球形储罐施工及验收规范
第六章 现场焊后整体热处理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 6.1.1 条 球罐焊接完成后,应按设计要求进行焊后整体热处理。
第 6.1.2 条 热处理前,与球罐受压件连接的焊接工作必须全部完成。
第 6.1.3 条 热处理前,应把产品焊接试板对称布置在球罐赤道带的外侧,并应与球壳板贴紧。
第 6.1.4 条 热处理前,应将与热处理无关的接管用盲板封堵。
第 6.1.5 条 热处理前,应做好防雨、防风和防停电等措施。
第二节 热处理工艺
第 6.2.1 条 热处理温度应按设计要求。如设计无要求时,对于 A3R 钢、 16MnR 钢的热处理温度宜为 625± 25 ℃ ;对于 15MnVR 钢宜为 ;对于 15MnVNR 钢宜为 565± 15 ℃ 。
第 6.2.2 条 热处理时,最少保温时间应按球壳板对接焊缝厚度每 25mm 保持 1h 计算,且不应少于 1h ,并应取最大的球壳板对接焊缝厚度。
第 6.2.3 条 加热时,在 300 ℃ 以下可不控制升温速度;在 300 ℃ 以上,升温速度宜控制在 60 ~ 80 ℃ /h 的范围内。
第 6.2.4 条 降温时,从热处理温度到 300 ℃ 的降温速度宜控制在 30 ~ 50 ℃ /h 范围内, 300 ℃ 以下可在空气中自然冷却。
第 6.2.5 条 在 300 ℃ 以上的升温和降温阶段,球壳表面上相邻两测温点的温差不得大于 130 ℃ 。
第三节 保温要求
第 6.3.1 条 热处理时应选用能耐最高热处理温度、对球罐无腐蚀、容重低、导热系数小和施工方便的保温材料。
第 6.3.2 条 保温材料应保持干燥,不得受潮。
第 6.3.3 条 保温层应紧贴球壳表面,局部间隙不得大于 20mm 。接缝应严密,多层保温时,各层接缝应错开。在热处理过程中保温层不得松动脱落。
第 6.3.4 条 球罐上的人孔、接管、连接板均应进行保温。从支柱与球壳连接焊缝的下端算起,向下至少 1m 长度范围内的支柱应进行保温。
第 6.3.5 条 在保温时间内,保温层外表面温度不应大于 60 ℃ 。
第四节 测温系统
第 6.4.1 条 测温点应均匀地布置在球壳表面,相邻测温点的间距宜在 4.5m
以内。上、下人孔处及试板上必须设测温点,测温点数量宜符合表 6.4.1 的规定。 测温点数
表 6.4.1
注:①距上、下人孔附近 200mm 以内应设测温点各一个。
②容积小于或等于 650 的球罐,在试板上应设测温点一个,容积大于或等于 1000 的球罐,在试板上应设测温点二个。
第 6.4.2 条 测温热电偶可采用储能焊或螺栓固定方法(图 6.4.2 )固定于球壳外表面或试板上,热电偶和补偿导线应固定。
图 6.4.2 测温热电偶固定方法
第 6.4.3 条 温度记录应采用长图连续自动记录仪表,并应与热电偶、补偿导线相匹配。热电偶记录仪表在每次使用前,均应校验,精度应达到好记录基本误差 ±1% 的要求。
第五节 柱脚处理
第 6.5.1 条 热处理时,应松开拉杆及地脚螺栓,并在支柱地脚板底部设置移动装置和位移测量装置。
第 6.5.2 条 热处理过程中 , 应监测实际位移值 , 并按计算位移值调整柱脚的位移,温度每变化 100 ℃ 应调整一次。移动柱脚时应平稳缓慢。
第 6.5.3 条 热处理后,应测量并调整支柱垂直度,其允许偏差值应符合本规范第 3.3.2 条的要求。
第七章 产品焊接试板检验
第一节 产品焊接试板的制备要求
第 7.1.1 条 试板的钢号、厚度及热处理工艺均应与球壳板相同。
第 7.1.2 条 试板应由施焊球罐的焊工在与球罐焊接相同的条件和相同的焊接工艺的情况下进行焊接。
第 7.1.3 条 每台球罐应作横焊位置和立焊位置的产品焊接试板各一块。试板尺寸为 300×650 ( m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