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育教学信息化管理工作基本要求
中小学教育教学信息化管理工作基本要求
1.建章立制,规范管理 学校有《计算机教室管理制度》、《多媒体教室管理制度》、《语音室管理制度》、《校园网管理制度》、《教师信息化专业发展制度》、《信息技术设备管理制度》、《信息技术管理人员和教师工作职责》等制度,制定信息化绩效考核标准,考核结果列入对教师教育教学工作考核内容。
2.重视培训,提高技能 促进以计算机为核心的现代教育技术运用于教学和教学研究中,按照国家对教学人员教育技术能力标准的要求,配合搞好教师相应的培训和考核工作。
3.运用技术,有效指导 学校在指导学生开展各种“活动课”中,必须有信息化手段的参与。指导人员和教师要具备制作学科教具、绘制教学图表、研制或整合教学课件、使用现代媒体的技能,充分运用现代媒体开展活动课的教学。
4.优化资源,完善管理 有校园网的学校,要有专人管理校园网,校园网至少要有各学科教研组(室)的专门站点,并建有健全的教学资源,校园网资料每月有一次更新。已经建有“班班通”的学校,每个教室的信息化使用率须达到60%。学校的多媒体教室、网络教室的使用率不低于90%。没有条件的学校要逐步建设完善。
5.转变行为,提高效率 大力提倡教师运用信息化手段做电子文档格式的教学设计。加强教师教学反思、教学日志、教学叙事和再教设计的规范和要求,提高教学工作的效率和效果。
6.整合资源,突出运用 学校在立足于校本教研的基础上,把教师制作的各种课件、教学设计、反思文本、课题研究等等分类整理成为库资源,实现学校教学资源库动态成长式的管理、搜索和日常运用。
7.加强互动,促进交流 学校要与贵阳市教育信息网及贵阳市教育局相关部门平台互联互通,运用网络报送材料、获取信息、开展工作以及指导教师专业发展等。学校行政、教学人员必须会使用PowerPoint和使用Word办公软件,通过网络了解教学信息、查找教学资料、共享优质教学资源。全体教师要实现网络互动交流与协作。
8.优化管理,高效运行 学校所有工作逐步建立电子档案制度,传统纸质呈现的工作内容需备份电子稿,并建好规范的目录档案。自本文件下发之日起开展的各类检查、评估、督导等工作,要有50%以上的材料有相应的电子文档方便查实,逐步实现100%电子文档材料。
桦甸市进修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