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电力规划
“十一五”电网及电力设备发展规划
据各项数据初步汇总分析,“十一五”期间,国家电网公司将新增330千伏及以上输电线路6万千米、变电容量3亿千伏安,投资9000亿元左右;到2010年,跨区输电能力将达到4000多万千瓦、输送电量1800多亿千瓦时。“十一五”期间国家电网发展的主要任务:及早建成交流1000千伏试验示范工程,在成熟的基础上加快推广;开工建设溪洛渡、向家坝水电站和锦屏水电站外送的±800千伏直流输电工程;全面建成三峡输变电工程;抓紧新建一批跨区输电工程,大幅度提高跨区配置资源的能力;西北750千伏网架初具规模;继续加强和拓展500千伏和330千伏网架;建立稳固的电网三道防线,全面提升国家电网输电能力和防止大面积停电事故的能力;继续加强城乡配电网的建设改造,不断提高配电网的供电可靠性;促进电网与电源、输电网与配电网、一次系统与二次系统、有功与无功协调发展,全面迈向坚强国家电网的目标。 发电设备市场
根据我国电力需求预测, 到2010年我国装机总量将达到7.1亿~7.2亿千瓦, 这意味着,“十一五”期间我国新增装机容量的盘子在2.1亿千瓦左右。另据有关资料显示, 目前我国发电设备企业2006年在手合同为14185万千瓦,2007年在手合同为6791万千瓦, 两者相加已接近我国“十一五”电力装机总缺口。这种寅吃卯粮局面的出现将直接导致2008年、2009年、2010年, 整整三年, 我国发电设备行业将整体处于无活可干的窘境。 输配电市场
国家电网公司“十一五”规划对31个主要城市的电网建设和改造投资总额约为4600 亿元,接近国家电网公司总投资的50%。预计南方电网公司约为1500 亿元,合计金额将达到6000 亿元,年均投资额在1200 亿元。 “十一五”期间城市配电网建设和改造将成为电网投资的重点。 核电市场
国家发改委日前宣布,“十一五”期间,我国将鼓励私营企业涉足油气开采、提高电厂进入门槛,并鼓励发展核电。
国家发改委能源局表示,我国将在“十一五”期间,考虑进一步放开石油天然气行业的准入管制,鼓励非国有经济进入石油天然气勘探和开发领域,以促进市场竞争。国家发改委同时表示,未来5年内将重点解决电力建设和市场需求经常脱节、电力系统经济效率低下及电价居高不下的问题,同时提高电力行业的进入门槛。
“十一五”期间,国内新开工的核电站将超过千万千瓦,要力争多上核电。国家发改委表示,我国将形成核电连续快速开工建设,10年内突破4000万千瓦核电规模,相当于20多座秦山核电站。 风电市场
2006~2010年。“十一五”期间,全国新增风电装机容量约400万千瓦,平均每年新增80万kW ,2010年底累计装机约500万kW 。提供这样的市场空间主要目的是培育国内的风电设备制造能力,国家发展改革委于2005年7月下发文件,要求所有风电项目采用的机组本地化率
达到70%,否则不予核准。此后又下发文件支持国内风电设备制造企业与电源建设企业合作,提供50万kW 规模的风电市场保障,加快制造业发展。2005年初国家规划的主要项目有广东省沿海和近海示范项目31万kW ;福建省沿海及岛屿22万kW ;上海市12万kW ;江苏省45万kW ;山东省21万kW ;吉林省33万kW ;内蒙古50万kW ;河北省32万kW ;甘肃省26万kW ;宁夏19万kW ;新疆22万kW 等。目前各省的地方政府和开发商均要求增加本省的风电规划容量。
2020年规划目标是3000万kW ,风电在电源结构中将有一定的比例,届时约占全国总发电装机10亿kW 容量的3%,总电量的1.5%。2020年以后随着化石燃料资源减少,成本增加,风电则具备市场竞争能力,会发展得更快。2030年以后水能资源大部分也将开发完,近海风电市场进入大规模开发时期,风电装机容量将会超过1亿kW 。 电力环保市场
根据国家“十五”、“十一五”期间电力环保产业政策,国家将支持脱硫环保产业,在这种产业政策的引导下,发电企业将从SO2 排放总量和排放浓度两个方面进行技术改造,加大脱硫力度。同时随着排污费征收范围的扩大(由原来的“两控区”扩大到了全国) 和排污费征收标准的提高(由原来的0.2 元/千克二氧化硫分布提高到0.63 元/千克二氧化硫) ,促使了越来越多的煤电厂选择安装烟气脱硫装置。根据国家的强制规定,通过国家发改委审批的新建火电厂,燃煤含硫量在0.7%以上的,必须安装烟气脱硫设施。这项政策将使80%以上的新建电厂都需安装脱硫装置。据预测,火电厂烟气脱硫设备在未来3 年平均每年市场需求为60 亿元左右。由于我国从事大型电厂脱硫设备生产的企业只有六七家,假设这几家大型企业平均瓜分60 亿元的新增市场份额,那么每家每年可承接的项目金额在6-10 亿元之间。这对于目前平均只有3-5 亿元收入的脱硫上市公司来说无疑将是一个爆发性的增长机遇。
全国电力行业“十一五”发展主要目标初步确定
