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绳比赛规则
跳绳比赛规则
发布日期:2005-04-04
提交者:
来源:理学院分团委外联部
点击: 1018
跳绳比赛规则
由理学院分团委外联部举办的跳绳比赛将在4月9日下午,在狮子山广场举行,本次活动由单跳、双跳和混跳三个环节组成。各参赛队员在比赛过程中要听从安排,尊重裁判和其他选手,以“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态度参与进来。
为了使本次活动有序、有效果的开展,特拟定如下规则:
一、单跳
1、将所有参赛选手分成三组,分组由各队负责人抽签决定。每队有一个小裁判,每一组有一个总负责人;
2、队员在制定的范围内跳,若超出界线,则此次视为无效;
3、每队每个队员限跳15个,以摇力的形式轮流,最先完成的队积分5分,第二名积分3分,第三名积分1分;
4、单跳限时15分钟,如果在15分钟内没完成的,视为弃权,积分0分;
5、在裁判发出信号之前,运动员不得擅自动作,否则视为无效;
6、在比赛过程中,运动员进行跳跃,腾空一次,绳过一次,计数为一。
二、双跳
1、再次抽签,挥参赛队分成三组,同单挑;
2、每队队员分成四组,每组队员在指定的范围内跳,若超出界线,则视为无效;
3、每队的每组成员限跳5个,同单跳3;
4、双跳限时15分钟,在15分钟内没完成的队,视为弃权,积分0分;
5、在裁判发出信号之前,运动员不得擅自动作,否则视为无效;
6、在比赛过程中,两名运动员同时跳,绳过两人脚,计数为一。
三、混跳
1、各队负责人抽签,分三组;
2、每队有两人甩绳,其余六人一次跳入,并为甩绳者转一圈,以8字形跳。每队所有成员完成一个8字,记为一次;
3、混跳限时15分钟,以每队在限定的时间内跳得次数的多少积分,第一名积5分,第二名积3分,第三名积1分;
4、如果在比赛过程中有对裁判不尊重者,视为弃权。
最后将每队在三个环节中所得的积分累加起来,排名,设一等奖一队,二等奖两队,三等奖三队。
理学院分团委外联部 2005年4月3日 责任编辑: 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