叶面积计算
采用叶面积仪测量直接得出的单叶面积时,直接在“面积”栏下输入单叶测量值,取一位小数;“叶长”、“叶宽”栏为空。
5.分蘖盛期和有效分蘖期计算
稻类分蘖期到达普遍期后,进行分蘖动态观测,每5天加测一次,确定分蘖盛期和有效分蘖终止期。达到有效分蘖终止期停止分蘖动态观测,测定结果输入在“植株密度测量”表,“发育期”栏输入“分蘖动态”,制作年观测记录报表时,《系统》自动分析判断分蘖盛期和有效分蘖终止期。
分蘖盛期:观测增量最多的一次为分蘖盛期。
有效分蘖终止期:单位面积有效茎数达到预计成穗数为有效分蘖终止期。《系统》以稻类抽穗期的有效茎数作为达到预计成穗数的判别界限,当分蘖动态观测值达到或超过预计成穗数时,《系统》采用两次动态观测值进行线性内插,计算出具体出现的有效分蘖终止日期;当分蘖动态观测值未达到预计成穗数时,《系统》选择最后一次动态观测日期作为有效分蘖终止期。
6.植株密度计算
植株密度的计算方法严格按照《规范》规定的耕作方式即条播、稀植(穴播、穴栽)、撒播分别计算。
《系统》规定,植株密度测量需要先在“植株密度基准测量”表中输入某发育期内相对不变的观测参数,如“量取宽度”、“量取长度”、“所含行距数”或“所含株距数”项目,但应视耕作方式不同,输入相应的项目:
(1)条播密植作物
输入“量取宽度”、“量取长度”、“所含行距数”观测参数。当该参数发生变化时,需重新输入一组数据。
(2)稀植或穴播(栽)作物
输入“量取宽度”、“量取长度”、“所含行距数”或“所含株距数”观测参数。当该参数发生变化时,需重新输入一组数据。
(3)撒播作物
不需输入基准测量。
在“植株密度测量”表中,密度测定项目为随发育期变化的参数
值,如株(茎)数、总株(茎)数、有效总株(茎)数或所含株距数、所含行距数等;作物所处的耕作方式必须选择正确,包括条播、稀植(穴播、穴栽)、撒播、间套。“测定面积”栏输入4个测点实际的面积,如水稻秧田每个测点取0.04平方米,“测定面积”栏输入0.16,“订正系数”栏输入1。
7.土壤水分计算
《系统》按《规范》规定的方法计算土壤重量含水率、土壤相对湿度、土壤水分总储存量、土壤有效水分储存量,当土壤相对湿度大于100%,或土壤有效水分储存量小于0时,仍以实际计算结果表示,相应土层的“备注”栏自动加注说明。
五、观测记录年报表的统一
1.报表纸张大小
系统的报表纸张设计为A4幅面横向打印方向,单面打印。
2.报表的内容
《作物生育状况观测记录年报表》包括“作物观测封面”、“作物发育期与产量结构”、“大田生育状况观测调查”、“观测地段农业气象灾害和病虫害”、“农业气象灾害和病虫害调查”、“主要田间管理工作”、“生长量测定”和“观测地段说明与农业气象条件鉴定”八个子报表。
《土壤水分状况观测记录报表》包括“烘干称重法封面”、“观测地段说明与土壤水分变化评述”、“土壤重量含水率”、“土壤水分总储存量”、“土壤有效水分储存量”、“土壤相对湿度”和“土壤水文物
理特性及其他”七个子报表。
《自然物候观测记录报表》包括“自然物候封面”、“主要植株地理环境与物候分析”、“木本科植物物候期”、“草本科植物物候期”和“气象水文现象与候鸟物候”五个子报表。
《畜牧气象观测记录年报表》包括“畜牧气象观测封面”、“观测地段说明与畜群调查”、“牧草发育期”、“牧草生长高度”、“牧草产量测定”、“草层高度”、“牧草及家畜气象病虫害灾害”、“家畜膘情调查”、“牧事活动与影响评述”九个子报表。
3.报表打印整洁
如果某单元格内容较多,不能完全显示,可将该单元格上下左右边距拉动手动调整大小,设臵打印幅面,预览打印内容,直到其单元格内容全部显示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