发布时间: 2006-02-21 15:27:3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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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2-21
日前,从国家有关方面获悉,全国电力行业“十一五”发展主要目标已初步拟定。全国电力工业“十一五”发展的主要目标是,安排投产规模为1.65亿千瓦左右,关停凝汽式火电小机组1500万千瓦。投产大中型项目1.5亿千瓦左右(年均投产3000万千瓦),包括水电4512.7万千瓦、煤电8738万千瓦、核电400万千瓦、天然气发电1364万千瓦。新能源发电100万千瓦。关停小机组的平均单机容量提高到6万千瓦,其中火电平均单机容量提高到8万千瓦,单机容量30万千瓦及以上火电机组所占比重达到50%,每千瓦时供电煤耗下降到370克标准煤。
为保证规划目标的实现,“十一五”规划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与措施。首先,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和电价改革。其次,优化地区布局,出台优惠政策,促进西部发展,实现西电东送,第三,研究制定可再生能源发电和清洁能源发电优惠政策。今年1月1日起已开始执行可再生能源法,建立清洁发电良性发展机制。第四,加强需求侧管理,引导用户经济合理用电,抑制峰谷差进一步扩大,提高电力系统效率。第五,注重环保和节水、节地,采用大型、高效机组,同步治理和改善生态环境。第六,加快项目前期工作,增加水电前期工作投入,提高项目前期储备水平,增强市场适应能力。第七,扩大电力设备供应能力,提高消化吸收能力,促进产业升级。第八,鼓励煤电一体化,加快大型煤矿建设,增加运输能力,保障发电燃料供应。
《电力行业“十一五”计划及2020年发展规划》已草拟完毕
新闻类型: 行内新闻 新闻来源:
发布日期: 2006-01-19 15:36:33
日前,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由国家发改委组织编制的《电力行业" 十一五" 计划及2020年发展规划》已经草拟完毕。据参与该方案编制咨询工作的原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秘书长、现中国投资协会大中型企业委员会副会长陈望祥介绍,《规划》是一份纲领性文件,包括电力工业的基本情况、" 十五" 计划回顾及经验教训总结、未来电力发展面临的形势、" 十一五" 电力需求预计及2020年展望、电力发展战略与主要目标、规划重点及外部条件、地区分布情况以及政策与措施等内容。
发展战略与目标内容
据了解," 十一五" 计划在以往的经验基础上,提出了优化利用本国资源的同时,适当进口国外优质能源,促进电力与经济、社会、生态环境,电力与设备制造、煤炭协调发展,实现电力适度超前发展,不断提高电力在终端能源消费中的比重和电气化水平的构想。
据陈望祥介绍," 十一五" 期间电力发展的基本方针是:深化体制改革,加强电网建设,大力开发水电,优化发展煤电,积极发展核电,适当发展天然气发电,加快新能源开发,重视生态环境保护,提高能源效率。就深化体制改革而言," 十一五" 期间,电力行业将进一步打破垄断,消除省级市场壁垒,开放区域电力市场,鼓励跨大区资源流动。并且还要稳步推进输配售分开试点工作。在优化发展煤电方面,将要求在大电网覆盖范围内,新建燃煤机组的单机容量要在60万千瓦及以上,鼓励建设超临界、超超临界大容量机组。在缺水地区要推广空冷机组建设。在新能源发电方面,将在大力发展水电的同时实施" 乘风计划" ,建设若干10万千瓦到20万千瓦的大型并网风电场。在有稳定热负荷地区,建设背压式供热机组。
据了解,电力工业" 十一五" 发展的主要目标是,安排投产规模为1.65亿千瓦左右,关停凝汽式火电小机组1500万千瓦。投产大中型项目1.5亿千瓦左右(年均投产3000万千瓦),包括水电4512.7万千瓦、煤电8738万千瓦、核电400万千瓦、天然气发电1364万千瓦。新能源发电100万千瓦。与此同时,关停小机组的平均单机容量提高到6万千瓦,其中火电平均单机容量提高到8万千瓦,单机容量30万千瓦及以上火电机组所占比重达到50%,每千瓦时供电煤耗下降到370克标准煤。
在电力设备需求方面,煤电设备中,单机容量60万千瓦及以上机组共计1.16亿千瓦。按照我国现有设备制造能力,在总量和品种上都不能满足需求,需要增加设备的供应能力,特别是对超临界机组、超超临界机组、大型燃气机组和大型核电机组,要通过打捆招标,引进国外设备和技术,充分消化吸收,尽早实现本土化。输变电设备主要是实现±500千伏直流设备、交流500千伏GIS 设备、紧凑型设备、高于75万千伏安的大容量变压器、灵活交流输电装备的国产化。
