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否定之否定规律的论述
04-09
班级:国贸4班 学号:01210436 姓名:陈璞道
关于否定之否定规律的论述
否定之否定规律亦称“肯定否定规律”。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之一。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全过程和总趋势,是唯物辩证法基本规律的综合体现。
根据否定之否定规律,事物的发展是通过他自身的辩证否定实现的,事物内部都存在着肯定因素和否定因素(在哲学理论中的肯否定与通常生活中的肯否定不同).肯定因素与否定因素二者相互依存,相互渗透。即任何事物都包含肯定与否定两个方面,肯中有否,否中有肯。
辩证否定观的基本内容是:第一,否定是事物的自我否定,是事物内部矛盾运动的结果;第二,否定是事物发展的环节;第三,否定是新旧事物联系的环节,新事物孕育产生于旧事物,新旧事物是通过否定环节联系起来的(强调内因);第四,辩证否定的实质是“扬弃”,即新事物对旧事物即批判又继承,即克服其消极因素又保留其积极因素。
——————————灭六国者非秦也六国也!
事物的辩证发展过程经过第一次否定,使矛盾得到初步解决。而处于否定阶段的事物仍然具有片面性,还要经过再次否定,实现对立面的统一,使矛盾得到解决。(两次否定,三个阶段,形成一个周期)——————“扬弃”的拿来主义者!
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前进性与曲折性的统一。表明事物的发展不是直线式前进,而是螺旋式上升的。
否定之否定规律的原理对于人们正确认识事物发展的曲折性和前进性,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按照否定之否定规律办事,要求我们对待一切事物都要采取科学分析的态度,反对肯定一切和否定一切的形而上学否定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