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MP-F-020易制毒化学品仓库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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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P-F-020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 第1页;共1页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
1 目的:安全使用易制毒化学品,正确管理易制毒化学品。
2 范围:易制毒化学品。
3 责任:采购员、易制毒化学品仓库保管员、使用人。
4 内容
4.1 易制毒化学品应由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物料管理部根据国家《易制毒化学品管理
条例》才能购买。
4.2 易制毒化学品仓库由专人负责保管,有明显的敬示牌和警示标志。
4.3 仓库保管员应经培训后持证上岗,熟知所保管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品种。
4.4 易制毒化学品贮存应远离生产区域和热源,严禁阳光直射,固、液体品种分开存放。
4.5 易制毒化学品仓库保管员应建立易制毒化学品台帐、货位卡,入库时仔细检查标签是否清晰,不得将无标签易制毒化学品入库。每天检查仓库、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上报。
4.6 无关人员严禁进入易制毒化学品仓库,仓库内严禁使用明火、抽烟;进入易制毒化学品库的人员不得将打火机、手机及其他电子用品带入;鞋底有铁钉者不得进入易制毒化学品库。
4.7 高温季节(室内温度超过40℃以上),易制毒化学品仓库保管员应对仓库通风、屋顶洒水。
4.8 易制毒化学品领用必须凭经使用部门负责人批准的领料单才能发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