电源和电网结构将调整
据陈望祥介绍,目前国家有关部门对" 十一五" 期间电源和电网结构调整十分重视。在电网建设方面,国家计划加大西电东送的力度,在北通道,继续加大内蒙古西部和山西向京津冀电网送电规模,促进西北黄河上游水电与宁夏火电联合以及陕北火电向华北和山东电网的送电。在中通道,要重点建设三峡水电站,同时开工建设金沙江和四川水电流域大型水电站向华东和华中送电工程。而在南通道,要在国家已经批准
建设项目的基础上继续开工一批电力项目,保证西电东送目标按期完成。
此外," 十一五" 期间,还将继续加强和完善区域主干电网架和各省网架建设。其中,华北电网重点加强京津冀地区500千伏大环网,提高接受外部电源送电的能力。东北电网在建设较为坚强的受端电网的同时,沿哈尔滨-长春与吉林-沈抚本鞍辽负荷中心地带形成3~4回线路联结各受端电网,形成纵横南北的500千伏主网架。华东电网将在2010年形成上海-浙江-江苏双回500千伏主环网。华中电网则通过一系列建设在" 十一五" 末期,成为中部电网西电东送的枢纽,以及全国联网中心。西北电网则是重点加快750千伏电网工程建设,建成兰州东-平凉开闭所-关中750千伏双回输变电工程。而南方电网既要加大西电东送输电通道建设力度,提高西电东送输送能力,还要加强受端电网建设,提高接受西电东送能力。" 十一五" 西部地区城乡电网的建设与改造将受到特别重视,将成为开拓西部用电市场,带动当地经济发展的重要措施。在电源结构调整方面,依照" 十一五" 计划,首先是大力开发水电,重点开发黄河上游、长江中上游及其干支流、红水河、澜沧江中下游和乌江等流域。这其中将要开工的一些项目有拉西瓦、金安桥、观音岩、虎跳峡、景洪、长洲、双江口等水电站。" 十一五" 期间要使大中型水电机组平均等效可用系数保持稳定;水电机组扩机增容改造要提高出力和效率,提高水电站自动控制水平等。
" 在此规划下,我国的电网、电源结构将会有所改善。" 陈望祥评价说。
电力弹性系数应该调整
根据" 十一五" 计划的有关内容,预计" 十一五" 期间我国全社会用电量平均增长6%左右,相应弹性系数在0.8左右。不过根据以往经验来看,电力行业的弹性系数应该维持在1比较合适。现在有消息称," 十一五" 期间有关部门会对" 十一五" 计划不定期修改。
陈望祥指出,电力发展速度应该与经济发展相一致,电力行业还应该大力推广节约用电,突出发展可再生能源及清洁能源发电,大力调整电源结构以及加强区域电网建设等。" 过去我们只是单纯地注重装机容量和数量,今后我们应该积极地向兼顾数量与速度,加快结构调整,加大环境保护、能源节约,提高效率的发展模式转变" 。
对于即将实施的" 十一五" 计划内容,陈望祥认为可再生能源利用方面的内容还应该加强。例如小水电、生物质能发电、沼气以及太阳能利用等,这些都需要大力开发。
相关政策与保证措施
" 十一五" 计划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与措施。首先,将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和电价改革。其次,为了优化地区布局,国家将会出台优惠政策,促进西部发展,实现西电东送。第三,还要研究制定可再生能源发电和清洁能源发电优惠政策。今年1月1日起已开始执行可再生能源法,建立清洁发电良性发展机制。第四,加强需求侧管理,引导用户经济合理用电,抑制峰谷差进一步扩大,提高电力系统效率。第五,注重环保和节水、节地,采用大型、高效机组,同步治理和改善生态环境。第六,加快项目前期工作,增加水电前期工作投入,提高项目前期储备水平,增强市场适应能力。第七,扩大电力设备供应能力,提高消化吸收能力,促进产业升级。第八,鼓励煤电一体化,加快大型煤矿建设,增加运输能力,保障发电燃料供应。
据介绍,在这些政策和措施之中值得关注的是,今后在确保国家控股的前提下,国家将会吸收多种投资,加快电网建设,使电网投资多元化。此外,为了深化电价改革,发电容量电价会通过电源市场招标确
定,建立与机组可调频率和调峰能力直接联动机制,按照成本加收益原则,完善输配电价,实行公开透明管理。建立与用电质量和发电上网电价联动的分类售电电价,合理调整分类电价。对新能源发电要实行优惠上网电价,适时开展可再生能源发电配额制;制定环保折价标准和办法等。
另据了解,为支持西部大开发政策,今后国家将制定针对中西部地区的具体优惠政策,如税收减免、延长贷款期限、对贷款进行贴息和增加中央资本金注入等一整套鼓励扶持政策。另外,国家还将对西电东送输电线路实行优惠政策,用以降低输电电价。
在清洁发电优惠政策方面,对于国家规划内的电厂脱硫等环保项目,每千瓦国家将财政补贴200元。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编制江苏省“十一五”专项规划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关于编制江苏省“十一五”专项规划的意见
