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进民退与国退民进
所谓“国进民退”与“国退民进”之争,实质是政府在市场经济中所扮演的角色问题。
“国退”应该是国家或者政府退出市场,而不是国有企业退出市场。目前大家对“国退民进”的理解,主要指的是国有企业退出市场,而且争议的焦点都集中在退出的方式上,认为很多国有企业不是按照正常的市场化的过程退出,是被内部人侵吞了,国有资产流失了,流到了私人的口袋。于是人们把国企改革过程中出现的贵买贱卖和监守自盗的现象当成了“国退民进”的靶心,认为“国退民进”是不应该的。这其中以著名经济学者郎咸平关于“国退民进”的言论最为公众所熟知,引起社会广泛的关注和争论。
本无所谓“国退民进”与“国进民退”之争,除了关系国家社稷的一些重要领域外,国企与民企都是平等的市场主体,都可进可退。问题的关键是,国家和政府不能一面高喊市场经济的口号,一面又插足市场经济本身的运行,运用行政的手段去干预经济,那样的话只会产生国企主管部门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情况。本来把不同组别的运动员置于一个竞技场上已经对民企非常不利了,如果还出现执法不公的裁判,那民企就没有生存空间了。民企不进入也没关系,关键是国企自身由于种种问题并没有很高效地运行,往往凭借得天独厚的“血缘关系”,通过国内市场垄断或者政策扶持,获取高额的垄断利润。如果国企真的是全民所有,那也就罢了,但偏偏国有企业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全民所有,往往成了小部分利益集团的企业,用公共资源成就的国企往往成了既得利益集团内部人的福利,成了寻租的温
床,这样就有违社会主义国企的初衷了。
可以看到,无论是“国进民退”还是“国退民进”都是一种片面性的观点,既与中央精神不相符,也与中国国情现状不相适应。 在一个国有企业,为着发展的需要引进外资民资成分,只要依照相关法律,并经职代会讨论通过,公平公正进行改革妥善安置职工利益也是好事一桩;而某些民企,为着改变落后状况淘汰落后产能,嫁接国资管理也是出路一条。可以说,问题不在于谁“进”谁“退”,关键的是为着达到什么目的效果而“进”“退”以及在“进”“退”过程中是否依法依规公平公正。有些改制企业通过“职工持股会”等方式,较好地解决了转制中的问题。一些地方之所以对改制有矛盾也折射了对“被改制”职工的具有可持续性补偿意义的制度设计,一般会被有意无意地忽略。因此,反思改制的问题,重要的是完善补偿机制的健全。 从长期来看,“国进民退”、“国退民进”都不是一种好的选择,因为两者都是零和博弈而非双赢博弈 ,关于“国进民退”和“国退民进”的争论,其实是一个伪命题,关键就在于它没有能够从本质上去把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国”与“民”的关系,把它们处理成了对立而非统一的关系,因此无论孰进孰退,总是难免进退失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