(省发展改革委 2005年11月)
为做好“十一五”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切实提高专项规划编制水平,使其真正成为总体规划在特定领域的落实和细化,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专项规划的确定原则
专项规划是指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特定领域为对象编制的规划,是指导该领域发展并决定该领域重大工程和安排政府投资的依据。编制和实施专项规划,是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的重要手段,是实现总体规划各项目标任务的重要保障。确定“十一五”专项规划的原则如下:
(一)坚持政府履行公共职能和政府起主导作用的原则。规划是政府向社会提供的公共产品,因此,凡政府履行公共职能的领域和起主导作用的领域应编制专项规划,凡市场起主导性作用的领域原则上不编制专项规划。
(二)坚持解决重大问题的原则。关系我省“十一五”乃至2020年期间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和深层次问题,都应编制专项规划,提出解决方案,有序实施。
(三)坚持符合公共财政改革要求的原则。凡省级政府有较强调控手段、省级财政有较大投入(年度省级财政投入达1亿元以上)的领域应编制专项规划,以明确财政资金使用方向、任务和重点以及产生的绩效等。
(四)坚持规划的外部性原则。规划是规范和引导政府和社会行为的“第二准则”,因此,凡部门内部的工作计划、工作要求等不属规划
范畴的领域,不需要编制专项规划。
二、专项规划的编制要求
编制“十一五”专项规划的总体要求是:“深”和“实”。“深”体现在战略思维、全局观念、前瞻性和统筹兼顾,“实”体现在可操作性和绩效性。不同类型专项规划的编制要求不尽相同。根据不同的领域和功能,专项规划分为资源环境类、公共服务类、基础设施类、产业类和其他类。
(一)资源环境类专项规划。主要针对水、土地、环境等重要资源开发、保护和治理,具有约束性,其约束对象既包括各级政府,也包括企业和个人。编制要求是,明确规划期内资源供需预测情况,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提出供需平衡或解决问题的方案,同时提出资源保护和集约利用、环境治理等方面的具体措施以及重大项目。
(二)公共服务类专项规划。主要针对基础科研、义务教育、公共卫生、社会保障、防灾减灾等领域,其约束对象是政府。编制要求是,根据规划期内本级财政可能提供资金的规模,确定完成的目标和任务,明确资金使用方向、目标和重点,明确各相关职能部门的任务及时序要求,提出其他的资金筹集方式、渠道,并测算资金筹集规模。
(三)基础设施类专项规划。主要是水利、交通、能源、通信等需要在全省范围统筹考虑空间布局的基础设施领域,具有约束性,其约束对象主要是政府和企业。编制要求是,测算规划期内基础设施的需求情况,分析规划期内供给的可能,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提出规划期内建设重点、建设时序和布局要求等,要注意与国家和周边省市的相关规划进行充分衔接,形成建设和实施方案。
(四)产业类专项规划。主要针对需要政府通过编制规划进行调控和引导的产业领域,总体上是指导性的,不具有约束性,但涉及布局要求的规划内容具有约束性,主要约束企业行为。编制要求是,分析预测规划期内该产业国内外的供需情况,明确政府引导和扶持的手段,以及应达到的目的和绩效。政府提供资金扶持的,要明确资金扶持方向、重点和绩效,对一些在布局上有限制要求的产业,要提出布局方案等。
(五)其他类专项规划。主要针对不属于上述四类规划,但属经济社会发展的薄弱环节,需政府发挥积极作用的领域。这类规划具有约束性,其约束对象主要是政府。编制要求是,分析存在问题及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规划期内解决问题的方案、目标、任务等,省财政有专项资金扶持的,要明确资金使用方向、重点和预期达到的目的等。
三、专项规划的编制进度及编制程序
∙ 上一条法律法规: 业发展的若干扶持政策的通知
∙ 下一条法律法规: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google 一五”专项规划意见的通知
百度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编制江苏省“十一五”专项规划意见的通知